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觀美國歷史,我們不難發現,印第安人在美國並不好過。而美國曾經赫赫有名的四位總統:喬治·華盛頓、託馬斯·傑弗遜、亞伯拉罕·林肯、西奧多·羅斯福,這四位,曾經都向印第安人舉起了屠刀。
1779年,華盛頓給蘇利文將軍下達了一個命令,讓其前往攻打北美印第安人的一支易洛魁人,並且他對蘇利文說道,如果將印第安人放到所有的定居點附近,那麼對於美國來說,這不僅是泛濫成災的問題...在所有印第安人的拘留地被摧毀前,都不要接受任何所謂的和平的建議。蘇利文回復道,這些印第安人必須像野獸一樣被獵殺。
果然,蘇利文沒有辜負華盛頓的囑咐。他與士兵夷平了40個易洛魁人的城市,屠殺了近一半的易洛魁人。而在1783年,華盛頓距離獨立戰爭馬上勝利之際,他對印第安人的屠殺顯得更加瘋狂,他認為印第安人與狼,沒有區別,這兩者只是形狀不同罷了,於是他的軍隊從印第安人身上剝皮製靴。
其實,華盛頓本就是一個奴隸主。在其在1790年上任時,他身邊就有著9個奴隸。而當時賓夕法尼亞州規定,奴隸在賓夕法尼亞生活半年以上,就可以成為自由人。為了不讓奴隸成為自由人,華盛頓鑽起了法律的空子,他不斷地更換手中的奴隸。在奴隸剛要居住滿6個月的時候,就將另一批奴隸進行更換。在其1799年去世之時,華盛頓的莊園裡都還有著317位奴隸。
而《獨立宣言》的起草人託馬斯·傑弗遜,其實也是一名奴隸主,他在自己臨死前都不肯釋放自己家中的黑奴,家中900個黑奴,他只允許釋放5個。他還曾明明白白地寫道,黑人無論是頭腦還是體格,都比不上白人。
傑弗遜之所以被詬病,正是因為他一邊叫印第安人為兄弟,一邊又為了土地向其舉起屠刀。1807年,傑弗遜曾對軍隊說,只要對印第安人發起了戰爭,那麼不在其被徹底滅絕或是驅逐出密西西比的情況下,就不能停止。
1851年,美國用140萬美金,就購買了明尼蘇達州2400萬英畝的土地。並且,這資金一直沒有到位。1862年左右,達科他族人糧食歉收,為了生存,不得不向其索要土地年金。但是當時正在南北戰爭的林肯並沒有理會,於是,印第安人與白人發生了衝突。這在林肯看來,卻是印第安人先違背了契約。於是林肯又向印第安人發起了戰爭。
這其中就有一件事,當時明尼蘇達州的政府要求林肯允許處死303名印第安男性,但林肯又怕此舉會影響南北戰爭與歐洲人的關係。於是林肯只允許處死39人,此後有一人被免去死刑。林肯向明尼蘇達州的人保證,會殺光、驅逐該州所有印第安人,不僅如此,還補償該州200萬美金。但是,達科他人要的,僅僅是140萬美金。
而此後的西奧多·羅斯福,這位諾貝爾和平獎的獲得者,進行了一場西進運動。他固執地認為,將印第安人滅絕並且沒收土地,是不可避免且有利的。
西奧多·羅斯福曾說過一句著名的話,他說他不想走得太遠去說只有死掉的印第安人才是好的,但是我相信10個好印第安人有9個是死的,而且我也不願意去仔細查詢第10個死亡的案情。不僅如此,他還認為印第安人應該被禁止生育後代。
而這一場西進運動,持續了近百年。這一場運動,致使全美不下100萬印第安人被屠殺,完完全全是一場種族清洗。
如今的美國,一直在國際上大肆宣揚人權主義,表示人人平等,但是從美國的歷史上看來,其人權,完全是對美國人認可的公民才享有的權利。
作者:董燁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