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四川省農業農村廳發布了關於加強2020年全省禁漁管理工作的通知 。
通知要求:「四川省長江流域禁漁期為3月初至6月底;黃河流域禁漁期為4月初至6月底;甘孜州、阿壩州、涼山州、雅安市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適當調整禁漁期,但禁漁時間不得少於4個月。
四川省水生生物自然保護區和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自2020年1月1日0時起,為常年禁漁區,實行全面禁漁。
四川省要求在規定的禁漁期和禁漁區內,禁止一切捕撈行為和遊釣,嚴禁扎巢取卵、挖沙採石和從事其他影響魚類生態的活動,嚴禁收購、銷售在禁漁期和禁漁區內捕撈的漁獲物。」
從通知可以看出,四川省規定的禁漁期和禁漁區內是禁止釣魚的,所以四川釣魚的愛好者要堅持3-4個月才能到野外釣魚,這個期間不要盲目出去釣魚,一旦屬于禁漁期,很有可能遭受處罰,得不償失。
為了進一步說明,我們選取了四川有代表的四個地方進行補充說明。
1成都市相關規定
規定3月1日—6月30日為禁漁期,禁漁期間,成都市天然水域全面禁漁,在禁漁期和禁漁區內,禁止捕撈作業、遊釣和水禽放養,禁止銷售、收購在禁漁期和禁漁區內捕撈的漁獲物。
3月1日,成都市還啟動了禁漁期執法專項行動,重點對浣花溪清水河、摸底河及錦江河段沿河進行了禁漁巡查宣傳。各區(市)縣也全面拉開禁漁行動的序幕,共出動漁政執法人員150餘人,巡查河段120公裡,發放宣傳資料1300餘份,張貼禁漁公告200餘份,勸離遊釣者120餘人次,收繳非法漁具15副。
2廣元市相關規定
2020年廣元市除保護區以外天然水域,嚴格執行3月1日至6月30日為期4個月的春季禁漁制度,在規定的禁漁區和禁漁期內,禁止一切捕撈行為和遊釣。
並且在啟動2020春季禁漁工作當天,執法人員及各界代表乘船、快艇進行巡江及執法檢查。本次參加巡航執法人員23人,參加船艇5艘,勸離垂釣人員38人,收繳網具12副,發放宣傳資料460餘份。
3樂山市相關規定
樂山市3月1日至6月30日為禁漁區,所有天然水域包括小溝、小溪、渠道,都屬于禁漁的範圍。
樂山市相關執法人員指出,凡是在禁漁期內違法捕魚包括垂釣的有以下三種處理方式。
第一是暫扣魚竿接受處理;
第二是對違法捕魚者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相關法律規定來執行。 第三是對於情節嚴重的電魚、毒魚、炸魚的,將移交公安機關進行立案查處。
4綿陽市相關規定
綿陽市天然水域禁漁期為3月1日0時至6月30日24時。同時,全市4個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鹽亭縣梓江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三臺縣凱江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平通河裂腹魚類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梓潼縣潼江河省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自2020年1月1日0時起為常年禁漁區,實行全面禁漁。在規定的禁漁期和禁漁區內,禁止一切捕撈行為和遊釣。
從四川省下面的四個地方可以看出,四川省全省範圍內禁漁區內是禁止釣魚的,有些地方甚至小河溝和河流也是不允許釣魚的,一旦發現垂釣行為,將進行批評教育勸導,不聽勸告的,會暫扣魚竿進行處理,情節嚴重的自然會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所以,四川的釣魚愛好者們,在此期間,千萬別亂跑出去釣魚,遵守相關規定。
本文部分參考資料來源於《四川省農業農村廳官網》《成都市農業農村局官網》《廣元市農業農村局官網》《樂山市人民政府官網》《綿陽市人民政府官網》《綿陽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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