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山時代,山南、中山、山北三國的勢力圖
琉球(琉球語:琉球/ルーチュー Ruucuu * / ?),古語中雅稱宇流麻(琉球語:宇流麻/ウルマ Uruma),是介於臺灣和九州間的一個地區及古代國家,曾建有琉球國,轄域包括琉球群島及其周邊海域。曾經向中國的明、清兩代朝貢,1609年後為日本、中國兩屬,同時向兩國朝貢,而北部的奄美諸島被日本佔領,屬今日的鹿兒島縣,餘下地區於1879年也被日本通過「廢藩置縣」吞併,改名衝繩縣。二戰日本戰敗後由美國託管。1972年5月15日美國日本籤訂條約,美國將琉球管理權移交日本,日本並重設衝繩縣治理琉球。
石器時代山下町洞人和港川人就已出現在衝繩本島;Pinza-Abu洞人出現在宮古島。
琉球貝冢的發現再次證明了琉球在公元600年之前就有人類涉足。
琉球早期歷史已很難考證。中國自隋朝起就有關於「流求國」的記載,自隋代至元代,流求/流虯/琉球的概念一直在琉球群島和臺灣島之間搖擺,直至明朝,隨著「臺灣」一詞的出現和統一的琉球國的建立,「琉球」一詞開始專指琉球群島。渡日唐朝僧人鑑真在《唐大和上東徵傳》中首次記錄了衝繩本島居民的自稱「阿兒奈波」,此名傳入日本後逐漸演變為「おきなわ」(13世紀)和「沖縄」(18世紀)。在日本,自平安時代起,也出現對琉球一些島嶼的記載,如《續日本紀》。琉球本土的史籍記載了天孫、舜天、英祖三個王朝,然而這三個王朝都有一定程度的傳說性質;尤其是天孫王朝,其存在性都存在爭議。
14世紀初,衝繩本島出現南山、中山、北山三個王國,這個時期稱為「三山時代」。
在三王國出現之前,外島按司與衝繩本島各按司之間的關係是平等的。
1370年代至1380年代,三山陸續入貢明朝。
1390年起,琉球諸離島部落酋長入貢中山。
1403年春天,中山、山北與山南等國一起向明朝進貢,明朝派行人邊信、劉亢等使節前往琉球。
1406年,尚巴志發兵起義,中山王國滅亡;此後,尚巴志陸續滅山北、山南;明賜姓尚,琉球國第一尚氏王朝建立。
自志魯布裡之亂起,第一尚氏王朝頻發內亂,尚德王時期,金丸被群臣擁立為君,改名「尚圓」,1469年,琉球國第二尚氏王朝建立。
尚真王時期(1477-1526年在位),南徵八重山、與那國等島;尚清王時期,攻佔奄美群島;「三省三十六島」局面形成(1522-1537年)。
1609年,日本薩摩藩在德川幕府的許可下,入侵琉球;尚寧王被擄至日本被迫籤訂《掟十五條》:琉球國向薩摩藩稱臣,割奄美群島予薩摩。琉球遭受薩摩藩的入侵,並長時期受到薩摩幹預,變相成為薩摩藩的屬國。
1644年清兵入關後,琉球同時也自稱大清藩屬。
1871年八瑤灣事件中琉球民眾漂流到臺灣,54人遭到「生番」(原住民古稱)出草馘首。
1872年,日本宣布琉球國為日本領土,改稱「琉球藩」,封琉球國王尚泰為「琉球藩王」,是為第一次琉球處分。
1874年日本發動了牡丹社事件,自稱「為琉球被害之數十人復仇」,徵討臺灣,要脅清朝,並使中國承認日本出兵是「保民義舉」,獲得了對琉球的主控權。
1879年3月30日,明治天皇將琉球藩王尚泰發往東京,置琉球為衝繩縣。琉球國實質上滅亡。同年,日本正式宣布兼併琉球群島,派知事取代原來的琉球王,並命名為衝繩,是為二次琉球處分。
中國清朝政府對日本出兵兼併琉球提出多番交涉,但隨著1895年中日甲午戰爭戰敗,清朝政府失去對琉球的發言權。
1879年(明治十二年),日本政府在琉球強行推行「廢藩置縣」,當時琉球王尚泰曾派使臣向清廷乞援[4]。中日就琉球問題開始談判,中方提出把琉球群島分成三部分:接近日本方向的奄美大島為日本領土,衝繩本島及其附近島嶼作為一個獨立的琉球王國存在,而在南部的先島群島則作為中國的領土。日本方面建議把琉球劃分成兩部分:衝繩本島及其北方島嶼作為是日本的領土,而南部的先島群島則作為中國的領土。由於清廷部分大臣的堅持和琉球人的請求,清廷最終未與日本籤訂此條約,即未承認日本擁有琉球的主權。
1880年9月,中方在談判中最後妥協,擬定《琉球專約擬稿》,以日本提出的方式把琉球劃分成兩部分。然而清朝皇帝拒絕同意這一條約,並且指示了中方代表與日本繼續協商。日本方面斷然拒絕,協商破裂。1882年,駐天津領事竹添進一郎與清廷恢復談判琉球問題,但是沒有達成協議,琉球問題一直拖延至甲午戰爭。
1895年,大清國在甲午戰爭戰敗,被迫割讓臺灣、澎湖,並失去對琉球的發言權。
1898年,日本政府強徵琉球人服兵役。
1901年,最後一位琉球國王尚泰去世。
1916年,在日本政府的壓力下,全衝繩教師大會要求禁止在學校說琉球語。
1943年,由美、英、中三國首腦參加的開羅會議約定由美中共同託管琉球群島,由於中國受內戰的影響,因而此事多為美國主管。
1945年3月,太平洋戰爭之衝繩戰役爆發。數萬名當地平民喪生、受傷或被迫自殺。
1947年4月,聯合國通過《關於前日本委任統治島嶼的協定》,把日本依照國際聯盟公約第22條取得之「太平洋島嶼」交給美國託管。
1951年,《舊金山和約》籤定,其中第三條規定,日本將西南群島(含琉球群島及大東群島等).等島嶼,交付聯合國託管。在交付託管前,美國擁有對前述島嶼之領土、居民及水域的行政、立法、司法等權力。同年,日本復歸促進期成會成立,衝繩縣開始縣民連署陳情,推動「回歸祖國日本」的運動。
1953年,衝繩諸島祖國復歸期成會成立,但是因為美國政府的幹渉被迫解散。
1960年,衝繩縣祖國復歸協議會(復歸協)成立,要求美政當局儘早將琉球歸移交日本。
1972年,美國向日本移交琉球群島的施政權(衝繩返還)。衝繩縣重新成立。
1995年,衝繩人為抗議女童遭到美國駐軍士兵輪姦,衝繩曾舉行過一次有約8.5萬人參加的大規模反美遊行示威集會,要求美軍撤出衝繩。
2000年,八大工業國組織高峰會在衝繩名護市舉行。
2013年5月15日,琉球的大學教授和政治家、社會活動家和市民團體成立「琉球民族獨立綜合研究學會」。
目前日本有效管轄琉球群島全境,行政上分屬於衝繩縣和鹿兒島縣,國際也普遍對琉球的現狀並無異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認為琉球或衝繩是日本的領土,官方觀點「衝繩古稱琉球,是日本的一個縣,位於日本列島的最南端,由60多個島嶼組成,衝繩本島是其中最大的島嶼。」 但是認為琉球群島不包含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當代日本人和衝繩居民也大多認為琉球為日本一部分,另外亦有要求獨立的聲音、自治或實行一國兩制的主張。由於受歷史和地理的影響,風俗習慣與日本本土有些不同。
琉球位於日本列島南端,由衝繩、宮古、八重山三個群島為中心的六十多個島嶼組成,面積2265平方公裡。琉球群島是西太平洋一系列島嶼,位於臺灣與九州之間。呈東北-西南向。琉球群島從北到南,包括大隅群島、吐噶喇列島、奄美群島( 統稱「薩南群島」,屬鹿兒島縣),衝繩群島和先島群島(統稱「琉球群島」,屬衝繩縣)。面積共4,600多平方公裡。人口140多萬(1985)。目前只有40個島嶼有人居住,總人口約120萬。琉球群島,日語作南西諸島(Nansei-Shoto, 日語作Nansei-Shoto)。自日本南部的九州往西南延伸約1,100公裡(700哩)到臺灣東北,是東海(西)與菲律賓海(東)的分界線。陸地總面積3,090平方公裡(1,193平方哩),包括大小島嶼55個,分為3個較大島群:北部為奄美島鏈,中部為衝繩群島,南部為先島群島。奄美群島是九州鹿兒島縣的南部加長部分,而衝繩群島和先島群島則組成衝繩縣。原本的「琉球王國」,或地理概念的「琉球弧」、「琉球文化圈」地區,遠比現在的衝繩範圍還大。而且「琉球孤」的島嶼,從南到北散布於1000公里海面,覆蓋的面積甚至比日本的本州還大。而從衝繩最西端的島嶼與那國島,晴天可以望得見臺灣。最南端的島嶼波照間島,它的緯度比臺北還南。
琉球人的起源有很多說法,一說琉球群島的住民的祖先是從九州南部移入。其他看法認為,與日本繩紋時代屬於相同文化的人種在公元前10世紀到前3世紀之間,從中國中南部沿海地區來到包括琉球群島在內的日本西南部地區,並從西向東擴散。中國有學者稱認為,古琉球文化屬於百越文化的分支之一。另一種說法是上古時代的琉球居民來自臺灣,屬於南島語族。具體來自哪個地區尚有爭議。琉球人的基因整體呈現亞洲各民族的極東形態,與北海道土著阿伊努族最為接近,而日本本土的和族基因序列基本處於琉球人與大陸人及朝鮮人區間。
琉球傳統信仰(也叫琉球神道)是一個當地本土宗教、佛教、神道教、道教的綜合體。其中既有本土的龍宮信仰,又有外來的媽祖信仰等。
佛教在當地也屬常見。
琉球原是一個獨立國家,在19世紀末被日本強行併吞,後廢國置縣,二次大戰期間,琉球人更遭日軍充當炮灰,因而令倖存的琉球人及其後代不滿,戰後日本又將美軍基地設置於此,儘管離島有大量補償措施,琉球人對日本統治的印象卻比較複雜,多數以提高自治權為主要方針,少數有追求獨立的想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現今承認琉球(衝繩)是日本領土,在美治琉球期間曾多次通過政府公開聲明及最高領導人談話等方式明確支持衝繩(琉球)重歸日本。日本因釣魚島主權歸屬紛爭,展開數次外交與傳媒論述攻訐因素影響。中華人民共和國社科院學者對此提出主張『琉球歸屬』認為:「1941年中華民國政府對日宣戰,廢除《馬關條約》。隨後《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做出了戰後處置日本的規定,日本天皇接受了這些規定。依照這些規定,不僅臺灣及其附屬諸島、澎湖列島要回歸中國,歷史上懸而未決的琉球問題也到了可以再議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