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註冊商標連續三年不使用的話,任何人或單位都可以對其提出商標撤三,一旦撤三成功,那麼商標持有人就會失去對商標的專有權,所以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企業一定要重視商標撤三,而且還要學會如何應對商標撤三,下面我們就來學習一下應對商標撤三的方法吧。
一、時間
面對商標撤三,時間一定要把控好,在收到通知書之日起兩個月內要向商標局提交商標撤三申請日前三年內的商標使用證據。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時間,只有兩個月的時間,如果超過了期限,那麼商標局會認為商標註冊人放棄答辯,該註冊商標將被撤銷。
二、證據材料
商標局會要求商標註冊人提供有效的商標使用證據,那麼什麼樣的證據才算有效證據呢?下面來看幾個典型的商標使用證據:
1、發票
發票是經濟交往中最基本的憑證,是在提供或接受服務以及其他經營活動中開具或收取的收付款憑證,但是很多企業在開具發票的時候只寫商品或服務名稱,根本不填寫商標名稱,這樣的發票是不能作為有效的使用證據的,所以商標註冊人在填寫商品或服務的時候要認真填寫商標名稱。
2、合同
在籤訂合同的時候一定要標註商標,如果可以再加上商標名稱和註冊號就更好了,可以為商標使用留下有效的證據。
3、廣告宣傳資料
廣告宣傳是企業宣傳商標、商品及服務最重要的方式之一,商標的標誌位於廣告的顯著位置,是一種很好的證據材料,所以在與廣告公司籤訂廣告發布合同的時候,只要合同中有標註商標名稱,就可以作為商標的有效使用證據。
三、撤三答辯
以真實有效的使用證據來證明該註冊商標在實際經營中得到了有效的使用,從而進行答辯,但是答辯人需要注意的是,使用證據資料上的使用時間,必須要在通知書上要求的時間範圍之內,如果商標註冊人對於答辯比較生疏,可以交給專業的代理機構,由專業人士進行商標撤三答辯書的撰寫,可以提高撤三商標的通過率。
所以,在商標註冊成功之後一定要儘早使用,並且保留相關使用證據,這也是對品牌的一種的保護,如果一直不使用,就是浪費商標資源,極有可能會被商標局撤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