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這人間的煙火
小時候我是個不太喜歡俗氣的孩子,儘管我也不是什麼書香子弟,名門世家,但是就是不愛那種鄉野間的俗氣,至於原因,我到現在還是說不上來。
這種對俗氣的抗拒表現在我細小而瑣碎的生活中。
比如我討厭夏天看到村子裡鳳凰樹下脫了鞋子乘涼閒聊的大爺大媽,又比如我厭倦每逢佳節去親戚朋友家時大人們之間的家長裡短。
還比如,我不喜歡那個年代裡流行的一些我現在都覺得莫名其妙的事情:
好多商店總喜歡在每周人們趕集的那天拉出他們的音響,對著整條承載著熙熙攘攘的人群的大街用最大的音量播放著那些重複無數次的叫賣音樂。
我討厭這種讓人震耳欲聾的叫賣形式,包括他的音量和內容。
所以我也不喜歡趕集,特別是在夏天,天氣又熱,街上滿是黑壓壓的人頭,不小心還會被別人踩到鞋子,耳朵還要承受著讓我抓狂的叫賣音樂,於是我的整個身體都在抗拒,抗拒這種我一開始接觸到並且膚淺理解的人間煙火。
長大後我無數次在想,或許也只是因為音樂的緣故,沒有那些叫賣的音樂,沒準兒我真的會這樣喜歡上趕集,喜歡上這個最能感受到人間煙火氣息的活動。
我討厭俗氣,但是卻無法避免。
因為我身處人間,一介凡夫俗子,偏說自己出淤泥而不染,這樣顯得太過矯情。
所以小時候我也會跟朋友們一起玩過家家,就是那種用樹葉當錢幣,用泥土和點水做飯的遊戲,儘管我到現在也覺得這種活動沒有令我多麼喜歡或者滿意,但也可能是因為和夥伴們在一起玩耍的時光實在是太過快樂,就不會那麼在意遊戲本身到底是什麼性質了。
奇怪的是,慢慢長大以後,我居然愛上了這種人間煙火。
喜歡看那些充滿煙火氣息的攝影作品,夜市,小吃街,菜市場,燒烤攤……這些喧囂熱鬧的地方在攝影師按下快門的那一瞬間,伴隨著「咔嚓」的一聲,變成了我最喜歡的模樣。
可能是我越來越俗了吧,我這樣跟朋友玩笑道。
上高中的時候,隔壁桌的一個男生在有段時間裡一直在看一本書,叫做《俗世奇人》,記得當時他還跟我開玩笑說,他不是俗世奇人,卻是個實實在在的奇世俗人。
雖然只是玩笑,我卻覺得挺有道理,這確實是個奇世,很多爆炸新聞都令我目瞪口呆,每每看到這些新聞的時候總是驚訝大於感慨,心想這世間居然還會有這種事情發生。
而俗人也的確是真的俗人,我發現我長大了之後就越來越俗,甚至有時候還覺得這種俗氣莫名給我帶來了一種生活上的舒適感和心理上的灑脫感。
這種俗是不再追求那些莫須有的我所謂的高尚的東西,畢竟那些東西都離我太遠了,是些還沒開始我就已經知道那將是一場徒勞的事情。
所以也就少了很多不知從何而來的焦慮感和不滿足感,於是我投身煙火,開心著世人的開心,難過著世人的難過,貪戀著這份煙火帶給我的喜怒哀樂。
身處人間並積極享受這份煙火的香氣,讓這香味沾染我的全身,發現這當中的溫暖和美好,努力溫柔這歲月,是我「俗化」之後一直追尋的生活目標。
好像每一個小孩長大以後就會逐漸意識到自己是多麼的微不足道,也會明白平凡真的不僅僅是我們本身,也是我們每個人畢生都在追求的東西。
我現在想,俗氣點沒什麼不好。
什麼脫離俗氣都是孩童時期幼稚可笑的想法,小孩子總愛這樣,在幼稚是理所應當的年紀總想著怎樣才能讓自己顯得更加成熟,好像這是能比其他小朋友顯得更與眾不同的方式,等到真正長大成人的時候,又開始懷念那種稚嫩的美好。
這道理讓人感到莫名其妙,可卻又真實存在於每個人的身上,想破腦袋也想不通。於是我漸漸明白,這充滿煙火味的人間,才是我最終的結局和歸宿。
我慢慢閉上雙眼,幻想著未來和以後,那個女孩會繼續愛著這個人間,經歷著七情六慾,品嘗著酸甜苦辣。
年過花甲的時候,她會靜靜坐在村口的老樹下乘涼,身邊可能還有幾個年紀一樣的老人,她會笑著聽他們說起誰誰誰家的家長裡短,還時不時滿足的拍拍肚子,像是食遍這煙火之後做出的飽腹模樣。
四方食事,不過一碗人間煙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