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消息,日前,京東開放平臺公布2020年貨節活動規則。《電商報》獲悉,此次年貨節的活動期間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月17日,年貨節續售期為2020年1月18日至2020年1月31日。此外,商家須在2019年12月16日-2019年12月26日進行商品報名。
據了解,風向標排名達到店鋪所屬主營二級類目的前80%,且同行業下的近30天(前5天至前34天)交易糾紛因子排名率≥20%的商家店鋪方可報名參加此次活動。此外,商品質量指數低於最低質量門檻的商品將無法參加活動。商家在報名成功後,不得擅自中途取消活動。
若商家在活動報名時違反京東平臺規則或處於限制期,則不允許參加報名,具體扣分節點如下表所示:
年貨節活動期間,京東還將針對活動商品對商家進行「價格力」校驗。「價格力」是指,消費者在活動中的到手價與該商品最低成交價的對比值。如果活動到手價大於歷史最低成交價,則「價格力」為低,這將影響活動商品在平臺首頁推薦、平臺級會場等公域資源的流量曝光。針對「價格力」低的商品,商家可通過調低商品活動報名價或設置更多的優惠來提升。
據了解,商品歷史最低京東價的校驗時間為2020年京東年貨節活動商品正式報名前30天(即11月16日-12月15日);商品最低成交價的校驗時間為2020年京東年貨節活動上線前32天至上線前2天(即11月30日-12月29日)。其中,12月30日至12月31日的商品流量曝光將同樣適用京東年貨節「價格力」校驗結果。
商家需注意,價格力校驗適用於2020年貨節活動期間在京東平臺(包含自營和POP)參加活動的商品。部分訂單類型(京東秒殺、閃購、試用、預約預售、新品)和特殊類目除外。
以下類目不進行價格力校驗:
此外,2020年京東年貨節活動規則顯示,為減少活動期間商品退貨運費糾紛,針對消費者在2020年1月1日0時至2020年1月31日24時拍下並付款的訂單,平臺要求參加活動的商家需支持商品運費險服務,但虛擬商品和以下表格內的類目商品可以不支持該服務。
值得注意的是,商家可在2020年1月1日0時前自行申請開通運費險,申請開通後次日零點生效。如商家未自行開通,京東將統一為商家開通,並在活動結束後關閉運費險。
附《2020年京東開放平臺年貨節活動規則》、《2020年京東平臺年貨節活動價格力規則》原文連結:
《2020年京東開放平臺年貨節活動規則》
《2020年京東平臺年貨節活動價格力規則》
來源: 電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