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充局長處理物資 八年詐騙300多萬
從2000年開始,綿陽籍男子王曉明與其同夥流竄全國各地,冒充法院工作人員處理扣押的豬肉、鋼材、木材等物資,先後作案10餘起,8年間斂財近300餘萬元。經過200多個日夜的偵破,近日,該團夥14名成員全被成華區公安分局抓獲。
案情回放
存摺在手 帳上的錢蒸發了
去年3月26日上午,一名30多歲的婦女焦急地在猛追灣某銀行門口徘徊,頻繁地撥打電話,撥打未果,婦女便獨自進入銀行。「天啊,錢怎麼不見了!」10分鐘後,銀行大廳內傳出一聲驚呼,婦女拿著一張存摺,目瞪口呆地站在櫃檯前。「遭了,被騙了!」回過神來後,婦女立即前往猛追灣派出所報案。
原來,該婦女名叫李學秀,去年3月23日,她通過中間人認識了兩名自稱在某法院工作的男子。兩男子稱,其所在法院有批生豬要處理,願意通過朋友關係低價賣給李學秀。隨後,兩人將李學秀約到某法院旁一茶鋪內詳談。
商談中,一位自稱某執法局局長的王姓男子稱,為證明李學秀有經濟能力做這筆生意,要求她到指定銀行開戶並存入資金,為避免意外,存入資金後將銀行卡銷毀,只留存摺。李學秀點頭同意,並往帳上存入了18萬元。「王局長」當著她的面將銀行卡銷毀。
立案偵查
數起相似案例 指向同一團夥
「很明顯銀行卡在銷毀時被調包了。」聽完李學秀的講述,民警發現,此案與2007年聖燈轄區一起「鋼瓶詐騙案」的作案手法類似,而且李學秀描述的疑犯體貌特徵也與「鋼瓶詐騙案」的疑犯相似。「難道這兩起案件有關聯?」成華公安分局立即成立專案組,將兩案併案偵查。
民警在調查中發現,此類案件近期在成都市頻繁發生,均是有人冒充法院執行局局長,以處理扣押物資為名,要求受害人往銀行卡內存入保證金,在窺探到密碼後趁受害人不備將卡掉包後取走存款。
根據掌握的線索,結合受害人辨認和銀行提款視頻資料,案偵人員鎖定54歲的綿陽籍男子王曉明正是冒充「王局長」的犯罪嫌疑人。
「局長」身份揭曉 曾因詐騙入獄
這個王曉明為何方神聖?專案組多次趕赴綿陽核實了其身份並陸續摸清其活動規律及同案情況。
王曉明最初在綿陽做裝卸工,可嫌工作辛苦收入又低,沒幹多久就辭職了。閒散幾年後,王曉明認識了與其性格相似的詹光華。兩人結伴前往上海、廣州等地做生意,均以失敗告終,但兩人有了一個相同的想法——「打工、做生意,還不如騙來得快。」兩人一合計,決定以「撞貨」斂財,即以做生意為由,騙取對方信任後迅速卷貨走人。1993年,兩人因詐騙在廣州被公安機關抓獲,並被判8年有期徒刑。
2000年,兩人出獄後重操舊業,併網絡了幾名社會閒散人員,流竄全國作案。之後流竄到成都,開始以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實施詐騙。
一網打盡 8年流竄 涉案達300餘萬
去年6月3日晚,專案組獲取王曉明將返回成都的線索,並連夜制定了抓捕計劃。經過數小時的布控守候,次日17時許,在牛沙便道一茶鋪內,王曉明、詹光華被擋獲。「的確是靠調包銀行卡竊取錢財的。」很快,王曉明交代了詐騙李學秀18萬元的犯罪事實。
根據王曉明的交代,專案組很快將另外12名團夥成員悉數擋獲。經審訊,該團夥供認了從2000年至去年上半年,8年間流竄成都、重慶、湖南、深圳、天津等地,冒充法院工作人員實施詐騙10餘起,涉案金額300多萬元的犯罪事實。「天上不會掉餡餅。」成華區公安分局提醒市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可能以私人名義處理扣押物資,同時注意妥善保管自身財物和身份信息不外洩,不要給不法之徒可乘之機。
成公宣 早報實習記者 張燕 記者 肖蜀韻 方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