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快訊 據山西高院微信公眾號消息,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23日上午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全國掃黑辦掛牌督辦案件進展,截至11月18日,全國掃黑辦掛牌督辦山西7起涉黑案件均已一審審結,其中3起涉黑案件已二審審結生效,4起已一審宣判。
這7起涉黑案件為:大肆盜掘文物,「警傘」掩護參與的運城侯氏兄弟涉黑案;暴力掠奪資源,欺壓殘害群眾的呂梁陳鴻志涉黑案;圍獵腐蝕官員,組織死灰復燃的太原任愛軍涉黑案;把持基層政權,破壞礦產資源的呂梁李增虎涉黑案;組建私人武裝,暴力對抗執法的呂梁王見剛涉黑案;破壞基層選舉,暴力強攬工程的太原張繼龍涉黑案;暴力強拆民居,大肆誣告陷害的長治陳兆平涉黑案。其中,運城侯氏兄弟涉黑案、呂梁陳鴻志涉黑案、太原任愛軍涉黑案已審結生效。
在這7起涉黑案件338名被告人中,共有2名被判處死緩,7名被判處無期徒刑,135名被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率達42.6%。
01運城侯氏兄弟涉黑案
大肆盜掘文物,「警傘」掩護參與
侯金亮、侯金髮、侯金海系同母異父兄弟。侯金髮在上世紀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就夥同他人實施盜掘古墓葬、倒賣文物犯罪活動,1995年被運城市公安局(原運城地區公安處)列為重大涉嫌文物犯罪逃犯。侯金海、侯金亮二人均在80年代就分別因犯搶劫罪、強姦罪、流氓罪、盜竊罪被判處刑罰。之後,兄弟三人相互勾結繼續從事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形成了以該三人為核心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在侯氏三兄弟的組織、指揮下,利用當地個別公安人員的保護,該組織實施各類違法犯罪活動88起,其中盜掘古墓葬35起,形成了探、盜、銷一條龍的穩定的盜掘古墓葬犯罪集團,嚴重破壞了當地的歷史文化資源,導致大量文物流失和古墓葬損毀,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
02呂梁陳鴻志涉黑案
暴力掠奪資源,欺壓殘害群眾
自2005年以來,陳鴻志等人以其經營的企業為依託,開始實施違法犯罪活動,2006年底正式形成以陳鴻志為組織、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成員達七十餘人,實施違法犯罪行為116起。為阻止他人舉報、上訪,陳鴻志授意組織成員對多名上訪人員非法拘禁並毆打、折磨。為霸佔煤礦,陳鴻志以修路為名圍困某煤礦三個月,使該礦股東被迫將煤礦轉讓給陳鴻志。為解決存煤轉讓糾紛,陳鴻志指揮組織成員毆打他人,致1人死亡、3人輕傷、1人輕微傷,事後陳鴻志及部分組織成員沒有受到刑事追究,使得該犯罪組織的非法影響在柳林縣進一步擴大,在當地形成非法控制,嚴重破壞了柳林縣當地的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
03太原任愛軍涉黑案
圍獵腐蝕官員,組織死灰復燃
任愛軍在1994年就因流氓罪、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1996年減刑出獄後,糾集多人形成犯罪組織,大肆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於2002年因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10餘項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其在服刑期間,指使他人通過賄買等多種手段拉攏、腐蝕國家工作人員多次為其違法減刑,致使任愛軍於2013年6月被釋放。出獄後任愛軍利用其服刑之前在社會上形成的惡名,以親友、獄友等為紐帶,迅速建立了新的黑社會性質組織。任愛軍利用組織勢力和影響力,通過強迫交易使他人借給其2673萬元,還向他人借用大量房產和十餘輛高檔汽車,長期不還;以其實際控制的多個公司參與經營鐵礦等項目,積累了一定經濟實力。該組織採用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在公共場所聚眾滋事,插手民間糾紛,非法侵入他人住宅,隨意毆打、故意傷害、非法拘禁多人,欺壓、殘害群眾,在太原市形成重大影響。
04呂梁李增虎涉黑案
把持基層政權,破壞礦產資源
2003年被告人李增虎作為實際控制人註冊成立文水海威鋼鐵有限公司,以親緣關係為紐帶,以海威公司等數十家公司和企業為依託,形成以被告人李增虎、李永奇、李永瑞、李永旺為組織、領導者的犯罪集團。該組織為攫取巨額經濟利益,非法佔地7500餘畝;非法採石1988萬餘噸,價值1.5億餘元;非法挖砂達270多萬立方,價值9400多萬元;長期大肆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從中非法獲利1.3億元,聚斂起巨額財富,並用非法所得維持組織運行,豢養組織成員,為組織成員配備車輛、發放獎金福利、提供活動經費等。該組織利用其非法影響力,長期把控基層政權,無視選舉規定,直接指定村支兩委成員,安排組織成員入黨,非法控制多個村級政權組織,直接服務其非法佔地、非法採礦等違法犯罪活動,嚴重破壞了國家自然資源和當地生態環境,嚴重擾亂了當地稅收、金融等社會經濟秩序,對當地群眾形成心理強制和精神震懾,眾多被害人不敢報案,甚至外出躲避,在當地造成極其惡劣影響。
05呂梁王見剛涉黑案
組建私人武裝,暴力對抗執法
2001年被告人王見剛開始籌建山西古冶集團嵐縣鑫昇礦業有限公司,安排組建保安隊伍,保安分散駐紮、集中調遣;在「集體行動」中表現突出者重用提拔,臨陣脫逃者予以免職,為組織利益被羈押者給予經濟補助。該組織依託古冶集團內設機構實行垂直管理,支出禮金由集團統一攤派、保安由集團統一訓練、統一調度、村礦糾紛由集團統一暴力解決,「為了組織利益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而造成的後果由組織出面擺平」。2001年8月,原呂梁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在該公司籌建處依法執行財產保全時,王見剛指使保安隊伍,統一著裝,戴頭盔、持警棍對執法人員進行毆打,損壞執法車輛,阻止執法人員執行財產保全,致4名執法人員輕微傷,而王見剛及多名被告人等人均未被追究刑事責任。該組織以「黑保安」為主體,共實施暴力違法犯罪23起。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欺壓百姓、稱霸一方,在交城縣水峪貫鎮形成重大影響,嚴重破壞了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06太原張繼龍涉黑案
破壞基層選舉,暴力強攬工程
2008年被告人張繼龍用拉票等非法手段擔任太原市小店區下莊村村委主任,後違規任命村治保主任,並將村委公章交於其姐夫保管,將個人意志凌駕於村集體之上,為攫取經濟利益、控制下莊村內各項事務打下基礎。2011年下莊村開始拆遷改造,在此期間逐漸形成以被告人張繼龍為組織、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被告人張繼龍利用擔任村委主任的便利,與組織成員違法佔用下莊村土地用於營利活動,還通過組織勢力為部分組織成員強攬工程非法獲利。在下莊村拆遷改造和坤澤十裡城小區建設期間,通過有組織地實施圍堵、滋擾他人工地,強迫他人將土方、打樁、門窗等工程承包給這些公司,共計收入達2億餘元。該黑社會性質組織共涉及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敲詐勒索罪等6項罪名26起違法犯罪事實,造成2人輕傷、6人輕微傷。該黑社會性質組織長期把持基層政權,對當地建築行業土方等工程形成非法控制,嚴重影響和破壞區域內市場經濟環境和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07長治陳兆平涉黑案
暴力強拆民居,大肆誣告陷害
2012年,在長治市高新區史家莊村一期改造項目中,被告人陳兆平勾結長治市高新區管委會原副主任和史家莊村村委原主任等人低價取得史家莊村一期改造地塊。以2012年底強行拆除某加油站為標誌,陳兆平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初步形成。該組織以兆盛房地產公司和兆盛建築公司為依託,串通史家莊村委和相關公職人員,有組織地實施一系列以強拆房屋、震懾村民、排除異己為目的的違法犯罪活動。2012年至2016年,被告人陳兆平為加快拆遷工程進度,通過他人對史家莊村民做拆遷協調工作,並以兆盛公司名義給予部分拆遷戶補償款。後被告人陳兆平等人卻捏造被敲詐勒索的事實,多次向長治市公安局、高新區公安分局報案。通過誣告陷害使部分拆遷戶被追究了刑事責任。
編輯 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