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某冒用他人身份證乘坐火車被抓。 長沙鐵路公安處 供圖
男子賀某因有盜竊和吸毒前科,怕被民警查,因此自作聰明,利用撿來的身份證購票乘車並矇混過關。下車後,一時高興,他在站臺就急不可耐開始自拍,準備發朋友圈炫耀,結果被鐵路民警盤查後露出馬腳。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9月18日從長沙鐵路公安處獲悉,賀某被長鐵路警方行政拘留5日。
據長沙鐵路公安處工作人員介紹,9月16日19時許,長沙鐵路公安處湘潭站派出所民警在巡查時,發現一名男子在站臺東頭徘徊,形跡可疑,遂上前仔細檢查了他的車票和身份證。
民警核對後發現,雖然車票與身份證信息相符,但身份證上照片並非男子本人,民警將該男子帶到民警值班室進一步盤查。
面對民警的詢問,該男子不斷重複著身份證上朱某的身份信息,拒不承認冒用他人身份證。他卻無法解釋自己地道的湘中口音與朱某的浙江溫州戶籍之間的矛盾。同時,民警當場從其攜帶的背包夾層隱蔽處發現其本人身份證件。面對此情況,該男子只好交代情況。
上述工作人員說,該男子實叫賀某,37歲,湖南婁底漣源市人,有盜竊和吸毒前科。朱某的身份證是賀某在路上偶然撿到的,因為有前科怕被民警查,賀某看朱某與其年齡相仿,於是用撿來的身份證購票乘車,還特意背誦了朱某的身份證信息。當天下車後,賀某在站臺停留拍照準備發朋友圈,想不到這一行為吸引了民警的注意,被當場查獲。
長鐵警方民警提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七條之規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可以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此外,冒用他人身份證購票乘車,也將納入鐵路失信黑名單,180天內限制乘坐火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