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網以《金沙湖高爾夫別墅涉嫌違規?換開發商又「一路綠燈」》為題,報導了鄭州金沙湖高爾夫官邸涉嫌違規建設銷售別墅卻手續齊全,金沙湖高爾夫球場被勒令拆除而更換投資商後又紅火經營,相關處罰決定成空文的情況。
報導刊發後引起輿論熱議,然而,對於報導涉及的問題,鄭州市相關部門卻相互推諉,踢起了「皮球」。
回顧金沙湖高爾夫別墅涉違事件 違反禁令卻五證俱全
一期工程規劃許可證批前公示,最大建築面積1970.75㎡,容積率僅0.68
早在2003年,國土資源部便發出通知,提出「停止別墅類用地的土地供應。過量供應的地方,要認真進行清理」。此後,國土資源部又多次強調停止別墅類房地產項目供地和辦理相關用地手續。
在鄭州,由河南和諧置業有限公司開發的金沙湖高爾夫觀邸卻明目張胆違反禁令頂風違建、高調叫賣。
在其售樓中心,銷售人員介紹, 金沙湖高爾夫觀邸一期別墅2012年開始銷售,面積500㎡—1200㎡不等,購買別墅送花園,其中臨湖獨棟別墅17棟,面積750㎡—1200㎡不等,3層,贈送花園1.5畝,均價4.5萬元;二期正在規劃,其中規劃獨棟別墅8棟,而雙拼別墅面積400㎡到787㎡不等,總價1400多萬到2000多萬不等,贈送200㎡—400㎡不等的花園和地下室。
然而,鄭州市經開區相關部門卻為其辦理了名為「排屋住宅」、「組院住宅」的規劃、用地、銷售等「五證」。
而對於「何為排屋住宅?何為組院住宅?面對別墅禁令又如何辦理了相關手續」的疑問,上述兩局工作人員均稱「具體情況需問經開區規劃分局,他們只是依據規劃分局出具的相關規劃文件辦理手續」。
鄭州經開區土地分局工作人員出示了7張關於「金沙湖高爾夫觀邸一期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證》,證件顯示該項目「地類:城鎮住宅用地、商務金融;使用權類型:出讓;使用年限分別40年和70年,辦證日期:2011年9月14日」,
同樣,對於「面對別墅禁令又如何辦理了相關手續」問題,鄭州經開區土地分局工作人員稱「別墅界定有待考證;供地後具體建設情況需問規劃」。
據介紹,2012年9月,鄭州市經開區規劃局曾作出「河南和諧置業有限公司金沙湖高爾夫官邸一期項目排屋住宅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批前公示」。該公示明確標明「金沙湖高爾夫官邸一期項目規劃排屋住宅14﹟,建築面積713.75㎡—1970.75㎡,容積率0.68,建築密度27﹪」。
然而,當記者要求鄭州市經開區規劃分局出示相關具體用地和工程規劃手續時,直到一期稿件刊發時,該局並沒有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