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上午8:30,一宗被稱為海南首例影響最大的詆毀商業競爭對手案在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兩家海南特產業的龍頭企業「春光食品」和「南國食品」在此對簿公堂,引起多家本地媒體和業界人士的旁聽關注。堅持認為海南南國食品實業有限公司的員工發布虛假內容的網帖極大地損害了自己的商業信譽並造成退貨等損失,文昌市春光食品有限公司當天將該公司以及相關員工告上法庭,並要求其停止侵權行為並公開賠禮道歉,賠償經濟損失142萬元。
文/本報記者 林瑩 圖/本報記者 李小崗
我省首宗影響最大的商業詆毀案昨日開庭,海南兩特產業巨頭對簿公堂
「南國」女員工編造「孩子吃春光糖肚子疼」網帖,致「春光」一度身陷「質量門」
事件起因
「南國」員工發帖 「春光」被陷「質量門」
30經銷商退貨直接經濟損失42萬
據了解,海南南國食品實業有限公司的銷售總監徐某、員工鍾某被列為第二第三被告。
文昌市春光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春光食品)在法庭上訴稱,2009年7月16日,海南南國食品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國食品)的員工鍾某在該公司銷售總監徐某(同時也是被告法定代表人劉某的妻子)的授意下,在天涯社區海南發展版塊上發布了題為《無良春光大腸桿菌超標,禍害無辜百姓》一文。這篇文章在網絡發表、轉載後,類似詆毀春光食品聲譽的文章《春光淪陷,誰還能代表海南》一文也在天涯社區海南發展版塊發布。兩篇文章發表後,已在國內各大著名網站廣為散布,造成了惡劣影響。以上事實經原告報案,公安機關已立案並調查。
春光食品稱,由於肇事者的各大網站的負面報導,春光食品產品的聲譽受到嚴重影響,並導致島內和島外約30家經營商退貨,僅截至2009年8月25日退貨金額已高達1183739元,退貨導致的各項直接損失為422969元。同時原告的銷售情況受到重大影響,7、8、9三個月的銷售量比去年同比減少了28.4%以上,可見被告的侵權行為使原告產品的商譽受到很大程度的影響,間接損失巨大。
事件發展
詆毀帖構成侵權索賠142萬
「春光」告「南國」:
詆毀帖構成侵權索賠142萬
春光食品認為,作為同行業經營者,海南南國食品實業有限公司為了達到其不正當競爭的目的,授意員工捏造事實並散布,嚴重詆毀原告商業信譽、商品聲譽已構成侵權行為。
春光食品舉證稱,事發後多個網站轉載鍾某的這篇文章,而且還有網站統計過這篇文章點擊率3196次,130多人跟貼。春光食品經過多年經營,是海南特產行業中的代表性企業,「春光」已成為中國馳名商標。南國食品的侵權行為不但導致其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422969元,還對原告商譽、產品信譽造成了不可估計的損害,影響深遠,銷售量嚴重下滑,應賠償原告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人民幣,計人民幣1422969元。
事件
背後
沒孩子卻編造孩子吃了「春光」糖肚子疼
「南國」女員工供述:
沒孩子卻編造孩子吃了「春光」糖肚子疼
在法庭上記者了解到,事件發生後春光食品曾向公安機關報案。女員工鍾某在公安機關的筆錄中稱,她是南國公司銷售部的員工,並坦稱她以「cpkg」的ID捏造了《無良春光大腸桿菌超標,禍害無辜百性》的帖子並在天涯社區發表了這篇文章。帖子的內容是:「前天在海口大潤發超市裡買了『春光』的糖果回家,小孩子都吃了。後來有發現肚子疼的現象,也就沒有在意以為是亂吃零食導致的。後來再去超市的時候發現『春光』的糖果全部下架了,超市人員告訴我說是『春光』的糖果大腸桿菌嚴重超標。這個廠生產的糖果還到處賣,那麼多人吃他家的糖果,竟然為了賺錢做這麼缺德的事!可相關部門卻沒有出面制止,還讓他的產品到處危害我們消費者,希望相關部門相關報紙都出面來抵制『春光』,不要讓他的產品繼續危害人類健康!!!!」
鍾某稱,她自己沒有小孩,卻謊稱自己小孩吃了「春光」肚子疼,是徐某授意她做了這項工作。
庭審現場
「南國」辯稱:
員工發帖屬於個人行為
南國食品則辯稱,南國食品及其銷售總監徐某沒有從事任何針對春光食品的侵權行為,也不應承擔侵權責任。
另外,員工鍾某在網上發帖行為屬其個人行為,其侵權損害程度有限,且本案原告的損失是否確實存在及損失程度無法確認。因此,鍾某的發帖行為沒有給原告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南國食品認為,鍾某在公安機關筆錄只能證明她有過一次發帖行為,而且徐某在公安機關的筆錄中對「授意」一事予以否認,並表示「不知道此事」,因此不能證明南國公司或徐某有商業詆毀行為。
在9月8日的法庭上,原被告雙方就「南國食品以及員工是否存在捏造、散布事實對原告產品進行了惡意詆毀」、「如果商業詆毀成立,是否給原告造成經濟損失,損失的數額如何確定」、「如果商業詆毀成立,被告是否應對給原告造成經濟損失承擔賠償責任,該如何承擔賠償責任」等焦點問題進行了激烈辯論。
法院當庭未作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