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京報
原標題:別以「剿殺綜藝」的方式祭奠高以翔
議論風生
浙江衛視的錯無可推卸,但因此就背上「無限責任」、被極端化為「人吃人」,以至於所有類似綜藝都被封殺,恐怕也非逝者所願。
11月27日,臺灣藝人高以翔在錄製浙江衛視節目《追我吧》中暈倒,之後送往醫院搶救無效去世。一條鮮活的生命猝然逝去,無疑令人痛心,無數網民對浙江衛視方面發出聲討,「封殺之論」也一時甚囂塵上。然而,與群情激奮的網絡民意相比,高以翔的父母卻表現出難得的冷靜,節目組接機時,他們反而安慰工作人員:「不是你們的問題,你們也不願發生這種事。」這樣的通情達理,讓人動容。
高媽媽的態度也同樣提示我們,要避免用口水代替思考,避免將事件放大成對綜藝行業的剿殺。高以翔在天有靈,也不希望因為自己的悲劇,就封殺掉所有綜藝節目,斷了同行的生計。
首先可以肯定,《追我吧》節目當然存在過錯,也必須做出補救和賠償。在這檔節目中,明星需要跑兩公裡,中間還要踩梅花樁,飛簷走壁,還玩速降,還得在地下室翻輪胎陣……上一期嘉賓是李小鵬、鄒市明,兩個奧運冠軍都直喊「不行了」。而且節目還是在冬天的室外錄製,氣溫相當低,時間相當長,節目組事先對藝人突發疾病的風險估計不足,沒有組織好足夠的醫療資源,包括沒有準備心臟除顫儀等。這是節目組存在過失的地方,這一點無可置疑。
但針對網絡上救援緩慢的說法,高以翔的經紀人澄清:「沒有這回事,沒人救是亂說的。」當他們看到監控時,很快跑過去,大家都及時趕到,及時救援。心源性猝死,其實有很大的偶然性。節目組有過錯,但是否就像個別自媒體所暗示的在故意「逼死人命」,壓榨藝人?
該亡羊補牢的措施必須跟上,但是不能「倒果為因」,將這些悲劇做不理智的渲染。特別是,當逝者屬於娛樂圈,就投以高倍的聚光燈,以煽情代替事實,以情緒代替法律,這是不妥的。演藝界,特別是明星他們本身有嚴格的合同保護,也有專業的經紀人為他們把關,一次真人秀節目,工作時間、可以做哪些危險動作、住什麼樣的酒店、帶幾個助理、有多少保險等都有明確的規定,製作方隨意壓榨一說,也有些偏頗了。
高以翔的去世,是一次悲劇,是一次「生產事故」,浙江衛視如果充分考慮到高負荷運動的風險性、考慮到深夜連續拍攝的風險性,本可以在休息時間、醫療資源方面做出更多的準備。但藉此激化矛盾,用把事件描述成「人吃人」,用極端化的表達來賺取流量,這不是為死者維權,這是在「消費」死者。
今年,臺灣大熱的電視劇《我們與惡的距離》描述了社交網絡輿論場的異化:表達成了不顧事實、不顧法律、不顧人倫的情緒發洩,當事人道歉就是「惺惺作態」,表示願意賠償就是「你們儘管死,我們賠得起」……
此時此刻,恐怕沒有誰比高以翔的父母更加痛苦,但他們沒有濫用社會對他們的同情,仍然保持了體面和理智,我想這也是高以翔之所以溫暖、紳士的源頭。王瀝川走了,涉事方都該痛定思痛,但因此就承受「無限責任」,或許也非逝者所願。
□沈彬(媒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