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7 00:00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為維護法律尊嚴,樹立司法權威,有效履行法院生效判決,切實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我院決定將未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將信息予以公布。
失信被執行人將承擔如下法律後果:
1、限制(在全國範圍內)乘坐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高鐵等高消費行為;
2、限制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3、限制炒股、買房、出境;
4、不得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5、禁止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經理等重要職務;
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積極舉報被執行人下落及可供執行財產線索。
舉報電話:0731-22897865
若被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或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並經申請執行人確認執行完畢;或案件依法終結執行等,我院會將公布的失信信息予以屏蔽。
如有被執行人自願履行的,請拔打株洲市天元區人民法院執行局聯繫電話:0731-22897865。
弘恩厚德 持平守正
原標題:《天元區法院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2020年第二十期)》
閱讀原文
特別聲明
本文為澎湃號作者或機構在澎湃新聞上傳並發布,僅代表該作者或機構觀點,不代表澎湃新聞的觀點或立場,澎湃新聞僅提供信息發布平臺。申請澎湃號請用電腦訪問http://renzheng.thepaper.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