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蘇花公路搜救的臺灣消防隊員
正在執行勤務的臺北市消防隊員和搜救犬
澎湖空難、高雄氣爆、新北氣爆……近來臺灣災害頻仍、安全不靖,每當災害降臨之時,第一個衝到現場的多半為臺灣各地的消防人員,他們有的是各地消防局的正式員工,有的則是各地的義勇消防隊員,無論身份是否「正式」,他們都在關鍵時刻,出生入死,恪盡職守。
火災、水災、地震 臺灣消防都管
在相當長的一段時期內,臺灣的消防部門隸屬於警政單位,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這種警、消不分的管理體制,越來越不能適應社會的災害救援現實需求。1995年1月17日,臺灣的立法機構三讀通過「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條例」,3月1日,「內政部消防署」正式成立。
根據相關規定,「消防署」職司火災預防、人為與天然災害搶救、緊急救護等消防業務,並負責島內所有消防行政、人事、教育訓練等事務規則的制定,同時監督島內各地的消防機構與各式特種消防組織。但是,對於島內各地的消防機構則無人事命令權及財政支配權。也就是說,臺灣各縣、市的消防局均為當地政府一個組成部門,消防局長直接對縣、市長負責。
臺北市消防局長廖茂為介紹說,以前臺北市的消防單位只是警察局轄下的消防警察大隊。1995年7月10日,才正式升格為臺北市消防局,也是改制後全臺第一家一級消防機關。目前,臺北市消防局有8科5室2中心,轄設4個救災救護大隊、12個中隊、45個分隊,正式編制員額為2063人。臺北市面積270平方公裡,這45個分隊,每個轄區面積為6平方公裡。消防局的所有工作人員都是公職人員,普通員工多為警察專科學校畢業生,幹部則多為警察大學畢業,均受過專業訓練。近些年,也有員工是參加臺灣的公務員特考,之後再受訓合格後進入消防職場。
廖茂為說,很多人以為消防局的主要任務是救火,其實,不管是火災、水災、地震,臺灣的消防人員統統都管。除了預防火災、搶救災害、緊急救護等三大法定任務,有人登山迷路、下河溺水,消防都管;有人求助時甚至還要捕蜂、捉蛇。目前,臺北市消防局已經實現災害受理標準化、派遣智能化、流程信息化以及通報多元化的目標,使接出警時間由原來的5分多鐘,縮短至如今的4分15秒。
救援、救護、宣導 「義消」功不可沒
與大陸不同,臺灣的消防工作更注重民間力量的運用,臺灣的消防法明確要求各地主管部門,組編義勇消防組織,協助消防、緊急救護工作。如今,遍布臺灣各處的義勇消防隊成為救災、救援,教育、訓練的重要力量。
義勇消防員,說白了,就是消防志願者。他們平時都有自己的事業,只是利用業餘時間來接受訓練,服務社會,津貼有限。不過臺灣的法令規定,義勇消防人員接受訓練、演習、服勤期間,其所屬機關、學校、團體、公司、廠家應給予公假。另外,如果在這過程中,患病、傷殘或死亡,主管機關和民間基金都會視情予以資助和撫恤。
臺北市消防局專門委員畢幼明介紹說,臺北市的義勇消防總隊已經有60多年的歷史,目前共有6個大隊、28個中隊、51個分隊,人員超過1300人,配有消防車53輛。這些分隊每天編排執勤人員,一有緊急狀況,即可出動協助救災。
畢幼明說,經過嚴格的訓練之後,才能成為一名合格的義消人員。這些訓練,包括基本訓練、專業訓練、常年訓練和其他訓練。就拿臺北市來說,新進人員的基本訓練為48小時以上,由臺北市消防局負責,內容包括義消服勤安全認知、心肺復甦術(CPR)、哈姆立克法、防火及逃生要領、結繩應用的技術、消防車操、破壞器材操作等。之後,再按照勤務特性,分別進行24小時以上專業訓練。此外,每年義消人員還需集中訓練24小時以上。
在臺北市,除了義勇消防總隊,還有很多民間專業團體近年也加入了消防事業,這些團體包括婦女防火宣傳隊、鳳凰志工隊、中華潛水推廣協會、北海水上救生協會、民間緊急救援隊。大家各展所長,協力合作,讓臺北市變得更安全和宜居。
事繁雜、缺額大 正式消防人力需加強
臺灣的消防工作可圈可點,但正式消防人員缺額太多卻也是存在很久的問題。最近臺灣社會要求補足消防人員數量的呼聲再起,此外,臺灣社會還希望整合力量,成立「災害總署」,避免警、消分立後權責不一的問題。
臺北市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理事長楊適瑋說,先進國家和地區的消防員與人口比例,為1:700,但臺灣平均1:2000。臺北市、新北市狀況還好,約1:1500,偏遠地區就嚴重不足,例如花蓮,為1:4000。他說,目前臺灣有1.3萬名消防員,若要達到合理比例,須補足至2.6萬人。但臺灣每年僅招考300至500人,扣除退休、離職、殉職者,10年都補不足。
由於人手短缺,臺灣很多消防人員往往24小時連軸轉,每個禮拜執勤時數超過100小時,甚至達到120個小時,工作時間遠遠超過勞基法標準或是一般公務人員服務時數。而在待遇方面,按照島內規定,警察超勤津貼統一由「警政署」發放,最高可發放到一萬七新臺幣,但消防人員是歸各地主管,津貼標準不一,有發一萬的,有發一萬五的,也有跟警察一樣發到一萬七的,這其實是對消防員的不公平。
除了人員短缺,自1995年警、消分離後,人事權交由各地方管理,聯合救災也優勢不再。對此,島內學者除了呼籲增加人力之外,還希望臺灣當局針對大型災害成立「災害總署」,以避免警、消分立後權責不一的問題。
面對臺灣社會的呼籲,臺灣「消防署副署長」黃能漢回應說,預計2017年前陸續投入2925人補足缺額,臺灣當局並已編列20多億新臺幣給各縣市消防局作為裝備採購經費。臺「內政部長」陳威仁也稱,「消防署」將在兩周內開會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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