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總局:用電子籤名代替紙質發票的發票專用章,全國範圍受票

2020-12-23 區塊鏈電子合同

12月20日,國家稅務總局印發《關於在新辦納稅人中實行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有關事項的公告》(以下稱《公告》),《公告》明確,電子專票用電子籤名代替紙質發票的發票專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規定等與紙質專票相同。單位和個人可以通過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對電子專票信息進行查驗,也可以通過上述平臺下載增值稅電子發票版式文件閱讀器,查閱電子專票並驗證電子籤名有效性。

根據《公告》,自2020年12月21日起,在天津、河北、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廣東、重慶、四川、寧波和深圳等11個地區的新辦納稅人中實行專票電子化,這些地區開出的電子專票全國範圍內皆可接收使用。其中,寧波、石家莊和杭州3個地區前期已試點納稅人開具電子專票的受票方範圍也同步擴至全國。

2021年1月21日,在其餘地區的新辦納稅人中實行專票電子化。實行專票電子化的新辦納稅人具體範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確定。

新推出的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樣式更簡潔、領用方式更快捷、遠程交付更便利、財務管理更高效、存儲保管更經濟,有利於更好地服務市場主體,降低其制度性交易成本,優化稅收營商環境。

財政部 :以電子籤名代替手工籤章,積極推進電子票據改革

12月3日,財政部公布《財政部關於修改<財政票據管理辦法>的決定》,對《財政票據管理辦法》作相應修改,其中,將第一章第五條修改為:「財政部門應當積極推進財政電子票據管理改革,以數字信息代替紙質文件、以電子籤名代替手工籤章,依託計算機和信息網絡技術開具、存儲、傳輸和接收財政電子票據,實現電子開票、自動核銷、全程跟蹤、源頭控制。」新的《財政票據管理辦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修改決定》還對電子票據使用管理全流程進行了規範。首次明確了電子票據的法律地位,即財政電子票據和紙質票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財會監督、審計監督等的重要依據。各有關單位(如醫保部門、商業保險單位)可以將財政電子票據作為報銷入帳和電子歸檔的合法憑證。

另外,12月3日,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政務服務管理局、市公安局聯合印發了《北京市電子印章推廣應用行動方案(試行)》。明確提出:2021年將逐步推動電子印章在數字版權保護、物品防偽、產品溯源、電子發票、跨境支付、資產數位化等行業領域的深入應用。這樣幾乎全覆蓋、一站式「網辦」,意義深遠。

隨著數位化的更廣泛應用,相關管理制度也在推進建設。電子籤名、電子印章作為數字應用的基礎設施,不僅能提高辦事效率,也將進一步便利市場主體,在優化營商環境的同時,也助力數字經濟發展。

君子籤作為易保全旗下國內專業的區塊鏈電子籤約平臺,可以為政府及企業提供實名認證、在線籤署、籤章管理、區塊鏈存證、全證據鏈保全、司法服務等安全高效可快速落地的一站式區塊鏈電子籤約服務。助力提升政務服務工作效率的同時,簡化企業辦事流程,助推政企實現數位化發展。

相關焦點

  • 專票電子化 電子籤名可代替紙質發票的發票專用章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印發《關於在新辦納稅人中實行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有關事項的公告》(以下稱《公告》),決定在前期開展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試點的基礎上,分兩步在全國新設立登記的納稅人中實行專票電子化。為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稅收現代化建設需要,稅務總局自2015年起分步推行了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受到納稅人歡迎。2020年9月1日以來,又在寧波、石家莊和杭州新辦納稅人中先後開展了專票電子化試點。新推出的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樣式更簡潔、領用方式更快捷、遠程交付更便利、財務管理更高效、存儲保管更經濟,有利於更好地服務市場主體,降低其制度性交易成本,優化稅收營商環境。
  • 國家稅務總局發文:採用電子籤名代替發票專用章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新辦納稅人中實行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有關事項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公告》圍繞實行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提出了十一項重點舉措,其中明確提出:電子專票由各省稅務局監製,採用電子籤名代替發票專用章,屬於增值稅專用發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規定等與增值稅紙質專用發票(以下簡稱「紙質專票」)相同。
  • 再見,紙質發票!國家稅務總局剛剛宣布!電子專票來了,全國範圍適用!
    日起,全國範圍內36個地區的新辦納稅人中實行專票電子化,受票方範圍為全國; 3、電子發票取消之前的「發票專用章」,改為電子籤名; 4、電子發票的紙質列印件作為報銷入帳歸檔依據的,必須同時保存列印該紙質件的電子會計憑證。
  • 電子專票為啥沒有「發票專用章」?用「電子籤名」代替啦
    電子專票為啥沒有「發票專用章」?用「電子籤名」代替啦 2020-12-25 08:00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實施範圍擴容
    本報訊(記者  張欽)北京青年報記者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從昨天起,我國天津、河北、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廣東、重慶、四川、寧波和深圳等11個地區新設立登記的納稅人將實行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受票方範圍為全國。    據了解,早在2015年起,國家稅務總局開始分步推行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 電子發票變了!2020年新版發票,沒有發票專用章的電子發票也能用?
    隨著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號的實施,越來越多的會計人發現,現在的電子發票沒有加蓋發票專用章,到底能不能入帳報銷,成為大家的疑惑。為了解決大家的問題,視小野對2020年的新版發票做個統一的說明和回復。
  • 稅務總局:分兩步在全國新辦納稅人中實行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
    中證網訊(記者 趙白執南)記者21日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國家稅務總局近日印發《關於在新辦納稅人中實行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有關事項的公告》(以下稱《公告》),決定在前期開展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試點的基礎上,分兩步在全國新設立登記的納稅人中實行專票電子化。
  • 稅務總局:在新辦納稅人中實行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
    人民網北京12月21日電(記者車柯蒙)記者從國家稅務總局了解到,為全面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深化稅收領域「放管服」改革,提升稅收管理服務的信息化水平,按照國務院決策部署,國家稅務總局近日印發《關於在新辦納稅人中實行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有關事項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決定在前期開展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以下簡稱「專票電子化」)試點的基礎上
  • 電子發票變了!沒有發票專用章也能用?
    最近有納稅人反映,說收到了一張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但是沒有加蓋發票專用章,這樣的電子發票能用嗎?是否需要退回銷售方讓其重新開具?針對這個問題,我們一起來分析一下:一、發票是否需要加蓋發票專用章?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等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號)規定,納稅人通過增值稅電子發票公共服務平臺開具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屬於稅務機關監製的發票,採用電子籤名代替發票專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規定等與增值稅普通發票相同。
  • 關於《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新辦納稅人中實行增值稅 專用發票電子化...
    二是對於新辦納稅人,從2020年9月1日起先逐步在寧波、石家莊和杭州開展專票電子化試點,在此基礎上再分兩步在全國實行:第一步,自2020年12月21日起,在天津等11個地區的新辦納稅人中實行專票電子化,受票方範圍為全國;第二步,自2021年1月21日起,在北京等25個地區的新辦納稅人中實行專票電子化,受票方範圍為全國。  二、前期已納入試點的納稅人,開具電子專票的受票方範圍有何變化?
  • 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實施範圍擴容 北京明年1月21日起實行
    本報訊(記者 張欽)北京青年報記者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從昨天起,我國天津、河北、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廣東、重慶、四川、寧波和深圳等11個地區新設立登記的納稅人將實行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受票方範圍為全國。據了解,早在2015年起,國家稅務總局開始分步推行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2號(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學習筆記
    (以下稱「新辦納稅人」)中開展專票電子化試點2020年10月16日起,寧波市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試點納稅人在試點期間開具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以下簡稱「電子專票」)的受票方範圍擴大至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管轄範圍內的納稅人。
  • 天哪,這張電子發票沒有發票專用章!竟然敢給我假發票!
    天哪,這張電子發票沒有發票專用章!竟然敢給我假發票!不要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等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號)納稅人通過增值稅電子發票公共服務平臺開具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屬於稅務機關監製的發票,採用電子籤名代替發票專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規定等與增值稅普通發票相同。
  •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新辦納稅人中實行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有關...
    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自2020年12月21日起,在天津、河北、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廣東、重慶、四川、寧波和深圳等11個地區的新辦納稅人中實行專票電子化,受票方範圍為全國。其中,寧波、石家莊和杭州等3個地區已試點納稅人開具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以下簡稱「電子專票」)的受票方範圍擴至全國。
  • 電子發票變了!2020年新版發票,沒有發票專用章的電子發票也能用?
    隨著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號的實施,越來越多的會計人發現,現在的電子發票沒有加蓋發票專用章,到底能不能入帳報銷,成為大家的疑惑。為了解決大家的問題,視小野對2020年的新版發票做個統一的說明和回復。
  • 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沒有章是假的?電子籤名or電子籤章知多少?快來...
    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電子籤名or電子籤章 最近收到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右下角的 發票章不見了,這張票一定是假的
  • 增值稅電子專用票試點範圍空前擴大,10月16日起施行
    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自2020年10月16日起,寧波市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試點納稅人在試點期間開具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以下簡稱「電子專票」)的受票方範圍擴大至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管轄範圍內的納稅人。
  • 電子專票正式亮相!無抵扣聯、不蓋發票專用章,通過UKey開具
    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公告2020年第4號規定,9月1日開始,先行在寧波市海曙區和慈谿市選取部分新辦納稅人(以下稱「試點納稅人」)開展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以下簡稱「電子專票」)試點工作,並同時公布了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的樣式
  • 稅總:在新辦納稅人中實行增值稅專用電子發票有關事項的解讀
    上述地區2020年12月21日起實行專票電子化的新辦納稅人,開具電子專票的受票方範圍為全國。 三、電子專票具備哪些優點? 電子專票屬於增值稅專用發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規定等與增值稅紙質專用發票(以下簡稱「紙質專票」)相同。
  • 電子發票沒有發票專用章有效嗎?一招教你驗真偽!
    各位親們有沒有發現如今電子發票正與時俱進地在你的生活和工作中出現,這樣對於我們會計朋友們問題就來了,越來越多的會計朋友發現電子發票沒有發票專用章,那麼這種票是有效的發票嗎?能報銷入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