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APP你會用嗎?
個稅史上首次年度彙算開始了。根據大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為進一步拓展納稅人網上辦稅事項,近日,國家稅務總局大連市稅務局發布通告,自2020年3月23日起,為本市納稅人開通手機、網頁等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彙算遠程辦稅渠道。
也就是說,現在市民們可以使用「個人所得稅」APP進行年度彙算,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等綜合所得可按年算帳、多退少補。
哪些情況需要年度彙算?
萬眾期待的個人所得稅APP「綜合所得年度彙算」功能開通了,首先,納稅人需要知道的是,怎麼判斷自己是否需要辦理年度彙算?如果您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您就需要辦理年度彙算:
一是屬於稅法規定的中國居民個人;
二是在一個納稅年度內(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取得了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或者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中的一項或多項;
三是按年綜合計稅後需要申請退稅(自願放棄退稅除外),或者應當補稅且存在以下情形之一:1.綜合所得年收入高於12萬元且應補稅金額高於400元;2.取得收入時,扣繳義務人未依法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綜合所得包括4項: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綜合所得年度彙算,僅彙算納入其範圍的四項所得,不包括經營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也不包括納稅人選擇不計入綜合所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等。
納稅人應當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辦理2019年度綜合所得的年度彙算。
年度彙算公式
2019年度彙算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公益慈善事業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2019年已預繳稅額
其中,綜合所得收入額、「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均為2019年度內發生的收入和支出。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為2019年度內符合條件的扣除。 本文標籤:
(編輯:廣東華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