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毒品,這是我們都並不陌生的一個詞,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在現實生活中,仍然還有人在販賣毒品甚至吸食毒品,是的,這確實存在。
我們都知道,毒品的種類有很多,有的甚至無意中已經出現在你的身邊,更是讓你辨別不出來。認不出來是毒品,是得,有的人是因為誤食了才上癮的。
當然,也有人不是因為誤食,是因為好奇心或者因為外界的誘惑 ,反正有種種原因讓一部分人陷入了毒品中 ,毒癮一天比一天嚴重的。
在我國很久之前,就有虎門銷煙的存在。在現在,我國也是禁止販賣毒品和吸食毒品的,為了讓大家都自覺起來,我國甚至利用了法律的武器。
儘管如此,但是法院還是會接到販毒吸毒的相關案子,有未成年吸毒的,有成年人吸毒的,有老人吸毒的,反正是各類人都會有。
今天,下班回到家就接待了電話諮詢:某72歲老太誤種罌粟4000餘株,被判了5年,對此,你怎麼看呢?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具體來看看。
江蘇省連雲港市一72歲老太被認定種植了4000餘株罌粟判刑5年。但是老人說的是她是聽別人說罌粟花好看才種的,在種之前並不知道種植罌粟是犯罪的。
並且老人的家屬也說,罌粟幼苗幾釐米高時就被民警剷除了,社會危害並不大,判處5年刑罰有點過重了。對於此案,你怎麼看呢?
本案為實際案例,情節有出入,已做增刪,僅供法律探討。
看完案例,你有什麼想法呢?有人在為老人抱不平,覺得老人好冤枉,自己是因為花好看才種的,而且並不知道這是犯罪。
當然,也有人說,判得好,如果因為是誤種或者因為是老人就判輕的話,那麼要法律有什麼用呢?你怎麼看呢?接下來我們就一起來看看。
在上述案例中,老太種植了罌粟4000餘株,構成了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被判了五年。那麼到底能不能減輕呢?
刑法規定,已滿75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但是,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是故意犯罪。
並且李老太2018年底種植罌粟時72周歲,也就是說,判決是正確的,她並不具有從輕或減輕處罰的法定情節。講到這裡,又有人問到底什麼才是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呢?
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是指明知是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而非法種植且數量較大,或者經公安機關處理後又種植,或者抗拒剷除的行為。本罪侵犯的法益為國家對毒品的管理秩序(或公民的身體健康)。
《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條 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強制剷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非法種植罌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現在,你明白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