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末,兒子要訂婚,需要與親家一家吃頓飯,喝點酒」。濟南市紀委宣傳部部長張亦農提交的《濟南市紀委監察委工作人員飲酒報備登記表》,清楚地寫著「飲酒時間」「飲酒地點」「飲酒事由」等內容。「這張表格還需要市紀委機關黨委出具意見,經過分管副書記籤字同意後,申請才能生效,」 張亦農表示。
近日,為進一步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肅工作紀律,打造紀律嚴明的紀檢監察鐵軍,樹立文明、高效、廉潔、勤政機關形象,濟南市紀委監察委印發《關於實行濟南市紀委監察委工作人員飲酒報備制度的暫行規定》的通知,在全市紀檢監察系統實行飲酒報備制度。
推出升級版「禁酒令」
按照《規定》,從3月24日開始,全市紀檢監察系統工作日全天24小時嚴禁飲酒。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所有工作人員無論何時、何地、何種情況,飲酒前均應向所在黨支部書記報備,並填寫飲酒報備登記表備查;黨支部書記應在其飲酒期間進行提醒,工作人員在安全到家後反饋監督報備。黨支部書記飲酒前均應向市紀委機關黨委書記或副書記報備,並填寫飲酒報備登記表備查;書記或副書記應在其飲酒期間進行提醒,黨支部書記在安全到家後反饋監督報備。
對於「報備制」,該市紀委機關黨委正科級紀檢員劉鵬給出了解讀:「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期間中午不能喝酒,晚上也不行,你在家裡也不能喝酒;就算節假日私人活動喝酒,你也要提前報備,不經批准不能私自喝酒。」
值得關注的是,《規定》把市紀委委員也包括進來,市紀委委員飲酒前必須向市紀委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報備,進一步強化了紀委委員的身份認同,增強了履責意識。各縣區紀委監察委、高新區紀工委、南部山區紀工委參照執行,對全市紀檢監察系統實行「全覆蓋」,制度約束實現了「閉環運行」。
濟南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察委主任程德智表示:「執紀者更要接受監督,紀委也是紀律部隊,必須強化全方位、全天候監督管理。實行報備制度,對紀檢監察幹部飲酒行為約束更細更嚴格,讓幹部養成禁酒的習慣,進而形成一種自覺。」
採取漸進式「收口法」
利用節假雙休日訪親會友、把酒言歡,已經成為濟南人多年的習慣。為把不習慣變為新習慣、確保最嚴「禁酒令」順利實施,該市紀委監察委確實費了一番「腦筋」。在前期醞釀階段,恰值全國「兩會」,市紀委監察委專門下發通知,要求紀檢監察系統「兩會」期間24小時禁酒,收到明顯效果。這也為報備制度出臺,作了堅實的鋪墊。
在出臺規定前,通過電話徵集、當面詢問等方式,廣泛徵求各廳部室負責人、轉隸人員意見建議;召開飲酒報備制度座談會,深入徵求11個黨支部負責人意見建議,搜集意見建議30餘條,思想上達成廣泛共識,形成了「最大公約數」。
為方便大家報備,《規定》在報備靈活性上做足了文章。除採取書面形式外,如遇特殊情況可先行電話報備,1個工作日內補齊書面報備手續。各黨支部負責將本支部每周飲酒報備情況進行匯總,每周一(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向機關黨委書面報告,沒有報告的視為「零」報告,如遇特殊情況可隨時報告。
「出臺報備制度,就是要堅持底線思維,儘量杜絕飲酒失態現象;就是要體現嚴管厚愛,及時咬耳扯袖,目的還是關心保護幹部,」該市紀委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陳鷹表示。
劃出零容忍「硬槓槓」
規定的出臺,劃出了紅線,亮明了底線。對於頂風違規行為,該市紀委監察委堅決祭出「殺手鐧」。
對違反禁酒規定的,法律、法規對懲處有明確規定的,依照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對懲處無明確規定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責令作出書面檢查、通報批評、誡勉談話等處理,同時取消年度評先樹優資格。對未報備飲酒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責令作出書面檢查、通報批評、誡勉談話等處理,同時取消年度評先樹優資格。對本支部一年內發生兩次以上違規行為的,根據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監督責任的有關規定,嚴格落實責任追究。
為確保規定「落地生根」,由濟南市紀委幹部監督室牽頭,深入開展「明查暗訪」,一經發現違規行為,嚴格按照規定嚴肅處理。禁令一出,已形成雷霆之勢。
濟南市紀委幹部監督室主任馬麗媛感慨地說:「『禁酒令』『報備制』給紀檢監察幹部卸下了『沉包袱』,帶上了『護身符』,弘揚了正能量,擦亮了鐵軍品牌。」
來源|濟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