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幹地支完全分割,且各定五年,這種劃分更沒道理,一定是先走天幹後走地支嗎?有人提出大運逆排的四柱,是反方向的,應該是先走地支,再上行天幹呢!所以天幹地支不可分割,何況於之間有其制約力存。
例:女命;庚戌;甲申;丙子;甲午;大運;癸未、壬午、辛巳1990年流年庚午,庚辰月,大運壬午,天幹上:流年大運,庚金生壬水七殺,地支午午自刑,午為羊刃。
進入命局地支申子辰三合水衝三午火,七殺壬水透天幹,天幹印、偏財、七殺混戰,天幹地支全力激戰,命主自殺身亡。
本例如果把天幹地支分割,各按五年計算,則1990年三月,命主仍在壬運,壬是通關用神,庚金偏財克甲印時壬有轉化通關之力。
而自殺身亡的兇神,應該是地支羊刃午火逢衝,從上例可知,大運流年的天幹地支是一個整體,就像一種上下連在一塊互為聯動的物體,不能中間切斷。
(註:「納音」其實質是按四柱每柱天幹地支之間的凝聚力,並以四柱天幹地支的共同合化物。去判斷物態的,《玉照定真經》(晉郭璞著),並由此推論命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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