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本留學打工的許可申請和條件
為了補助學費和生活費的不足,有不少留日學生必須利用課餘的時間打工。但是,「留學」及「就學」的居留資格原則上是禁止工作的。所以說如果要留學打工需要得到入國管理局的許可,另外,不能違反規定的條件。
1、首先申請「資格外活動許可」
如果要留學打工時,請事前到入國管理局去申請「資格外活動許可」。只要申請一次,再換工作時也有效。另外下次申請在留期間更新許可時,可以同時申請這個「資格外活動許可」的更新。申請的必要表格和文件有:資格外活動許可申請書(在入管的窗口有),護照(只提示),外國人登陸證證明書(只提示),免費。
2、留學打工的條件
對於持有「留學」及「就學」居留資格的人要打工時,在以下的時間範圍內是被充許的:
「大學本科生、研究生院正規生」:1周28小時以內。在暑假、寒假等各學校所規定的長期休假期內是:1天8小時之內。
「旁聽生、聽講生」:1周14小時以內。在暑假、寒假等學校所規定的長期休假期內是:1天8小時之內。「專門學校生、就業生」:1天4小時以內。
3、關於留學打工職業種類(業種)的範圍
就算是1周28小時以內,在風化營業關聯的業種工作是被嚴厲禁止的。「風化業種」即所謂的酒吧、酒廊與客人同度服務的業種,以及其它與風化業有關的業種諸如:以博取客人僥倖心的業種(柏青哥、麻將館等)。就算在這些業種的店裡從事洗碗或掃地的工作,也是被禁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