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個轎車司機開的遠光燈,閃了我的眼。」
「我真沒有開,是這個貨車司機開的遠光燈!」
12月26日,瀟湘晨報記者從長沙縣交警獲悉,16日晚11時許,長沙縣公安局交警大隊黃興中隊在接警後趕到位於金鳳村盧家圍組的出警地點。聽到了一段關於「是對方開遠光燈」的相互指責。
在現場,雙方駕駛員仍爭吵不休,駕駛號牌為湘A****9輕型貨車的駕駛員李某帶著一身酒氣,對另一方轎車駕駛員破口大罵,民警隨即上前將其控制。
轎車駕駛員向交警描述事發經過,稱事發時他正準備起步,遇到李某駕駛貨車開著遠光燈從對向駛來,因為視線受阻自己沒有啟動車輛,貨車也及時剎車才避免了一場事故的發生。
事後李某帶著一身酒氣下車理論,揚言要找人報復自己,在爭執中還用力推轎車車門,造成車漆受損,無奈之下,他選擇了報警。
面對轎車司機的描述,李某矢口否認,反過來說開遠光燈的是轎車司機。雙方各執一詞,但是在後續調查中,監控畫面下的真相,證明了轎車司機並未打開遠光燈,對此李某啞口無言。
事件經過已經查明,但一身酒味的李某還存在酒駕的嫌疑,他被帶至衛生院進行抽血檢驗,並由民警帶回中隊接受進一步調查。
待李某清醒後,他承認了自己飲酒駕駛的違法行為,稱當晚8時許,他駕駛該車前往好友家吃晚飯,過程中喝了六兩白酒,雖然知曉不能酒後開車,但是想著離家距離近,就抱著僥倖心理駕車上路了,後面發生的事情他有印象,也知道自己借著酒勁說了很多胡話,對造成麻煩的轎車司機,他感到抱歉。
隨後,民警依法對李某開具行政強制處罰憑證,將涉案輕型貨車暫扣榔梨施救站中。
23日,李某的血檢結果出來,他的血液內酒精含量高達244.4mg/100ml,超過醉駕標準80mg/100ml的2倍之多,醉駕事實板上釘釘。為此,李某將面臨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考取機動車駕駛證,考取後也不能駕駛營運車輛的處罰,同時,他還要承擔對方車輛全部損失。
酒後上路,壞了別人車子,砸了自己飯碗,得知醉駕代價的李某流下了悔恨的眼淚。
年關歲末,探親流、返鄉流疊加,聚會交友等活動頻繁,長沙縣交警提醒大家一定要記得飲酒適度,不要出現像李某這樣「酒醉心不明」的情況,拒絕酒駕,平安回家。
瀟湘晨報記者駱一歌 通訊員 袁紫薇 牛麗霞
【來源:瀟湘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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