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聽新聞偶然聽到:因為我們國家的離婚率持續走高,考慮很多人可能是輕率離婚,衝動離婚,擬將「離婚冷靜期」編入民法典。也就是說,想離婚的人也不是去了民政局就能夠立刻拿到離婚證,需要經過離婚冷靜期以後,確定不是衝動離婚才予以受理。
看到這個讓我想到心理學裡的「互補論」和「相似論」之爭:找另一半我們到底要找相似的還是互補的更合適?也就是你要找一個性格身份都相似的人?還是找一個可以帶給你新鮮感、和你完全不同的人?
看數據:愛荷華大學的羅珊紅和伊娃·克洛南調查了291對新婚夫婦,發現伴侶越相似,對自己的婚姻就越滿意。另一項對202對的情侶調查則顯示,分手的伴侶在很多方面都有差異,比如性別角色、浪漫情懷、宗教信仰等。到目前為止,心理學界的主流觀點非常一致:我們更傾向於找相似的人。
到這裡有人就會站出來反對了,我們身邊誰誰誰是如何不同,但是他們的婚姻很美好很幸福……涵姐想說的是,所有的不同都是「過去」,如果兩個人能夠在一起發展出一套對於當前生活高度一致的價值觀、消費觀,他們越來越具有精神上的門當戶對,這才是他們持續美好幸福的基礎,不信你去仔細觀察一下。
說到這裡,我們討論一下,我們為什麼要結婚?
抖音上看到這樣一段視頻談到婚姻的本質:婚姻制度存在的目的是為了社會的發展提供穩定的勞動力,以及穩定的社會結構,並不是因為愛情。婚姻法從未要求人們需要有愛情才能結婚,只是大家自己認為婚姻是愛情的必要結果。婚姻本身的價值就是為了資源整合。嫁錯人不嫁錯人都不是婚姻的核心本質,經濟才是!
下面涵姐帶著大家再從人的屬性看婚姻。人是有精神屬性,社會屬性和動物屬性的生物。
先來看精神屬性,當我們談愛情,我們嚮往也歌頌愛情的美好,就是在滿足我們的精神屬性的需求。
「食色性也」,除了精神需求,我們還需要有性伴侶,好把我們的基因延續下去,這是動物性的需求。
再來看社會屬性。如今我們活在經濟社會裡,不再是在原始森林裡摘野果住山洞。男女組成一個相對穩定的家庭,女性在繁育後代的時候有了穩定的食物和經濟支撐。男性能夠確保自己基因的純正性,因此而產生的婚姻制度,既能夠帶給社會的相對穩定結構,也滿足了人類對身體、精神和經濟的綜合需求。從這個角度講,婚姻制度幾乎是最優解。
綜上,人類發展進化到如今,婚姻制度的建設得到了幾乎全人類的認同和推行。因為婚姻是滿足人類的三個屬性的最佳方案:浪漫的愛情,和諧的性關係,穩定的經濟收入。讓男人女人在婚姻裡找到了極大的安全感和滿足感。
說到這裡涵姐想到已故的美國總統老布希和他太太芭芭拉·布希的愛情故事,兩個人從十幾歲認識到一起生活了73年,絕對是白頭偕老的典範。老布希曾說過一句最美的告白:一眼是她,終生是她!畫面很唯美,有木有?
到這裡大家明白了吧?婚姻需要有愛情,但是只談愛情是不夠的。美好的婚姻還要談性,還要談錢。很多人聽到這就受不了了,跳出來大喊一聲:太俗了!涵姐說,這一點都不俗,不信你就不要談試試?你來給我看看你沒有性沒有錢的婚姻到底有多美好?
過去的你和他沒有「門當戶對」可能不是最關鍵,決定在一起以後如果還是不努力讓彼此在價值觀,消費觀等方面達成精神上的「門當戶對」,那麼「細節打敗愛情」就會天天在發生,因此帶來的離婚率攀升也就不足為奇。
所以各位看官,不要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是你沒有明白婚姻到底是怎樣的存在。沒有愛情的婚姻是乏味的,光有愛情的婚姻是天上飄的。想要愛情保鮮,也想要白頭偕老,那在愛情的基礎上,要練習各種協作和默契。涵姐願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更願天下眷屬都成夥伴成知己,在親密關係中更深照見那個更好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