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江晚報-小時新聞記者 鄭劍瑾 部分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8月10日,雲南省政府定性大理茶花國旅違規組織「機+酒」跨省遊,並對大理州昆明市整治旅遊市場秩序不力的情況進行了通報。通報表示:大理州對旅遊市場監管不力,大理茶花國際旅行社在疫情防控期間頂風違反國家疫情防控要求,組織「機票+酒店」跨省遊;員工管理不到位涉嫌詐騙,引發多起投訴,嚴重侵害旅遊者合法權益。昆明市貫徹落實旅遊市場整治工作主體責任不到位,對行政區域內旅行社監管不力,雲南協亞國際旅行社深圳龍華分公司、雲南譽美達國際旅行社等通過拼多多電商平臺發布低價遊雲南產品,進行虛假宣傳,甚至2019年8月已被吊銷業務經營許可證的原雲南華悅國際旅行社仍違法經營旅遊業務,擾亂和影響了正常的旅遊市場秩序。
8月12日,雲南省旅遊市場秩序整治情況新聞發布會在昆明海埂會堂舉行。雲南省文化和旅遊廳、省公安廳、省市場監管局通報近期旅遊市場秩序整治相關情況及典型案例。
3月20日,雲南省啟動「省內遊」,各涉旅企業逐步復工復產後,全省各級執法部門重點圍繞景區門票預約、疫情防控、遊客限流、誠信經營、設施設備維護和工作人員服務態度等環節,對全省旅遊市場開展檢查巡查,對全省A級景區開展全覆蓋暗訪檢查。同時,對旅行社宣傳發布「不合理低價遊」產品進行實時監測,及時聯合網絡旅遊經營者調整、下架涉及雲南「不合理低價遊」產品,上半年共下架475個低價遊產品。
雲南省文化和旅遊廳黨組成員、副廳長楊澄說,雲南省始終以「零容忍」態度,持續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今年以來,全省各級、各部門共查辦涉旅案件全省共處罰涉旅案件614件,涉案金額942.24萬元。
其中,典型的案件有:大理茶花國際旅行社虛假宣傳案。大理茶花國際旅行社昆明分公司在2020年3月至7月期間,組織銷售「居家酒店模式出行套餐」「亞特蘭蒂斯 機票+酒店」等旅遊產品,因違約和經濟債務糾紛,導致大量旅遊者投訴。昆明市文化和旅遊局對大理茶花國際旅行社昆明分公司負責人梁某榮和直接責任人牛某莎分別作出罰款人民幣2萬元的行政處罰;對大理茶花國際旅行社作出吊銷旅行社經營許可證的處理(目前正在按照行政處罰程序開展相關工作),公安機關對直接責任人牛某莎採取了強制措施。
據悉,浙江以及江蘇等部分旅行社負責人表示已於8月10日正式啟動司法保護程序。根據這個已經認定的事實,雲南的旅行社應該擔負哪些責任,受害旅行社可以採取哪些積極措施,本端記者連線北京中倫文德(杭州)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傅林放律師。
傅律師表示,根據《關於大理州昆明市整治旅遊市場秩序不力情況的通報》(雲府明電〔2020〕10號),大理茶花國際旅行社在疫情防控期間頂風違反國家疫情防控要求,組織「機票+酒店」跨省遊;員工管理不到位涉嫌詐騙,引發多起投訴,嚴重侵害旅遊者合法權益。這一認定說明該事件存在三個層面的法律問題。
一是行政法律問題。首先,根據文旅部〔2020〕29號通知,自2020年1月24日起暫停經營「機票+酒店」旅遊產品。茶花旅行社違反該通知要求違規經營,相關主管部門可以依法作出處理。其次,茶花旅行社嚴重侵害旅遊者合法權益,該侵害行為如果同時違反《旅遊法》或者《旅行社條例》等有關行政規範的,也可能受到行政處罰。
二是刑事法律問題。員工管理不到位涉嫌詐騙,根據這個表述,詐騙行為人應該是員工個人,而公司的問題在於「管理不到位」,因此該員工可能承擔刑事責任。
三是民事責任問題。需要說明的是,雖然茶花公司開展的「機票+酒店」業務被認定違反有關通知,但這並不會導致遊客或其他旅行社與茶花公司之間的合同無效。因此直接向茶花公司購買該產品的遊客,可以要求茶花公司承擔退費和賠償損失的違約責任。全國其他合作旅行社,比如杭州的幾家旅行社,可以依據合同關係要求茶花公司退還預付費用並賠償因此發生的損失(雖然有些公司未籤訂書面合同,但合同關係本身是存在的)。需要指出的是,如果未來的刑事判決認定某些旅行社的預付款為員工詐騙所得(比如預付款都是轉到員工個人銀行帳戶的情況),這類旅行社將很難再向茶花公司主張退款責任,只能待該員工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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