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成都8月21日電 8月20日, 成都市政府外事辦公室發布《成都市疫情期間外國人來華邀請函申辦指南》(以下簡稱《指南》)。
《指南》提出,對於疫情期間急需入境來(返)蓉的重要商務、物流、科技、生產和技術服務等類別的外國人,可由邀請單位本著「事由充分確屬當前必要」原則,向所在地區(市)縣行業主管部門或外事部門提出申請,提交闡明邀請事項必要性緊迫性的情況說明、疫情防控方案,經有關程序審核通過後,向四川省外事辦公室申辦《邀請函》。
《指南》還明確了邀請單位職責、申辦流程及材料、注意事項等。
邀請單位職責
邀請單位為成都市各級行政事業單位、在成都市依法登記的各類社會組織和企業、依法在蓉設立的其他機構。
向所在地區(市)縣行業主管部門或外事部門提交申請,制定並落實針對被邀請外國人的相關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提前書面告知被邀請人成都市對其入境後將採取的醫學檢測、集中隔離、居家觀察、健康管理等措施要求及不遵守疫情防控措施將承擔的法律責任;核查被邀請人出發前14天的旅居史、接觸史及健康狀況,並請其在相關承諾書上簽名確認;被邀請人不從成都口岸入境的,需提前了解入境口岸所在地政府疫情防控政策措施,並告知被邀請人,請其嚴格遵守;
如被邀請人被確認為確診、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觸者等情況,負責落實跟進相關救治、追蹤管理等工作;
向所在地區(市)縣行業主管部門或外事部門通報被邀請人邀請函獲取、籤證獲取、入境和離境等情況;
對所提交辦理材料及邀請事項的真實性負責,監督被邀請人遵守中國法律法規並按時離境,違者將嚴肅查處和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申辦流程及材料
(一)提交申請
邀請單位向所在地區(市)縣疫情防控指揮部指定的受理單位提交申請。材料清單如下:
申請報告;
邀請單位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被邀請人護照複印件(曾來華的須提供此前籤證複印件);
邀請兩人及以上人員來華的,應以表格形式作為附件提供被邀請人名單(包含姓名、性別、國籍、護照號碼、籤證地點、所屬單位及職務等信息);
被邀請人籤署的知情承諾書;
邀請單位營業執照或其他註冊、批覆材料;
所在區(市)縣疫情防控指揮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區(市)縣審核(原則上5個工作日辦結)
區(市)縣受理單位應指導企業完善申請材料。對已受理的符合要求的申請材料,應就邀請來華必要性和疫情防控等事項徵求區(市)縣疫情防控指揮部相關部門意見,並視情實地走訪核實情況,報請區(市)縣疫情防控指揮部出具審核意見,加蓋公章。
(三)市政府外辦覆核(原則上2個工作日辦結)
經區(市)縣疫情防控指揮部審核通過的邀請事項送市政府外辦覆核,並出具覆核意見。材料清單如下:
報至區(市)縣疫情防控指揮部的申請材料;
區(市)縣疫情防控指揮部審核意見。
成都市政府外事辦公室諮詢電話:
028-61888451
(四)省外事辦審批(原則上5個工作日辦結)
市政府外辦覆核通過的邀請事項,由邀請單位遞交至省外事辦窗口申辦邀請函。材料清單如下:
報至區(市)縣疫情防控指揮部的申請材料;
市政府外辦、區(市)縣疫情防控指揮部審核意見;
省外事辦要求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於:
(1)邀請函申請表格(省外事辦官網下載);
(2)邀請單位擔保承諾函(省外事辦官網下載);
(3)邀請單位材料:邀請單位營業執照或其他註冊、批覆材料;邀請單位法人及經辦人身份證複印件;企業對外貿易進出口海關報關單(或涉外聯繫卡)。
注意:除「邀請單位材料」外,上述材料均需單位負責人籤字並加蓋公章。
四川省外事辦相關辦理信息
辦理地點:
成都市成華區一環路東三段100號,四川省外事辦二樓辦證大廳。
諮詢電話:
028-84356797
辦理指南及要求見網址(點擊文末「閱讀原文」可直接跳轉至網站查看):
http://www.scwsb.gov.cn/zxfw/wgrlhqz/bszn8/
注意事項
1. 外國人來華邀請函辦理不屬於行政許可或行政審批事項。頒發籤證的決定權在中國駐外使領館。中國駐外使領館有權拒發籤證或改變、取消已發籤證並無需說明理由。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停止邀請單位申辦資格,並視情況將有關問題線索轉交公安等部門依法處理:邀請單位提供虛假申辦材料、邀請單位為其他單位代辦申請、被邀請人來華從事的活動與申請事由不符。
成都市各區(市)縣外事部門來華邀請工作聯絡表
(責編:李強強、高紅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