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聞網訊(記者李春煒)近日,石家莊市人社局印發了《關於做好2016年度企業職工因病提前退休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企業職工與靈活就業人員在符合相關申報條件的情況下自願申請,靈活就業人員被企業重新錄用後一年內不得申請辦理病退。
根據相關規定,職工因病或非因工傷殘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的,每人次400元(爭議案件申請再次鑑定的,每人次1200元),由職工所在單位支付,其中符合冀勞社[2008]30號文件規定的破產、改制企業的失業人員,所需費用由病退申請人負擔。不按照時間和要求參加鑑定的過期不予受理,視為自動放棄。對因身體等特殊情況不能到場進行鑑定的,本人可以向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經單位確認向石家莊市人社局上報書面申請後,由人社局統一安排專家到現場進行鑑定。
經河北省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符合因病(非因工負傷)提前退休條件的參保人員方可辦理因病提前退休待遇審批手續。石家莊市人社局對經省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統一向單位下發鑑定結果和《2016年度企業職工因病提前退休通知書》。
經河北省人社廳審批符合因病提前退休條件人員,退休時間一律按2016年12月31日退休,2017年1月起納入社會統籌。對申報前未按時完成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從完成補費到帳手續的下月起納入統籌。
對於不調查了解情況、與職工串通弄虛作假報送虛假鑑定材料的,取消申請人病退資格,按照《社會保險法》追究單位經辦人員和負責人責任;凡經省鑑定通過後因檔案或繳費不符合政策規定等原因無法辦理病退待遇審批手續的,由單位承擔一切責任。所有病退職工的病退鑑定和待遇審批材料一律由企業或檔案管理部門負責上報,石家莊市人社局不受理個人上報的鑑定材料。凡發現由職工個人通過私人關係遞送經單位蓋章的病退材料的一律拒收。
■申報條件
(一)企業職工
經原勞動部門批准招用的國有、集體企業原固定職工、勞動合同制職工現仍在企業工作的,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符合以下條件的可申請辦理因病(非因工負傷)提前退休。
1.男年滿50周歲及以上、女年滿45周歲及以上;
2.繳費年限滿15年(含視同,其中實際繳費滿5年)及以上;
3.因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或者符合《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的通知》(勞部發[1994]479號)規定,經鑑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條件人員。
(二)靈活就業人員
除具備以上條件,還必須符合冀勞社[2008]30號文件規定的以下條件方可申報,即:原國有、集體企業的固定職工、勞動合同制職工曾在國有、集體企業工作滿10年以上,因企業破產、改制失業後,按個體工商戶政策繼續繳費的,繳費期間因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鑑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達到國家規定的因病提前退休年齡,可由檔案管理單位為其申請辦理因病提前退休。
(三)靈活就業人員被企業重新錄用後一年內不得申請辦理病退。
■病退待遇審批
單位需要攜帶以下材料辦理職工病退待遇審批手續:《病退通知書》、職工人事檔案、養老保險繳費手冊、職工本人病退申請、企業職工退休公示情況報告、勞動能力鑑定表、河北省參保人員提前退休審批表及計算待遇的相關材料(如指數化計算表等)。
對因政策原因解除勞動關係自謀職業的,需提供企業改制的政策文件及職工領取安置費、經濟補償金的原始材料;對2009年7月1日以來,辦理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的人員,需提供養老保險轉移手續及繳費憑證;對2012年9月21日後符合補繳養老保險費規定並補繳了養老保險費的人員,需提供勞動合同書和補費到帳的憑證;對靈活就業人員被企業重新錄用的,需提供《勞動合同》、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及繳費憑證;對有特殊貢獻需提高退休待遇人員報批時,應攜帶相關證件及複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