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輕鬆鬆、動動手指,足不出戶、就能賺錢」,看到這樣的廣告是否有點心動?「好評」、銷量原來是這樣刷出來的!上上網就有錢賺?天上真能掉下餡餅?
近日,高新公安分局微電園派出所轄區某企業員工歐昕(化名),就被這個「餡餅」砸中了腦袋,還砸得不輕,「餡餅」變「陷阱」,他替人刷單被,騙走1萬餘元。
所幸報警及時,在了解情況後,派出所民警迅速查處為其止損,挽回了全部經濟損失。
4月14日,微電園派出所接到市民報警稱自己刷單被騙10599元。經民警調查,14日下午4時許,歐昕在一微信群中收到一條刷單廣告名片推送信息,因為此前也從事過替人刷單的「小業務」,歐昕沒有多想便添加了好友,對方以每單15元的報酬,讓其到某電商平臺進行刷單操作,並承諾不需本人墊資,只需按流程操作購買即可收到刷單酬勞。
「不就是動動手指的事嘛!」歐昕輕信了對方,隨後在手機上使用對方提供的電商平臺APP帳號及密碼進行操作,對方將一部iphone11手機加入購物車並讓其支付購買,歐昕完成購買後,隨即就收到了本人支付寶被扣費10599元的信息,此時網上交易已無法撤銷、無法退款,收貨人、收貨地址均與自己無關,歐昕的微信隨即也被拉黑。
確認自己被釣魚連結詐騙的事實後,歐昕如夢方醒,立即電話報警,微電園所民警迅速聯繫該電商平臺客服和江蘇南京警方,對歐昕支付的10599元的訂單進行攔截。此後,民警聯絡南京警方尋求支持配合,最終在南京警方的協助下,支付寶將10599元退還到歐昕帳戶。
面對失而復得的「巨款」,歐昕驚喜萬分,再三向民警的幫助表示感謝。
目前,該案正進一步偵辦中。
警方提醒:「刷單」是一個電商衍生詞,店家付款請人假扮顧客,用以假亂真的購物方式提高網店的排名、銷售量以及好評,以此吸引顧客。刷單本身就是一種欺騙手段,但更具危害性的,是衍生於其中的詐騙犯罪。不變的刷單騙局,流水的受騙者,刷單套路手法簡單,不要讓「輕鬆賺錢」蒙蔽雙眼。
上遊新聞·重慶晨報記者 曲鴻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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