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暴徒搶槍事件,西媒是這麼報導的……

2021-01-14 世界觀

香港昨天發生的搶槍事件,相信大家都看到了。四個暴徒從四個方向依次衝向警察,有抱腰的有奪槍的,要不是阿sir訓練有素,估計早被他們搶走了。


但是西方媒體又是怎麼報導的呢?


美聯社第一時間出了消息,原文及翻譯如下:


「一段網絡傳播的視頻顯示,一名警官抓住一名抗議者的衣領,然後朝另一名接近的(抗議者)開槍。當第三名抗議者接近時,這名警官再度開槍。」


「警方稱一名抗議者中槍,正在接受治療。」

Online video showed a police officer collaring one protester and then shooting another who approaches. The officer fired again as a third protester approached. Police said only one protester was hit and is undergoing surgery.


美聯社不愧百年大社,細節描寫很到位,連「抓衣領」都沒有放過。只可惜抓了芝麻丟了西瓜,視頻裡顯示的不止一位暴徒搶槍,這麼明顯的動作,美聯社咋就沒看到呢?

What the AP did not tell you and will never tell you, as the video below shows, is the "protester" was attacking the police officer before the latter "collared" him. And the second one who was hit did more than approach — He tried to take the pistol by wrenching it away.


同樣的細節,路透社也報了。


「一名穿白色衛衣、戴面具的抗議者走向一名警察,好像要挑戰他。警察拔槍對準這個人,並勒住他脖子。」

A protester wearing a white hoodie and mask walks towards a policeman, as if to challenge him. The officer draws his gun and points it at him at close range and grabs him round the neck.


「警察用左手抓住這個人的同時,向另外一名靠近的戴面具的抗議者開槍。三槍過後,此人倒地。」

As the officer holds the man with his left hand, he shoots another approaching masked protester at close range with his right hand. Three shots ring out and the man falls to the ground.


細節來細節去,就是不提暴徒搶槍的事情。視頻裡顯示的清清楚楚,那幾個人是這麼「靠近」的:




在美國,誰要敢這麼「靠近」警察,早被打成篩子了……


而且西方媒體用詞都是「抗議者」。對搶警察槍的人,用這個詞,實在有點不合適。有啥不滿可以通過合法渠道反映,搶槍打人的就只能叫「暴徒」,用「抗議者」都有點侮辱這個詞。

It is doubtful whether a person trying to rob a pistol should be called a "protester". If he means to show his discontent with something, he can say so in public instead of robbing a pistol and attacking the police officer holding it. "Rioter" is a more suitable word for these hooligans.


美聯社報導裡還特意提到一處細節,工作做得比檢察官都紮實:


「在一處警戒線裡邊,有一灘看似乾涸的血跡樣的東西,而圍觀者正在咒罵警察。」

"A patch of what looked like dried blood could be seen in a cordoned-off area after the shooting, as angry onlookers shouted insults at the police."


這攤所謂的「血跡」視頻裡也有,而且旁邊還有倆大活人呢。一位警察正在扶著那位中槍的暴徒,明顯想救助他。



但這一切細節,西方媒體都沒有報,就報了「警察開槍」。想想看,如果是西方國家的普通民眾讀到了,會怎樣想?腦子裡缺根弦的可能已經跑到社交媒體上罵開了……


當然,也不能說西方媒體逢警必反,那對這些同行們也不夠公正。西方國家遇到麻煩、滿大街都是靚麗的風景線的時候,西方媒體就傾向於力挺警方。

It would be unfair to say Western media always stands against the police in riots.


法國「黃背心」運動是,路透社是這麼報導的:


「數十名戴黑色遮擋的示威者向警方投擲石頭,有一些還對著摩託車和垃圾箱放火——這些都發生在法國首都中心地帶。警方用催淚瓦斯和震爆彈予以回敬。」

"Dozens of black-hooded demonstrators threw rocks at police and some set fire to scooters and trash cans in the center of the French capital" and "Police responded by firing tear gas and stun grenades".


巴塞隆納大示威中,路透社是這麼描述的:


「隨著夜幕降臨,戴面具的年輕人在離警方指揮部不遠處堵了一條寬闊大大道,對垃圾箱放火,並對著防暴安全人員陣列投擲了大量石頭、廢棄館子以及瓶子。」

"As night fell, masked youths blocked a broad boulevard close to the city's police headquarters, setting fire to large garbage bins and throwing a hail of stones, cans and bottles toward massed lines of security forces in full riot gear".


CNN是這麼報導的:


「周五的現場視頻顯示防暴警察直面抗議者,後者有人向警方投擲物品。垃圾箱也被點燃,這在過去的一周裡是很常見的場面。」

Video from the scenes on Friday showed riot police facing off against protestors, some of whom threw objects at the police. Garbage containers were set on fire, a common sight in the past week.


從這些案例中,不難總結出西方媒體的一條規律:問題發生在西方,挺警隊、挺國家。問題發生在中國香港,挺暴徒。

When things happen in Paris or Barcelona, Western media outlets side with those who defend order. When similar things happen in Hong Kong, Western media outlets side with those who demolish it.


事實上,按照香港《警察通例》關於槍械使用的規定,警務人員可在下列情況下使用槍枝:


1. 為了保護包括自己在內的任何人,以免生命受到危害或身體受到損傷;


2. 有理由相信某人犯嚴重暴力罪行應當加以拘捕或犯嚴重暴力犯罪的疑犯企圖拒捕;


3. 平息騷動或暴動。


而且香港警察拔槍、拿槍指人、開槍事後都要寫報告的,被幾個人一起奪槍的情況下,拔槍開槍是完全符合程序的。


據《北京日報》報導,在警員開槍並制服暴徒後,有在場公眾鼓掌撐警員。無論是法律還是民意上,警方都做的沒問題。但西方媒體就是看不見,就報導「警察開槍了」。


還能說什麼呢?


撰稿:張周項 王晗

動圖:潘一僑

相關焦點

  • 香港警方介紹開槍事件:暴徒欲搶槍 警方被迫開槍
    原標題:香港警方介紹開槍事件:暴徒欲搶槍警方被迫開槍11日下午,香港警方在灣仔警察總部召開記者發布會,就當天上午在西灣河有警察在執法中開槍等警方制暴行動,以及媒體普遍關注的熱點事件中存在的疑問,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 香港警察開槍擊中襲警搶槍暴徒!市民在旁鼓掌!
    隨後,警員及時聯繫救護人員將受傷黑衣蒙面暴徒送往醫院救治。警員開槍本就面臨巨大壓力按照香港《警察通例》第二十九章「武力和槍械的使用」規定,警務人員可在下列情況下使用槍枝:1.警員開槍是必須且合法合理的此次香港暴徒施暴過程中,警察、其他市民是否遭受到了來自暴徒的人身威脅,並且以較溫和的武力手段無法制止呢?換句話說,警察開槍是否合法合理?一方面,暴徒行徑已嚴重威脅公眾安全。
  • 暴徒襲警搶槍獲准保釋卻缺席庭審被通緝
    來源:環球網10月13日香港旺角發生暴徒襲警並企圖搶槍的惡性案件。據香港「東網」23日報導,事後有2名涉案男子被捕,分別被控意圖搶劫而襲擊、襲警、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他人身份證罪,案件今天(23日)在九龍城法院再審。
  • 開槍真相:暴徒精心策劃的搶槍實戰!
    《每日郵報》,則強調「一名香港警察近距離射殺了一名蒙面抗議者」,還是「驚人一幕」。當然,暴徒搶槍它們是一定要屏蔽的。還有英國的BBC,也是刻意隱去暴徒搶槍的事實,詆毀香港警察「在混亂中射殺一名男子」,甚至連蒙面示威都不想提及。
  • 香港| 林鄭月娥今晚公開喊話暴徒:你們不會得逞!
    交通警察到場處置過程中,一名黑衣蒙面暴徒衝上前伸手搶奪警員槍枝未遂,在其再次衝向警員時,警員開槍將其擊傷。今天中午,香港特區政府及香港警方分別發布公報,說明及澄清「警方開槍事件」。此外,一香港市民與暴徒對質時被燒成火人。11月11日晚6點,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召開記者會。林鄭月娥表示,11日發生在香港的暴力行為,令人髮指,重申暴力不能解決問題,必須受到全社會譴責。
  • 香港警方介紹開槍事件:暴徒試圖搶槍 警方被迫開槍
    11日下午,香港警方在灣仔警察總部召開記者發布會,就當天上午在西灣河有警察在執法中開槍等警方制暴行動,以及媒體普遍關注的熱點事件中存在的疑問,回答了記者的提問。△香港警方在灣仔警察總部召開記者發布會香港警方:警方開槍是因為暴徒試圖搶槍警方在記者發布會現場播放了11日上午警察執法中開槍的多段關鍵視頻,還原了開槍警察執法的過程。
  • 暴徒企圖搶警察配槍,香港警方發最嚴厲警告!
    9月23日下午,香港警方在記者會上表示,上周末行動中再有4名警員受傷,周六、日兩天共拘捕80人。針對有示威者企圖搶槍的情況,警察公共關系科總警司謝振中嚴正警告:若示威者企圖搶配槍,後果自負。謝振中總警司謝振中舉例稱,上周六晚在元朗,有暴徒向警車投擲汽油彈,警員下車拔槍戒備,該決定合情合理,但有暴徒意圖搶槍。「如果示威者企圖搶配槍,警方將使用相應武力制止,後果自負。」
  • 今天香港發生恐怖一幕:暴徒潑油燒人,一市民被燒成火人
    ▲港鐵列車遭到暴力破壞香港市民膽戰心驚,苦不堪言▲一輛港鐵列車內被縱火警員被多名暴徒蒙眼並攻擊,開三槍實彈據香港媒體報導,11日早晨,為驅散嚴重威脅交通公共安全的暴徒,在有暴徒搶槍的風險下,香港警方向暴徒連開三槍。
  • 暴徒瘋狂驚擾香港市民
    據香港警察11日上午發布聲明稱,自當天早晨起,激進示威者持續在本港多區以雜物堵路,甚至從高處向馬路投擲大型雜物。另外,有暴徒向港鐵車廂內投擲汽油彈,以及破壞大學設施。因多區出現混亂的情況,警方迅速採取驅散及拘捕行動。
  • 社評:西媒對香港事態做裁剪,毫無底線
    西方媒體這兩天對香港局勢發出了很不客觀的報導,它們在誤導西方公眾對香港局勢的認識,同時給香港暴徒們打氣,為香港的動蕩局勢火上澆油。星期一一名香港警察遭到多名暴徒的圍攻,暴徒還試圖奪走他的配槍,雖然現場亂聽不清聲音,但視頻中該警察的動作顯然在警告那名暴徒,後在警告無效的情況下開槍擊倒了該暴徒。但是西方媒體在報導中都迴避了暴徒奪槍的明顯企圖和行為,英國衛報網站發出的視頻還無恥地剪掉了暴徒試圖奪槍的動作。西方媒體共同描述了警方濫用武力的虛假畫面。
  • 德媒採訪香港暴徒:是否可以承擔殺死人的後果?
    (原標題:德國人都忍不住罵香港暴徒:就是一幫恐怖分子!)一段時間以來,暴力之火燒向香港大學校園,多間大學被暴徒改造成「罪惡基地」。其中,香港理工大學的遊泳池還被暴徒變成練靶場。德國《明鏡》周刊記者日前採訪了一位在理大遊泳池旁練習射擊的黑衣暴徒,並於16日刊出相關報導。
  • 日本遊客拍暴徒被打 日本網友質問:日媒為何不報導
    日本遊客遭襲擊倒地(圖源:香港《星島日報》)受傷日本遊客(圖源:香港《星島日報》)報導稱,下午17時,在彌敦道及亞皆老街交界仍有一批暴徒聚集,他們不斷搬雜物堵塞馬路,馬路上有大量垃圾,滿地磚頭,亦有雜物燒著。現場交通癱瘓,巴士無法前行。
  • 昨晚,香港暴徒又鬧事!西鐵元朗站慘遭毀壞!
    在車站出入口投擲燃燒彈、用滅火器噴射警察;在地上倒油、向樓梯射水;拆毀設施、堵塞出口……▲暴徒拆毀地鐵站設施。圖源:大公網8月21日,香港反對派示威者在西鐵元朗站非法集會。據香港《大公報》報導,從昨晚19時開始,大批黑衣人先是到車站靜坐抗議,入夜後現出真面目,在車站內大肆搗亂,破壞大堂設施,挑釁警方。
  • 又有暴徒搶槍,被港警撂倒
    (文/觀察者網 霍思銘)據香港《文匯報》報導,昨日(28日),亂港分子又在香港上水廣場發起示威活動。一些暴力示威者在上水廣場內流竄,阻礙商場店鋪營業,強搶遊客手中的財物並打傷遊客,甚至搶奪警槍。 昨日傍晚6點左右,一名香港男子因被指在現場拍照而遭人「私刑」,被暴徒打得頭破血流。
  • 因說普通話,臺灣記者被香港暴徒潑汽油,臺媒報導卻仍顛倒黑白
    香港騷亂至今,除了香港「港獨」媒體作「攪屎棍」顛倒是非,還有不少臺灣媒體也在其中添油加醋,派出大量記者赴港,報導所謂的「真相」。但支持示威者的他們可能也沒想到,有一天自家記者會因為說普通話,被香港暴徒認成內地記者而遭到圍堵、甚至是潑汽油的攻擊。
  • 兩暴徒襲警搶槍案今再審,獲准保釋被告缺席庭審被通緝
    【環球網報導】10月13日香港旺角發生暴徒襲警並企圖搶槍的惡性案件。據香港「東網」23日報導,事後有2名涉案男子被捕,分別被控意圖搶劫而襲擊、襲警、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他人身份證罪,案件今天(23日)在九龍城法院再審。
  • 香港暴徒「潛逃」澳大利亞的悲慘生活……
    中新社·華輿訊 據通說報導,「打砸一時爽,判刑火葬場」!在香港,示威者一旦暴動罪成,可能面臨最高10年的監禁。眼見「找數(為罪行埋單)」的時間近了,不少香港示威者近月紛紛「著草(逃跑)」,奔赴外國尋求庇護。 澳大利亞,就是香港暴徒的其中一個目的地。
  • 香港法律界人士:警員西灣河開槍行為恰當且克制
    新華社香港11月13日電(記者蘇萬明、郜婕)在11日驅散暴徒的行動中,有香港警員在港鐵西灣河站附近開槍擊傷一名企圖搶槍的暴徒。香港多名法律界人士表示,開槍警員行為恰當合法,而且已經足夠克制。香港警方13日召開記者會表示,西灣河開槍事件中,警員行為符合警方用槍原則。香港警察行動科高級警司汪威遜說,香港警方使用槍械是有原則的,使用武力前會發出警告,同時會使用必須的最低武力,用完之後就會立即停止。西灣河事件中,警員使用槍械是因為當時他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脅,並發現使用槍械是當時可以使用的必須最低武力。
  • 「馬蹄露被打」遭某港媒剪輯報導 澳媒記者怒揭真相
    香港TVB愛國愛港藝人馬蹄露日前被暴徒毆打(來源:環球網)#澳媒記者揭露馬蹄露被打真相#【某港媒對「馬蹄露被打」剪輯報導,親歷的澳媒記者看不下去了】香港TVB愛國愛港藝人馬蹄露日前被暴徒毆打事件,在內地微博上受到了網友高度的關注。
  • 巴黎奧利機場當天發生搶槍事件 一名男子已被打死
    (原標題:巴黎奧利機場當天發生搶槍事件 一名男子已被打死) 新華社快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