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把它交給警察叔叔手裡邊」,這是我們耳熟能詳的一首兒歌,拾金不昧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今天我們就說件拾金不昧的好事兒。
2020年5月27日,南彰鎮宋莊村村幹部李某撿得一錢包,裡面有人民幣若干元、銀行卡、社保卡等物品。宋某考慮到失主著急尋找自己所丟失的物品,趕緊報南彰鎮宣傳委員趙某,並與趙某一起主動把撿到的錢包交給南彰派出所。
民警根據錢包內的證件信息得知失主是城關鎮的段某,後經過多方渠道,成功與失主取得了聯繫。在派出所內,經再次確認,該錢包確實為失主段某所遺失,在民警的見證下,李某親手將錢包歸還給段某。段某稱,自己不慎將錢包丟失,又沒及時發現,自己正著急尋找時,突然接到了民警的電話,看到失而復得的錢包,段某對李某和民警表示感謝。
拾金不昧的行為,體現了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風貌,李某用自己拾金不昧的實際行動,弘揚了社會風氣,傳遞正能量,希望我們每一個人在日常生活中,都能成為正能量的傳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