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鎮直各單位:
現將《曹廟鎮資產收益扶貧工程實施方案》轉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曹廟鎮資產收益扶貧工程實施方案
根據《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農業委員會安徽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做好財政支農資金支持資產收益扶貧工作的通知》(財農(2017)1101號)、《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2019年實施33項民生工程的通知》、《霍邱縣2020年資產收益扶貧工程實施辦法》(財農(2017)1101號)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於脫貧攻堅的決策部署,以支持全縣貧困村穩定出列、現行標準下貧困戶穩定增收脫貧為主要目標,對財政支農資金形成的資產分類進行股權量化,密切產業發展與貧困戶利益聯結,完善制度建設、強化風險管控,提高脫貧質量和成效。
二、目標任務
2020年我鎮確定元圩村1個村進行資產收益扶貧工作。其他村也可結合本地實際,積極開展資產收益扶貧工作。
三、實施範圍
我鎮要在總結完善「三變」改革的基礎上,紮實開展資產收益扶貧工作。在不改變資金用途的情況下,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和其他涉農資金投入設施農業、養殖、光伏、鄉村旅遊等項目形成的資產,可用於資產收益扶貧。村集體所有的經營性資產,以及村集體接受資助、捐贈和補助形成的資產,各村根據實際情況可納入資產收益扶貧範圍。
四、實施主體
(一)選擇條件。資產收益扶貧的實施主體應是治理結構完善、財務管理健全、經營狀況良好、經濟實力較強、樂於扶貧助困且誠實守信的企業、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等。
(二)確定方式。通過民主、公開方式選擇項目實施主體。在村級開展的資產收益扶貧,由村民通過「一事一議」等形式確定實施主體,貧困村第一書記、駐村幹部負責指導並參與議事。我鎮對項目實施主體及項目選擇進行審核。屬於政府採購、招投標管理範圍的,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及制度規定。
五、主要內容
資產收益扶可以採取將資產侵化參股分收等方式。具體根據項目實施主體使用資產情況,協商籤訂入股協議,明確村集體及貧困戶持有的股份。持股成員應以資產股權為紐帶,共同參與多種形式的合作生產經營,形成按股分紅、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利益共同體。除參股經營方式外,可由村集體獨立經營,也可通過發包、租賃或委託資產管理公司、成立運營公司等實現資產增值。
(一)合理分配收益。財政資金形成的資產歸村集體所有,由村集體負責運營和管理,可參考當地行業平均投資回想率確保保底收(年收益率應商於園銀行貨款基準利率)。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投入形成的資產收益權,貧困村全部量化到村集體和貧固戶,非貧困村全部量化到貧困戶。其他涉農資金投入形成的資產,經村集體民主決策,劃出一都分資產,將其資產收益權定向分配給貧困戶:其餘資產收益權量化到村集體和一般農戶。
(二)完善利益聯結。積極創新項目經營管理模式,項目實施主體應帶動農戶從事多種形式的農業合作生產經營使農戶享受收益分紅、就近就業、技術指導、產品回購等多種收益。推廣和完善園區帶動、企業帶動、農民合作社帶動種養大戶帶動和貧困戶自主種養的「四帶一自」利益聯結模式,激發貧困戶發展產業的內生動力。合理選擇訂單聯結股份聯結、勞務聯結、服務聯結、租賃聯結等方式,實現互利多贏,完善項目實施主體與農戶的利益聯結,努力實現產業增效益、農民增收益和集體增實力。
(三)籤定合作協議。由村兩委與經營主體籤定合作協議,主要內容包括項目實施內容、雙方責任義務、固定分紅比例、分紅時間、分紅年限等。
(四)加強風險管理。要建立資金投入風險評估機制和資金退出機制,加強對扶貧項目公告公示,風險防控等工作的監督和指導,強化財政支農資金形成資產的監督管理。要加強扶貧資金和項目監管,嚴把清產核資,實施主體選擇、合同籤訂、項目推進、項目驗收和資金確保資產收益扶貧規範、健康、有序運行。
(五)實行動態調整。要根據脫貧情況,適時開展動態調整。經核查認定已穩定脫貧的貧困戶,經民主評議和村集體民主決策,不再繼續享受原有資產收益權,由村集體收回資產收益權後重新量化分配給其他貧困戶和因災因病等返貧的貧困戶,或用於發展村級公益事業。
(六)突出考核激勵。鎮及村要將資產收益扶貧工作成效納入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績效評價和民生工程考核內容。對推動創新積極主動、資金管理規範有序、脫貧成效突出的鄉鎮,在分配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時予以傾斜。強化產業發展、風險防範、產權明晰、平臺搭建、機制創新等政策支持,完善產業扶貧菜單和補助目錄,加大對扶貧成效顯著實施主體的支持力度。
六、實施步驟
(一)組織宣傳培訓。鎮及村要認真組織開展資產收益扶貧相關政策宣傳,加強對組織和參與的工作人員、村幹部的政策和業務培訓,把資產收益扶貧項目建設目的、項目投資、資金來源、股權量化方式、收益分配等內容解釋清楚,引導貧困群眾主動參與。
(二)開展清產核資。鎮及村要成立清產核資領導小組,對村級各類資產進行全面清理,及時將財政資金投入形成的資產入帳,防止資產流失。清產核資結果向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公示,並經成員大會或代表大會確認。
(三)界定量化資產。村集體根據村級經營性資產的用途性質逐項進行分類,準確界定適合折股量化的資產,確定資產及收益量化給貧困戶的比例。
(四)明確量化對象。根據建檔立卡貧困戶的實際情況,過民主討論,村集體確定股權量化的建檔立卡貧困戶數和貧困人口數,經張榜公布無異議後,村集體予以登記確認。
(五)制定量化方案。鎮要指導村集體制定股權量化方案,方案包括量化範圍、原則、標準、方式、程序、結果權責、收益分配等內容。股權量化方案制定要通過「四議」(即村黨支部提議、村兩委商議、村覺員太會審議、村民代表大會決議)程序,通過「兩公開」(即實施過程公開、實施結果公開)接受村務監督委員會和社會監督。根據貧困戶的貧困程度,建立公正合理的資產收益分享機制,向無勞動能力、弱勞動能力人口傾斜。計算出每個股東應持有的股權數,形成收益權分配臺帳。
(六)頒發收益權證書。收益權分配臺帳經公示無異議後,村集體與實施主體籤訂合同,並按照收益權分配臺帳向貧困戶頒發記名收益權證。
(七)進行收益分紅。按照量化方案和資產收益情況,每年開展1-2次資產收益分紅,保底收益應在9月底前兌現到貧困戶,保障貧困戶及時分享資產收益。資產收益分紅每年在6月、9月份兩次完成。
(八)加強檔案管理。實施主體負責全過程文件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確保檔案資料齊全完整:村集體加強記名收益權憑證的管理,建立股權臺帳和股權檔案,實行動態管理,並定期報告收益權變動等情況。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鎮成立由分管副書記任指揮長財政、農業、扶貧、林業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資產收益扶貧專項工作小組,辦公室設在鎮扶貧辦,具體協調相關部門做好資產收益扶貧工作。各部門、各村要高廢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健全工作推進機制。農經站要結合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及時研究制定相關制度和支持政策。農業、扶貧、林業等部門要精心組織,明確專人負責,抓好項目實施並強化管理。
(二)周密制定方案。資產收益扶貧工程,是今年省確定的33項民生工程之一。我鎮結合當地實際,認真制定《實施方案》。
(三)強化風險防控。項目實施主體對財政資金形成的資產負有保值增值責任,承擔項目經營風險,依法按約支付收益。貧困戶不承擔項目經營風險,除由村集體經濟組織作為實施主體的項目外,貧困村也不承擔項目經營風險。用於資產收益扶貧的財政資金,優先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等,形成可核查的物化資產。
(四)嚴格監督管理。我鎮要切實加強資金監管,開展經常性監督檢查,具備條件的地方可利用第三方力量開展評估檢查,及時發現問題,抓好整改落實。落實公開公示制度,陽光操作,保牌貧困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監督權。積極發揮貧困村第一書記、扶貧工作隊隊長、駐村千部、村委會等在監督中的積極作用,確保貧困群眾真正受益。
(五)認真總結經驗。鎮、村要以改革創新的精神開展資產收益扶貧工作,及時總結可複製可推廣的工作經驗。將此項工作納入年度民生工程和脫貧攻堅考核內容,對按時完成工作任務、表現突出的鄉鎮及主管部門,予以通報表彰,對不按時報送方案、報表、總結等相關資料的,縣將對其進行通報批評,並在年終考評時進行扣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