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市委組織部市委編辦市人力社保局關於進一步規範市直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交流調配工作的意見》等有關規定,中共麗水市委辦公室擬面向市直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行政編制工作人員2名。
二、選調範圍和資格條件
(一)選調範圍
市直單位(含在麗的中央、省級機關直屬機構)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並在編在崗的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
(二)資格條件
1.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或入黨積極分子,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並取得相應學位,年齡在32周歲以下(1988年12月1日以後出生),歷年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含公務員試用期不定等次),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2.具有綜合文字崗位經歷,能夠獨立承擔綜合文稿起草工作。有財務、會計、文秘相關學歷或工作經歷的優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或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期限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尚在試用期內的;
5.選調後形成迴避關係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一)發布公告
在麗水市政府門戶網(http://www.lishui.gov.cn/)發布公告。
(二)公開報名
報名時間:本公告發布之日起開始報名,截至2020年12月18日下午17:00時。
報名方式:報考人員填寫《中共麗水市委辦公室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1,以下簡稱《報名表》),經所在單位蓋章同意後,報考人員將《報名表》、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掃描成PDF文件,若為入黨積極分子還需提供所在支部蓋章的證明,通過浙政釘發送至市委辦人事行政處。
(三)資格審核
市委辦人事行政處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核,選調職位的開考比例一般不低於3∶1,低於3∶1的由中共麗水市委辦公室商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研究決定是否核減選調名額。經資格審核,符合選調條件擇期通知考試。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按照筆試、面試成績各佔50%確定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排名順序。
1.筆試。報考人員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證和《個人健康申報表》(附件2)參加筆試。
2.資格覆審。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5:1比例確定資格覆審人選,最後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同時進入資格覆審。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由中共麗水市委辦公室商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適當降低比例要求,按實際人數確定。
資格覆審材料包括《報名表》、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入黨積極分子證明原件和複印件。資格覆審不合格或放棄資格覆審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面試。資格覆審合格的報考人員進入面試。
資格覆審和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和考察
根據筆試、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擬選調名額1:2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出現報考人員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按總成績由高到低進行遞補。體檢合格的,由市委辦公室組織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表現情況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後按「人崗相適」原則擇優確定擬選調人選,不唯分取人(若無合適人選,相應減少名額)。
五、公示和調動
確定擬選調人選後,在調入和調出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選調人選反映有影響選調的問題並查有實據的,不予選調。對沒有異議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選調的,實行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後考核合格的,辦理調動和任職手續。
六、其它事項
1.公告未盡事宜由市委辦人事行政處負責解釋。諮詢電話:2098118、2098135。
2.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詳細,如發現弄虛作假的,將取消資格。
3.選調工作嚴格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報考人員應當如實填寫《個人健康申報表》,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健康狀態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的,取消其參加選調資格。「健康碼」為綠碼且健康狀況正常,經現場測溫正常的可參加考試。考前14天內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國(境)外旅居史的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4.派駐市委辦紀檢監察組將對本次選調工作進行監督。
附件1:中共麗水市委辦公室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附件2:個人健康申報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