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是一種婚嫁習俗,有的地方現在婚嫁已經不講究彩禮嫁妝,但有些地區依然有這種風俗。
在很多農村都有收取彩禮的風俗習慣,所謂彩禮就是男方付給女方一定金額的彩禮,其實也有很多地方已經不認同這種要彩禮的風俗習慣了!
新婚姻法做出了一些修改,男方可以要回彩禮了。但是,男方要回彩禮並不是向傳聞那樣夫妻雙方離婚女方就要退還彩禮,這樣來說並不公平。
婚姻法對於彩禮有什麼要求呢?彩禮應該屬於誰或者是離婚後應不應該要求對方返回彩禮呢?現在我們就來了解一下新婚姻法關於彩禮有什麼規定?大家一起來看一下!
結婚後彩禮歸誰?
婚姻法明確規定了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財產,而彩禮一般是婚前所得,根據婚姻法的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或者是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屬於夫妻個人財產。
婚姻法中關於彩禮說的也很明確,這只是以結婚為目的的贈與,屬於婚前財產,歸女方所有,婚姻法關於彩禮還表示如果結婚後未在一起生活可以要求返還彩禮!
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的相關規定,男方要向女方討回彩禮,需要滿足以下3個條件!
1、第一種情況是男女雙方只訂婚,還沒有結婚,若女方悔婚,則應該退還全部彩禮。
2、男女雙方已經結婚但還沒有一起共同生活,若因女方主要過錯導致離婚,則應該退還彩禮。
3、共同生活一段時間後離婚,也是最常見的離婚彩禮問題。
我國《婚姻法》規定,如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離婚是一種法律行為,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係,並終止夫妻間的權利和義務。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人民的思想越來越開放,在對待婚姻的時候,也不想以前那麼嚴謹,據統計,光是去年一年就有830萬人離婚!2018婚姻法規定,離婚時,這些財產不會再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