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務必提早3天出示危險品出口報關有關材料正本:
1、核銷單 是出口報關時需要的一種單據,是在外匯管理局申領的,沒有費用,但你公司需要有進出口資格,在海關註冊,有電子口岸系統,有外匯帳戶。申請時需使用電子口岸的用戶卡在電子口岸網上申請核銷單,然後在外匯管理局申領,申領時需加蓋公司條形章和公章。貨物出口前核銷單需在網上備案出口口岸,以備出口報關時使用。貨物出口後憑海關退回的核銷單、報關單結匯聯在銀行辦理結匯手續,再在電子口岸網上交單,然後可憑核銷單、報關單退稅聯在外管局核銷,最後就可以退稅了
2、稅票 是納稅人依法履行納稅義務的合法證明,完稅憑證是稅務機關根據稅法向納稅人收取稅款時使用的專用憑證。
分為稅收完稅證,它包括通用完稅證、定額完稅證和印花稅票等和稅收繳款書。
3、裝箱單 是發票的補充單據,它列明了信用證(或合同)中買賣雙方約定的有關包裝事宜的細節,便於國外買方在貨物到達目的港時供海關檢查和核對貨物,通常可以將其有關內容加列在商業發票上,但是在信用證有明確要求時,就必須嚴格按信用證約定製作。
4、出口報關委託書
5、出口貨物報關單是指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關規定的格式對進出口貨物的實際情況做出書面申明,以此要求海關對其貨物按適用的海關制度辦理通關手續的法律文書。它在對外經濟貿易活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法律地位。它既是海關監管、徵稅、統計以及開展稽查和調查的重要依據,又是加工貿易進出口貨物核銷,以及出口退稅和外匯管理的重要憑證,也是海關處理走私、違規案件,及稅務、外匯管理部門查處騙稅和套匯犯罪活動的重要證書。
6、貨品的情況說明書(交貨人需書面形式詳細介紹此貨的主要用途,及其具備的特點等)。
是對商品的性能、用途、使用和保養方法以及注意事項等作書面介紹的文書
注意事項:
1、如在報關時遇見查驗,一般隔天查驗,一經查驗貨物不允許進入倉庫,查驗結束在進入倉庫,貨物可卸在監管倉庫(下午4點半前)或者押車客戶自行選擇。 2、如客戶單證經海關放行後3天內未能進庫以刪單處理(如遇查驗,查驗完再刪單),如海關沒有放行,則以取消訂購協議刪單,客戶需提供取消訂購協議和情況說明。 3、如貨物經查驗發現問題和因某些原因需要改單,事前改單(海關未放行),改單資料送入海關後1-2個工作日。事後改單視實際情況而定。改單資料一律早上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