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治學名著《論法的精神》中,法國啟蒙思想家孟德斯鳩特別寫了一個章節,用來考察「普遍精神」對國家治理的影響。所謂的「普遍精神」就是指在某一個時期,主導國家治理的某種執政原則、宗教理念、風俗習慣或指導思想。當一個因素佔據主導地位時,其他因素就會被削弱,因此可以說每個國家都有著獨特的「普遍精神」以及獨特的治理模式。
孟德斯鳩曾舉歷史實例來說明,例如野蠻民族的「普遍精神」是自然條件及氣候狀況,幕府時代的日本依靠殘酷的法律來進行統治,古代的斯巴達遵循彪悍的生活習慣,古羅馬則遵從社會風俗,一些阿拉伯國家依靠宗教進行治理,而對於封建時代的中國來說,所謂的「普遍精神」就是儒家思想,具體表現為「以禮治國」。
01封建時代的中國實行「以禮治國」
現代國家一般依靠風俗與法律來進行治理,而在古代的中國,立法者常會混淆法律、風俗與禮儀的關係。他們認為風俗是法律的代表,而禮儀又是風俗的代表。蘇軾在反對王安石變法時,曾對宋神宗說:「國之長短在風俗」。他認為治理一個國家的根本在於端正風俗,使民風淳樸、朝野間相安無事,王安石的變法將會激起爭利之心,敗壞風俗,導致朝政陷入混亂。因此,他反對不基於社會風俗的變法,要求立法者尊重風俗習慣。誠如孟德斯鳩所言——「讓百姓安穩生活,是中國立法者最重要的目標」。故而杜甫在闡述自己的理想時,就說:「致君堯舜上,再使風俗淳。」
古代的中國依靠遵循風俗來進行社會治理,但與希臘羅馬不同,中國有一個獨特的「普遍精神」,那就是被當做風俗之代表的禮儀。什麼是禮儀呢?根據孟德斯鳩的理解:
「所謂禮儀,便是跟宗教、法律、風俗相關的勸誡。對禮儀的嚴格遵守,是中國政體如此成功的原因所在。」
中國的政治治理以確保老百姓的安穩生活為目標,而禮儀正是實現這一目標的重要保障。與風俗比較起來,禮儀關係到了人的外在行為,而且能比法律更好地融入風俗之中,使人遵守起來不覺得受到了強迫。古代的法律總是有禁止的意味,令人敬而遠之,禮儀卻有著高尚的外表,讓人樂於遵從。
以禮儀為中心的思想就是儒家思想,儒者們把宗教禁令、法律標準、風俗規範融入禮儀之中,使人們的日常行為規範得到了一個統一的標準。在禮儀的作用下,人們變得寬容而謹慎、守秩而善良。因此,《禮記》說:「道德仁義,非禮不成。教訓正俗,非禮不備。分爭辨訟,非禮不決。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禮不定。宦學師,非禮不親。班朝治軍,蒞官行法,非禮,威嚴不行。禱祠、祭祀、供給鬼神,非禮,不誠不莊。」禮儀成為了整個古代社會的中心思想,有了它,社會道德、文化教育、家庭倫理、法律官司、朝堂官階、軍隊號令和宗教祭祀才能得到正常進行。
在記載中國歷史的二十四部正史中,每一部的《禮儀志》都佔據最大的篇幅,成為了解一代典章制度的重中之重。所謂的「以禮治國」就是把禮儀當作治理國家的「普遍精神」,以此為原則來施政。
02比起法律,中國人為什麼更重視禮儀?
禮法之爭的問題由來已久,在戰國時期就出現法家對儒家的批判。而從歷史傳承來看,兩家似乎還存在著淵源,例如戰國初期的法家代表人物田子方、段幹木和吳起都是子夏或曾子的徒弟,戰國末期法家兩大代表人物韓非與李斯也曾受業於荀子。法家的基本立足點就是要用法令來取代禮義的基礎性地位,將其上升為「普遍精神」。但是自從西漢叔孫通重建禮義之後,秦朝時期短暫遵循的「以法治國」再次把「以禮治國」取代,遵循禮儀似乎是古中國不可抗拒的政治原則。
中國人素來認為禮儀是比法律更為根本的東西,東漢人寫的《刺世疾邪賦》就說:「德政不能救世溷亂,賞罰豈足懲時清濁?」如果禮儀都做不到,那麼法律就更做不到了。
對此,孟德斯鳩認為有些國家的君主不靠禮儀而是靠刑罰來治國,想用刑罰來建立好的禮儀,卻往往發現刑罰根本就起不了任何作用。「刑罰當然可以把一個因拋開好的禮儀而犯罪的人驅逐出去,但要是所有人都拋開了好的禮儀,刑罰還能將其重建嗎?」封建時代的中國之所以選擇儒家思想而不是法家思想,這是因為那個時代的組織結構更像是一個巨大的宗法社會。這種社會模式是由西周奠定下來的,在這個宗法社會裡,國家的君主同時也是一個家族的族長,他用治家的思想來治國。就如孟德斯鳩所說:「中華帝國以家治國的思維作為建立的基礎」,《大學》裡也講「齊家治國平天下」。封建時代的中國,皇帝可以依靠權力而不受法律制約,但是他從登基到駕崩,始終要受到皇家禮儀的限制。
在古中國,長輩、師長、官員和皇帝得到了人們報之以對父親一般的尊重,百姓稱呼官員為「父母官」,官員也通過勤於政事來回報自己的「子民」,全部這些社會關係組成了禮儀,而禮儀又組成了民族的普遍精神,儒家思想又是這種普遍精神的集中概括。所以法家理論在面對這種社會組織結構時,就因過於嚴酷,失去了溫情而得不到認可。
03「以禮治國」是中國長期繁榮穩定的秘密
與許多古國不同,中國在歷史上存在了數千年,表現出一種驚人的穩定。羅馬帝國在經歷蠻族入侵之後,整個歐洲就陷入分裂,並且直到現在都未能再次實現統一;中國卻不一樣,即使是經歷過五胡亂華及十姓分中夏的局面,也依然能在極亂之後又重歸於統一,這點令人感到驚羨不已。
對此,孟德斯鳩認為這種驚人的穩定主要是由古中國的政體決定的,他說:「中國的立法者治理國家的最大目標是國家穩定」,禮儀在裡面起到了穩定器的作用。即使是蒙古的元朝和滿洲的清朝,在迫使人們剃髮易服、變更風俗之後,他們也未曾動搖過代代相傳的禮儀。我們只要翻閱《元史》的《禮樂志》和《清史稿》的《禮志》就看得出來,入主中原之後,元清的皇帝照樣遵循古禮去郊祭天地、廟祭先祖,而且要求百姓遵守古代的禮制,儒家思想依然是「普遍精神」、統治的原則——元清入關後即使改變了中國人的風俗,但依然無法動搖這個持續數千年之久的「普遍精神」,而且只有遵循於它,才能確保自己的統治得到鞏固。
因此,孟德斯鳩認為古代的中國有一個難以動搖的「普遍精神」,它決定著中華大地上所有政權的統治原則,這個原則就是「以禮治國」的儒家思想。即使遭遇滿清的剃髮易服也絲毫改變不了這個原則。可以說,可以將中國長期的停滯落後歸咎於這個「普遍精神」,但不能否認的是,正因這一普遍精神,中原文明才能如此延綿不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