聚緣汽車租賃公司大門緊閉
□東快記者陳建雲文/圖
福州一家汽車租賃服務公司通過朋友頻繁拉業務,一些車主將閒置的豪車放在該公司租賃,收取租金,其中不乏保時捷卡宴、奔馳550、奔馳S350等一些價值上百萬元的豪車。
令這些車主意想不到的是,不到一年,租賃公司人去樓空,一查竟是經營者將這些車輛抵押到福清、南平、廈門等地。日前,多名受害者開始了各自的尋車之路。東南快報(微博)記者了解到,受害者有數十人,涉及車輛70餘輛,總價值逾千萬元。目前,其中一名涉案嫌疑人已經被福清警方抓獲並立案偵查。
因朋友拉業務他將24輛豪車租賃
涉案的是福州一家名為「聚緣」的汽車租賃公司,經營者是一名女子,姓鄭。受害人之一的周先生(化名)告訴東南快報(微博)記者,鄭某是他的朋友,2014年9月份,鄭某在聊天中偶然提及,如果有閒置的小車可以通過她的公司租賃。
「根據不同檔次的車輛,每天的租金都不相同。」周先生說,考慮到車不經常開,放著也是閒著,他就將自己的車子租賃給鄭某,收取一些租金。
2014年12月26日,周先生又將一輛寶馬730,以每天1600元的租金租賃給鄭某,租期為3個月,為此雙方還籤訂了一份《車輛租賃協議》。
為了保證租賃車輛的所有權以及合法使用權,避免車輛在租賃期間被轉賣、抵押等,周先生說,他還特地諮詢了律師,並寫了一份《租賃承諾書》讓鄭某籤字,作為雙方籤訂所有租賃合同的附件。
此後,2014年9月至2015年1月,周先生又陸續聯繫上自己的親戚朋友,將包括路虎、保時捷卡宴、奔馳550、奔馳S350、奧迪Q7等在內的,共計24輛豪車以每天600至2000元不等的租金租賃給鄭某。
租賃公司人去樓空車輛被抵押
「起初,租金是在月初就全部支付。」周先生說,到了2014年11月,鄭某就以資金周轉不便等理由,按天來支付租金。
2015年1月13日,周先生發現鄭某當天並沒有將租金打給自己,詢問之後,鄭某告知需要稍等幾天,之後一併把租金打過去。
3天過去了,鄭某依然沒有將租金打來。根據承諾書中所規定的「如有逾期租金超過3天,委託人可將車輛收回並收取逾期租金」,周先生立即聯繫鄭某,竟發現其手機已處於關機狀態。當其來到鄭某的汽車租賃公司時,發現該公司大門緊閉。
「一些車輛還顯示在線,一些已經顯示離線。」隨後,周先生通過車輛的GPS定位系統,發現自己的車輛都被開到外地。見狀,周先生立即前往尋車。
而之後的情況更是讓周先生大吃一驚,他發現,自己的車輛竟然已經被抵押給他人,對方出示了鄭某籤下的《車輛轉押協議》,此外,周先生還發現,將車輛抵押給他人的,不僅鄭某一人,還包括一家名為「聚融」抵押擔保公司的幾位股東。
昨日,當東南快報(微博)記者來到這家「聚融」抵押擔保公司時,發現該擔保公司離關門的「聚緣」汽車租賃公司僅隔三個店面,店門也是緊閉,相關負責人也無法聯繫。
只找回部分車輛損失逾千萬元
東南快報(微博)記者聯繫上部分受害車主了解到,鄭某等人以每輛車數十萬元,或者原價一半的價格抵押給他人或者其他汽車租賃公司。而這些被抵押的車輛,大多數都被抵押到福清、永泰、莆田、南平、廈門等地。
幾名受害者介紹,從今年1月份開始,多名車主開始了各自尋車之路。周先生介紹,他被抵押到外地的24輛豪車,還有6輛還未找回。「如果按照當時購車價格,最少要損失600萬。」
「放在租賃公司的6輛車就找回1輛,眼淚都快沒了。」與周先生的遭遇一樣,福州的陳先生(化名)也被鄭某以同樣的方式「借」走了6輛豪車,包括帕拉美拉、寶馬X6、捷豹等共計價值五六百萬元。
據周先生初步統計,他認識的受害者大約有數十人,涉及車輛將近70餘輛,總價值逾千萬元,近一半的車輛還未追回。
隨後,周先生等人均向車輛抵押所在地派出所報警。但是各地派出所均告知受害車主,該事屬於經濟糾紛,讓報警人自行向法院提起訴訟,派出所不予受理。
福清警方抓獲一名涉案嫌疑人
昨日,東南快報(微博)記者獲悉,其中一名涉案嫌疑人馬某已經被福清警方抓獲,並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立案偵查,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福建合倫律師事務所劉律師告訴東南快報(微博)記者,該汽車租賃公司與貸款方籤訂的《車輛轉押協議》,如果合同中顯示是原車主的相關信息,該合同屬於無權處分合同,就是無處分權人以自己的名義,處分他人財產並與相對人訂立轉讓財產的合同,屬於無效合同,該糾紛就屬於民事糾紛,車主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該合同無效,並要求返還車輛。如果無處分權人在籤訂合同過程中,有涉及車輛產權證或者行駛證等有關證件的偽造,那麼將涉嫌刑事犯罪。
劉律師表示,如果市民要將車輛租給汽車租賃公司,希望去一些正規的汽車租賃公司進行租賃,並籤訂有效的租賃合同。對於貸款方,不要購買或者接受一些證件不全、來路不明的車輛,一旦涉嫌車輛牽扯到案件,即便花了錢,結果也有可能「打水漂」。
(東南快報(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