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友紛紛轉發一則信息,勸告他人「趕緊停用:龍膽瀉肝丸、小兒化痰止咳顆粒、感冒靈衝劑」。就在前不久,國家食藥監總局對經檢驗不符合標準規定的99批次藥品予以公告,其中包含了部分廠家部分批次的「龍膽瀉肝丸」「小兒化痰止咳顆粒」「感冒靈顆粒」等。
成都市食藥監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成都市已採取必要措施,不合格的批次已全部下架。這位負責人同時強調,此次抽驗不合格的只涉及部分廠家的部分批次,其他廠家或其他批次的感冒靈顆粒仍舊有售。
官方曝光:99個批次不合格 感冒靈顆粒上黑名單
記者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官方網站發現,8月19日,該局發布2014年第38號藥品質量公告。公告顯示,此次抽驗分別從藥品生產、經營和使用環節抽取了格列美脲片、小兒化痰止咳顆粒、康爾心膠囊、地塞米松磷酸鈉注射液、小活絡丸、三七傷藥片、B型肝炎表面抗原診斷試劑、亞硫酸氫鈉等148個品種共13461批次產品;其中,國家基本藥物品種56個,共4713批次。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在抽驗中發現,共有99批次藥品不符合標準規定,其中包括感冒靈顆粒、小兒化痰止咳顆粒、龍膽瀉肝丸、三七傷藥片等居民常備藥。該局對這99批次藥品予以了公告。
在生產環節抽樣檢驗中,雲南滇中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感冒靈顆粒被發現不符合標準規定,涉及批次為20130907,不符合標準規定的項目為「對乙醯氨基酚」含量。對乙醯氨基酚是一種常用的解熱鎮痛藥,商品名為「百服寧」等,主要用於感冒發燒、經痛、偏頭痛、癌痛及手術後止痛等。按照國家藥典相關標準,每袋重10克的感冒靈顆粒含對乙醯氨基酚不超過0.2克。
除此之外,在經營使用環節抽樣檢驗中,貴陽德昌祥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20130628批次感冒靈顆粒具有類似的問題。
記者走訪:未發現相關廠家產品 涉事批次已下架
4日下午,記者在同仁堂總府路店、德仁堂春北店、華夏平價藥房紅星店等一線藥房,均未發現涉事廠家或批次的藥品。在同仁堂總府路店,感冒靈顆粒只有三九醫藥生產的產品,工作人員表示,該店此前未曾銷售過雲南滇中或貴陽生產的感冒靈顆粒;在德仁堂春熙路店,記者未找到任何廠家生產的感冒靈顆粒產品,只有三九醫藥生產的「金防感冒靈顆粒」在售;在華夏平價藥房紅星店,一共有兩個廠家生產的感冒靈顆粒在售,其中一家為三九,另外一家則來自廣東,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的公告中,記者沒有發現該廠家的名字。
成都市食藥監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成都市已採取必要措施,不合格的批次已全部下架。這位負責人說,從公告發布起,成都市食藥監局就組織開展了調查和梳理,對曝光的問題批次產品採取了立即下架的措施,目前成都市面上已經沒有公告中所涉及批次的產品。
這位負責人同時強調,公告涉及的只是部分廠家的部分批次產品,同一個廠家不同批次的產品仍然在售,沒有受到影響,其他廠家或其他批次的感冒靈顆粒仍舊在售。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在公告中同時強調,本次被抽驗產品的總體質量狀況良好,但也暴露出個別藥品生產企業在原輔料購進、生產過程控制、無菌保障水平等方面存在一定缺陷,部分企業和單位在藥品運輸、貯藏等條件保障方面還存在一定問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要求相關企業和單位認真檢查,深入排查原因並進行整改,切實消除隱患,確保藥品質量安全。
曝光名單>>>
不僅是感冒靈顆粒榜上有名,公告中同時指出了「龍膽瀉肝丸」「小兒化痰止咳顆粒」「三七傷藥片」等居民常備藥,特別是在生產環節、經營使用環節抽樣檢驗發現,部分在四川地區生產或銷售使用的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規定。
A生產企業為四川的:
成都天台山製藥有限公司生產批號為130101(Ⅱ)及130102(Ⅱ)的注射用細胞色素C,檢查發現「可見異物」。
B抽樣省份為四川的:
檢品來源於四川省蜀衛藥業有限公司、四川金仁醫藥有限公司的,長春銀諾克藥業有限公司生產批號為20120307、20130403的康爾心膠囊,檢查發現「裝量差異」不符合標準規定;
檢品來源於四川本草堂藥業有限公司的,吉林省通化博祥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批號為130401的百合固金丸,檢查發現「溶散時限」不符合標準規定;
檢品來源於四川省科欣醫藥貿易有限公司的,邯鄲康業製藥有限公司生產批號為130109的氫溴酸右美沙芬口服液,檢查發現「PH值」不符合標準規定;
檢品來源於四川金利醫藥貿易有限公司的,廣西聖特藥業有限公司生產批號為130301的小兒化痰止咳顆粒,鑑別發現「薄層色譜」不符合標準規定;
檢品來源於長寧縣人民醫院的,成都森科製藥有限公司生產批號為130310的酚氨咖敏片,含量測定「對乙醯氨基酚、氨基比林、咖啡因」不符合標準規定;
檢品來源於四川省科欣醫藥貿易有限公司的,陝西利君現代中藥有限公司生產批號為120808的葛根芩連片,檢查發現「重量差異」不符合標準規定。(四川在線記者 吳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