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7日凌晨,熱鬧一天的麗江古城已經安靜下來。一間客棧內,不少人已經進入了夢鄉。突然,他們被一陣大叫吵醒,打開房門一看,走廊裡全是濃煙。一時間,女人的驚呼、孩子的哭聲,讓客棧內一片亂麻麻。幸而在大家的努力下,明火很快滅了。而放火者讓大家一愣——正是客棧老闆的女友。
這位26歲的姑娘抽抽搭搭地跟民警解釋:自己一個人到麗江就是為了跟他在一起,現在懷孕了,男友卻玩失,她不是想燒客棧,就是想把男友逼出來……
這個邏輯……火線君……有點……看不懂了……
讓我們捋順一下事件的經過:姑娘為愛到麗江-姑娘懷孕-男友消失-姑娘為了找男友放火。
其實,這種為愛尋死覓活洩恨報復的事情,麗江民警早就見怪不怪了。姑娘不知道的是,她已經犯法了。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燒公私財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根據刑法第115條的規定,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傷、死亡或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損害極端嚴重的,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知道真相後眼淚掉下來
話說,相愛不成反而報復的事情,火線君可見多了。
2011年3月份,山東已婚的李某在網上結識了男網友白某,一段時間後兩人相見恨晚。為了約定,兩人先後離婚後再婚。沒多久,兩人很快就產生了矛盾。漸漸的愛情淡了,恨卻生出來了。
2012年7月一天凌晨,白某為發洩心中的不滿,將燃燒的手巾、衣服扔到李某的房間裡上,導致室內物品及外牆燒毀,損失價值5萬餘元。諸城市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白某犯放火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
「燒庫房?幸好不是軍火庫」
2011年吳麗在網上認識了張華,兩人一見傾心,沒多久便確立了戀愛關係。一年後吳麗發現和張華性格不合,張華還動手打過吳麗,兩人2012年年初分手。
心有不甘的張華由愛生恨,2014年1月27日23時許,張華持打火機、汽油等作案工具竄至吳麗家,在吳麗家南側一間門朝西的庫房實施放火,將吳麗家庫房內的洗衣機、電動車、播種機、三輪摩託車、大磅等物品燒壞。經審理後,被告人張華故意縱火焚燒公私財物,危害公共安全,其行為構成放火罪。
「讓你座駕變『火』車」
2013年,30歲的潘某愛上男子錢某,兩人談起了戀愛。但是沒多久,錢某就把她給甩了。潘某心生怨恨,決心報複錢某。
2014年3月的一天晚上,潘某帶著汽油,來到錢某轎車旁,通過轎車窗戶,將汽油倒入轎車內,點火將轎車燒毀。法院審理認為,潘某構成故意放火罪。
「燒秸稈 你演鄉村愛情呢?」
2012年,崇州小夥餘某結識了鄰鎮姑娘小玉,一來二往中,二人確定了戀愛關係。但小玉的父母卻對二人的交往持反對意見,為了阻止二人交往,就向餘前提出要拿5萬元彩禮才同意其與女兒結婚的要求。2014年6月15日下午,苦於無錢的餘前到路邊小賣鋪買了一瓶汽油。當晚10點過,趁著天黑,餘某來到女友家外,將汽油倒在小玉家房子外牆邊的油菜秸稈堆上,用打火機將秸稈點燃後逃離現場。
大火沖天中,驚動周圍鄰居,大家七手八腳趕來,還啟用了抽水機,用了十餘分鐘才將火撲滅。經崇州檢察院審查查明,直接損失並不大,但火災卻已危及周圍緊鄰的數十戶村民的住房和人身安全,餘某的行為已涉嫌放火罪,遂依法對其提起公訴。
「房主內流滿面」
2015年7月23日凌晨,杭州某出租房內突然發生火災,過火面積只有10平方米左右,沒造成人員傷亡,直接財產損失約為8000元。不過,這把火,燒出一宗情感糾紛引發的縱火刑事案。因涉嫌放火罪,28歲女子霍某,昨被杭州西湖區檢察院批捕。2008年在霍某認識了方某,兩人發展成男女朋友關係。
2015年初,霍某和方某移情別戀自己的閨蜜而發生激烈爭吵。方某遂與或某提出分手。分手後越想越氣的霍某一把火燒了方某的出租房。杭州市西湖區檢察院審查後認為,霍某因感情糾紛故意放火,涉嫌放火罪。
看過以上種種案例,火線君奉勸戀愛中的人們,擦亮雙眼好聚好散,一輩子這麼長,誰沒碰見過人渣呢?遇到人渣,傷心也好悔恨也罷,這都是過去式了。勇敢走出失戀的陰霾才是棒棒噠!不要學電視劇動不動就放火了,太幼稚,也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