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貿易負責人向商檢機構申報檢驗。商檢機構受理報驗之後,會及時派檢驗員趕赴貨物存放地點進行現場檢驗、鑑定。研究申報的檢驗項目,確定檢驗內容。在出口方面,凡列入種類表內的出口商品,經商檢機構檢驗合格後,籤發放行單。
貨物出口需要辦理通關單:商檢機構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對列入出口的貨物進行發放出入境放行單。通關單辦理手續煩瑣又比較重要,貨物如果辦理不下來,則影響到貨物成交率。特殊商品必須辦理商品出口檢驗證書。
前往「海關」機構網站的「HS編碼」下,輸入商品的海關編碼,查看監管條件。凡監管條件為B的商品均需要出境貨物通關單,出口商必須辦理出口報檢。辦理報檢時,應根據信用證或進口商要求,在出境貨物報檢單的「需要證單名稱」欄下,選擇所需商檢證書。若商品為監管條件有B的出口法檢商品,則「通關單」為必選單證。報檢等待1小時後,出口商即可在「單據中心」查收到由商檢部門籤發的「出境貨物通關單」及其他商檢證書。
根據我國海關對於進出口貨物檢驗主要分為四個步驟:
1.報驗:對外貿易負責人向商檢機構申報檢驗。
2.抽樣:商檢機構受理報驗之後,會及時派檢驗員趕赴貨物存放地點進行現場檢驗、鑑定。
3.檢驗:研究申報的檢驗項目,確定檢驗內容。並檢查合同對商品的品質、規格、包裝的規定,確定檢驗標準、方法。
4.籤發證書:在出口方面,凡列入種類表內的出口商品,經商檢機構檢驗合格後,籤發放行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