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繼被棄在公園樹林以及地下街一鞋店
    是誰如此狠心 將兩名男嬰遺棄
    兩名棄嬰已經被送至福利院,律師表示棄嬰行為或涉嫌遺棄罪
    廣西新聞網-南國今報記者黃遠來
    8月4日至5日,兩名男嬰相繼被遺棄在柳州市魚峰公園小樹林以及龍城路地下街。目前,兩棄嬰已被送至柳州市兒童福利院安置,警方已經介入調查,並開始查找棄嬰的親生父母。律師表示,棄嬰行為或涉嫌遺棄罪。
    兩男嬰相繼被遺棄
    8月5下午4時30分許,一名35歲左右的婦女在柳州市龍城路地下商業街的一家鞋店購買一雙鞋後,突然稱自己肚子痛要上廁所,將8個月大的男嬰丟給店員後消失,留下的手提包中有張寫著「孩子基因缺陷,無力撫養,盼好心人收留」的字條。
    當日下午6時30分許,記者來到事發鞋店,此時孩子已被帶到城中派出所。在城中派出所內,記者看到了這個8個月大的棄嬰,從外表上看,孩子白白淨淨,與正常孩子無異。
    據鞋店店長張女士介紹,當天下午,那名女子買了一雙99元的鞋後稱自己肚子痛,便把孩子塞到店員懷中,匆匆離開。久久不見回來,張擔心她暈倒在廁所,於是派店員到廁所查看。但店員去了兩次廁所,都沒有發現她的身影。由於孩子哭鬧,店員便打開女子的手提包找奶粉,卻發現包內留著一張紙條,寫著:孩子八個月大,基因缺陷,本人無力撫養,望好心人收養,萬分感謝。紙條上還附有孩子疫苗接種的相關情況。看到紙條後,店員才意識到,孩子被女子丟棄了。
    8月4日早上,有群眾發現在魚峰山公園小樹林裡發現有一名嬰兒獨自躺在地上啼哭,於是立即報警求助。據了解,男嬰被丟棄在公園裡小樹林下,地上墊著一條毛毯,身旁放置著一個印有「宜州市人民醫院3號樓2號門面小邱超市」字樣的塑膠袋,塑膠袋內裝有毛巾、尿片以及奶粉。
    天馬派出所民警到達現場後,發現該嬰兒是一名男嬰,穿戴整齊,尚未滿月,獨自躺在樹林下。民警隨即將嬰兒帶回,並根據規定送到柳州市兒童福利院安置。經兒童福利院初步檢查,孩子只有兩周大小,身高、體重、四肢發育情況暫時沒有發現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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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孩子已送至福利院安置
    城中派出所以及天馬派出所已介入調查,並查找孩子的親生父母。目前,兩名男嬰已經被送往柳州市兒童福利院安置。
    8月7日下午,記者從柳州市兒童福利院了解到,目前兩男嬰已經被送往醫院作進一步檢查、治療。據介紹,目前該院接收到的棄嬰98%都是身體上有殘疾或者疾病的嬰兒,估計這兩名嬰兒多多少少會存在一些問題。
    據兒童福利院吳院長介紹,嬰兒被送到福利院後,有不少市民紛紛打電話表示想領養,不過根據相關程序,棄嬰進到福利院後,首先將進行體檢,期間由公安部門查找親生父母,實在找不到父母的,將在媒體上進行公示,而後再由符合領養的領養人辦理相關手續進行領養。
    據介紹,若公安機關找到了棄嬰的親生父母,則送回其父母處撫養。不過,目前的現實情況是,這些棄嬰一般都比較難找到親生父母。
    律師:遺棄嬰兒或涉嫌遺棄罪
    就遺棄嬰兒的行為,廣西信合律師事務所李發翔律師表示,我國《婚姻法》明確規定:「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並對家庭成員之間應履行的扶養義務作了規定。有負擔能力而拒不履行扶養義務,就是侵犯了年老、年幼、患病或者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權利。
    此外,棄嬰的行為或涉嫌遺棄罪,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