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發展,我們逐漸走向了無現金社會,很多人出門不喜歡帶現金。只帶一張信用卡,一部手機就可以了,這極大大的方便了我們的生活,但凡事有弊有利,使用信用卡或者行動支付往往會造成超支,這點小編就深有體會,在消費是完全按沒有錢的感覺,只是覺得是數字在變罷了,好在小編沒有出現過什麼違約的情況,但是有些人就不是這樣了。
劉先生今年打算買一輛車來上下班用,計劃是先首付一部分,剩下的按揭,但是在辦理按揭的時候卻被對方告知存在徵信問題,欠著銀行一萬多沒有還,暫時不可以辦理車貸,劉先生你個很納悶,自己沒有帶過款啊,怎麼會欠銀行這麼多錢。隨後劉先生去銀行查看是什麼情況,銀行的工作人員告訴劉先生他的一張信用可上面這幾年一共欠了一萬多。
劉先生說這張信用可是自己在七年前辦的,但是辦好之後沒怎麼用,一直是當作儲蓄卡用,前幾年自己吧裡面的存錢都一次性取了出來,這張可就一直沒有在用,當時自己沒有透支,但是忘了信用可取現金是要扣手續費的,當時欠了一塊錢。但是怎麼也沒想到會欠一萬多。劉先生你個和銀行協商無果,便是要通過法律解決此事。
一位網友看過這件事後調侃道:「囯企幾位老總一起嗯茶,移動的說,我們每年什麼都不幹。就月租都能收個幾十上百億。保險老總站出來說。你那算個屁。你那叫霸王條款。不要臉。我只要把人一拉進來。每一個人一年少都給我幾千。多者幾萬,幾十萬。上百上千萬都有。這時交通局長站出來說。你們都利害。我們每天都要派人出去收錢。看心情。少的收幾千。多的收幾萬。敢頂嘴,老子連車都要了。一年收了多少錢,我都沒算清。後面銀行的老總說話了。你那算膚淺的。年們銀行的人,下個套,就能把人套個一毛不剩。還道欠我行幾層皮。前面幾個人老總一起叫起來。原來最不要臉的,算你銀行厲害了。」
還有一位網友是這樣認為的:這事吧。公平點說信用卡有年費。你辦理時不仔細看嗎?除非你不認字。對自己都不負責,怎麼指望別人。出錯賴別人。只有大家都有契約精神。才會讓生活更有保障。
我翻翻七年前的銀行看看,七年前我存了一百塊,忘記拿出來了,一直到現在才記得,按照這樣算,我是不是有一百萬利息啊,我不要那麼多十萬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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