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見法官被殺,誰來保護法官的人身安全?

2020-12-07 法制視界

來源 | 瀟湘晨報 人民法院報 刑事法律實務

據剛剛傳出的瀟湘晨報視頻報導,2020年11月13日12點左右,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雙城區人民法院周家人民法庭發生一起刑事案件,該法庭的法官被當事人一刀刺殺,現場即無生命體徵。

美國法官如何保障個人安全

來源 | 人民法院報

作者 | [美] 馬爾科姆·富蘭克林

譯者 | 鍾 莉 張 強

一個法院的大樓必須給人以安全感,具有可依賴性,一旦發生外部威脅也能夠有效應對。這對於維持司法制度正常運作至關重要。正如美國加州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羅納爾德·喬治所言:「對於那些期望在法院解決他們之間糾紛的人來說,法院必須成為他們安全的避風港。」

2005年2月,美國伊利諾州北區聯邦地區法院法官瓊·萊夫科的丈夫和母親慘遭殺害,從而震動了美國司法系統。行兇者是萊夫科法官審理的醫療事故案件當事人,他因對法院判決心懷不滿以致鋌而走險。行兇後他在一個公路檢查站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1999年3月,洛杉磯高等法院司法專員喬治·泰勒和他的夫人在家門口遭受致命槍擊,而此案至今仍懸而未決。

針對司法官員及其家人的人身威脅事件頻頻發生,在審判中擔任裁判者角色的法官極易成為襲擊對象。在聯邦法官所受威脅日趨嚴重、加州司法官員不斷受到威脅和襲擊的形勢下,必須迅速行動起來,對法官受到威脅的情況進行評估和分析,建立威脅報告機制與威脅追蹤系統,這樣才能有效保障加州司法官員的個人安全。

2005年,加州法院管理辦公室設立了應急與安全保障工作組。工作組最初的任務是為法院系統準備應急預案,另一個任務是將法院設施收歸州政府管理。而到了2006年,無論是從加州還是全國來看,安全已經成為法院系統關注的焦點。

一個法院的大樓必須給人以安全感,具有可依賴性,一旦發生外部威脅也能夠有效應對。這對於維持司法制度正常運作至關重要。正如加州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羅納爾德·喬治所言:「對於那些期望在法院解決他們之間糾紛的人來說,法院必須成為他們安全的避風港。」

努力保障法院安全

法院的安全保障工作要實現以下幾個目標:

(1)為安保部門、法官、執法官、私人保安和文職人員提供經費支持與安全設施;

(2)運行、管理和改善初審法院與上訴法院的配套設施與安保設備;

(3)保護司法官員的個人安全。

前兩個目標進展較為順利。司法委員會成立了法庭安全工作組,針對安保人員的待遇標準和補貼進行調研並建言獻策。例如,2005年法院管理辦公室做了一次調研,發現有97個法院沒有入口安檢設備,於是將安檢工作視為頭等大事,並於2006年撥款為這些法院購買配置了安檢設備。當時,保護司法官員個人安全的工作已經在全州範圍內展開,但做得仍然很不夠。通過走訪加州法官、法官協會和其他組織,我們發現每個郡在應對個人威脅時的反應不盡相同。

2006年下半年,法官、執法人員、法院執行人員和應急與安全保障工作組成員聯合成立了「個人安全臨時顧問組」,它的宗旨是複查發生在加州地區與法官人身安全相關的事件。在該顧問組的第一次會議上,許多問題便被提上日程:

1.缺乏一個統一的、沒有漏洞的威脅報告系統——這使得我們很難甚至完全不知道州司法官員所遭受的威脅的數量;

2.缺乏有關個人安全、旅行安全和司法官員家庭安全的教學資料;

3.總體上看,缺乏對司法官員個人安全和法庭安全保障項目的理解,也缺乏對各郡存在的不同安全問題的定性和區分。

《刑法典》第76條第2款授權所有受到威脅的司法機關成員可以向加州公路巡邏隊報告。顧問組在調查中發現,只有極少數警察知道有這項規定,而且也基本不會去遵循。因為法院的威脅報告程序界定得不清晰,而且這些信息很少能夠傳給加州公路巡邏隊,所以司法機關缺乏有效的信息和數據來反映出法官受到威脅的種類、程度和頻率。

雖然加州公路巡邏隊在薩克拉門託有一個關於民選官員和上訴法院法官受威脅的資料庫,但是它沒有分享給法院系統外的其他部門。這是因為,根據加州公路巡邏隊的規定,現有的人員配備制度不允許超越主要職務範圍進行調查。

調查顯示,在警察署之外的法院安保部門很少處理法官個人安全問題。應急與安全保障工作組有時也會收到來自較小規模的法院法官們的報告。儘管他們遭受到威脅,但他們對處理結果不滿意。為了回應法官們的訴求,工作組與地方治安警察、地區檢察官和其他機構展開了合作,確保信息的共享和調查活動的順利進行。這個程序使得工作組藉助執法人員的力量不斷更新調查信息,從而根據最新進展為處於威脅狀態下的人們提供安全保衛諮詢意見。

臨時顧問工作組經常召開研討會,討論是否有必要對司法官員的個人安全意識進行全面的調查。尚不清楚是否已經有其他州做過類似調查,但在未來制定規劃時,調查得到的原始數據是十分重要的。

2007年1月,臨時顧問工作組對大法官和法官做了一個調查,以確定從2005年12月到2006年12月之間他們受到的威脅,同時確定司法官員在法院內外對自身安全是否有信心。這個調查是匿名的,通過郵件發送給大法官和法官,共發送問卷1609份,收回855份。每個法院都有至少一份回應,同時共有296起威脅事件被報告。調查的結果是驚人的:

1.在這296份報告中,72%的威脅被描述為是即刻會發生的。

2.75%的威脅針對特定的法官、大法官、司法專員、裁判員、僱員或者其家庭成員。大部分威脅發生在法庭和法官辦公室裡,即有口頭形式也有書面形式。

3.69%的威脅被認定為一般性的而非即刻發生的。與威脅相關的具體案件大多是刑事案件,往往會附帶家事糾紛。超過一半的威脅來自案件的原告或被告。

4.80%的威脅都有報警,大多會報告給郡警察。最常用的預防措施是通知法院警衛和工作人員。

5.85%的法官和司法官員對這些威脅的處理方式感到滿意,79%的被調查者表示能夠從調查人那裡得到反饋。

建議法官保護好自己的方法

作為一個司法官員,您怎樣保護自己免受威脅呢?我們的建議如下:

1.核查您的法庭安保部門和地方執法機構是否會對您的家庭進行安全檢查。

2.在您居所安裝家庭警報系統並且經常使用。警報要由警報公司或者地方執法人員進行檢查。要測試執法人員能否回應所有的警報。

3.確保家中所有的門窗、包括車庫的門在不使用時處於鎖閉狀態。不要把鑰匙放在房屋外的任何地方,例如門墊下面、門的上方、信報箱或者其他明顯的地方。

4.不要把您的名字或頭銜置於居所外或郵箱上。

5.不要在公開的登記冊或向公眾開放的檔案上寫明自己的家庭住址,不要在您的信託財產上寫明自己的職銜。

6.把您的郵寄地址改成工作地址,同時要使用郵局的郵箱,在個人支票上用工作地址和電話號碼。

7.申請對信息進行保密處理,包括法官、法官的配偶及子女從州機動車管理部門獲得或租用的車輛登記信息和駕照信息。表格可以從當地安保部門或者公路巡邏隊得到。

8.不要公開您的電話號碼。

9.除公務目的或明顯必要外,不要洩露自己的家庭地址和電話號碼等身份信息。

10.除非有政府部門的保護,否則要防止您的家庭住址和電話在網絡上公布出來。法院管理辦公室已經創立了司法秘密刪除工程,可以幫助新任大法官、法官、司法專員和裁判員從網絡上移除自己的家庭住址和電話號碼等個人信息。應急與安全保障工作組工作人員將處理司法官員的信息刪除申請,並與法院安全教育委員會(由司法委員會下轄的司法教育和研究管理委員會任命)在教學資料方面展開合作。

對法官的威脅形式既有書面形式的,也有口頭形式的,還有依靠中間人及第三方實施的口頭威脅以及其他可疑的行為。威脅和不當的交流方式可以表現為給法官造成騷擾、引發不詳或不安感受的任何事物,也包括不適當的照片和繪畫。即使所受的威脅並不嚴重或無關緊要,也需要立即報告。法院的安保人員會決定它們是否可以接受,以及是否就此展開調查。

這裡有一些提醒需要記下:

1.如果您感到威脅迫在眉睫,請立刻撥打911;

2.如果威脅不是太緊迫,您可以儘快通知您所在法院的安保部門;

3.確保您當地的調查部門會將威脅報告給有關的威脅評估部門。

調查顯示,有必要建立一個全州性的系統來報告威脅行為、處理威脅信息,並將信息分享給需要這些信息的部門。為了完成這個目標,各執法部門需要團結起來,達成一致協定確定數據管理機構,建立起共享資料庫。

在2006年,應急與安全保障工作組向故鄉安全補助項目申請資助,用於開發軟體以及為這個全州性的系統配備人力資源。可惜資助申請被拒絕了。

從長遠來看,需要以立法形式來建立這樣的全州性系統。目前來說,最重要的是法院和他們的安保部門精誠合作,以達成使整個司法機構都能受益的共識。

在2008年,應急與安全保障工作組將加利福尼亞州治安官協會、加州公路巡邏隊、加州法官協會召集起來討論如何推進這項工作。在這段時間,工作組為法院提供了大量培訓項目,以應對個人安全、準備應急預案和法庭安全。其他的教學資料也容易獲得,例如關於旅行安全、流行疾病防控和射線保護等,同時法院安全教育委員會正在研究更多的個人安全訓練資料。

正如萊夫科法官於2005年5月18日在美國參議院司法委員會上作證時所呼籲的:「我們的司法制度是世界的典範。但如果連法官都不能免於恐懼,我們還算是一個偉大國家嗎?我相信你們中的每一個人都信奉這個理念。作為民選官員,你們的聲音更具有社會影響力,而法官只能用判決來表達自己的觀點。在這個領域裡,我們需要你們的領導作用,而你們的這些努力必將產生深遠的影響力。」

司法機關的工作在短暫的時間內已經有了長足的發展,但是獨木難成林。法官個人安全保障是一個團隊工作。如果我們想要成功地打造一個堅固的保護體系,就必須聚集起全州的警察、執法官、加州公路巡邏隊和司法官員們的力量。同時,司法官員的支持和參與也是十分必要的。

(本文作者馬爾科姆·富蘭克林是美國法院管理辦公室應急與安全小組高級經理人,曾經主理肯塔基州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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