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政策的專家,沒人騎過電動車!
所以他們也不知道電動車沒電了之後。。。。。。根本蹬不動!
似乎必須得有腳蹬子的,才叫自行車,否則就不是自行車,是摩託車了!
那就沒法上牌照:和現行法律法規相悖!
你可以指責他們胡來,可以氣憤,但是你得承認,這是專家們想出來的妥協之道。
只要安上這倆腳蹬子,就可以在法規允許的範圍之內,不必進行修改就完美的解決了這個矛盾。
至於好不好騎,有沒有用,人家有車,誰管你那些!
其實類似的事情在生活之中,比比皆是,不足為奇。
咱們就拿現在火起來的網絡小說為例,到現在也被把持著文學界話語權的大佬們嗤之以鼻吧?
覺得這就是不入流,覺得著就不能算是小說,文學!
以前對武俠小說也是如此,後來架不住人家金庸先生得到了高層背書,沒辦法了,只好捏著鼻子承認,還能解讀出一堆他們認為的藝術性來。
現在對於網絡小說也是如此,某些大神已經開始進入作協了,但是總體地位並未提高。
但是老百姓喜歡啊,他們總覺得自己的作品多麼的好,問題是:沒人看啊!
自費出版最終都要淪為農村村頭喲的必需品,何況讓人掏錢買?
但是那也得和老百姓對著幹!
凡是你們老百姓喜歡的,就是我們必須想辦法打擊禁止的!
還有郭德綱的相聲,咱們平臺裡的青雲評選,全都是一個標準:曲高和寡是藝術,大眾喜愛是糟粕!
說這些有點扯遠了,其實就是想說明一件事兒:專家,是職業和老百姓們,對著幹的!
否則不足以顯示出自己的卓爾不群,眼高手低!
放在電動車這事兒上,也是一個道理:就是不能讓你痛快舒服了!
安這麼倆腳蹬子,勞民傷財浪費不說,確實也沒有安全性啊!
沒電的時候蹬起來比共享單車要費勁3-5倍,還不如推著呢,都能當健身器械使用了。
但是有點的時候,你蹬不蹬根本沒意義,騎過自行車下坡的都知道這個道理啊?
但是造成事故隱患的時候可是不少!
既浪費材料還增加事故隱患,又嘛用都沒有,還要求必須安裝,奇葩到家了!
上牌子的目的是規範管理,出了事情可以追溯查詢!
現在人為的又給設置障礙,增加上牌
照的難度,增加基層執法人員的工作難度與強度。
這是在推進工作還是在阻礙工作?
電動車確實很混亂,但是不是不能解決啊,搞這些花活兒幹什麼?
真正做點實事兒好事兒很難嗎?
我們每個人都是社會的一個分子,大家都是這樣胡來,社會最後得變成什麼樣子?
你們就能獨善其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