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黃埔區社區專職工作人員管理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細則》)業經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同意印發。現對《細則》解讀如下:
一、制定《細則》的原因
2018年1月,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廣州市社區專職工作人員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穗府辦規〔2018〕1號),要求「各區人民政府根據市的試行辦法,制定(修訂)本區社區專職工作人員管理實施細則」。原黃埔區於2009年印發《廣州市黃埔區社區居委會專職人員管理辦法》(埔府辦〔2009〕91號),有效期5年,2014年由於原黃埔區、原蘿崗區合併,加之廣州市擬出臺市級層面社區專職人員管理辦法,故該辦法未得到及時修訂。《細則》的制定、實施,旨在填補我區在該類人員管理方面的規範性文件空白,規範社區專職工作人員隊伍管理。
二、《細則》制定的政策依據
1.《廣州市社區專職工作人員管理辦法(試行)》(穗府辦規〔2018〕1號)
2.《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和改進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建設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10〕27號)
3.《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規範化建設的實施意見》(粵辦發〔2011〕22號)
4.《中共廣州市委辦公廳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社區居民委員會建設的意見》(穗辦〔2012〕14號)
5.《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的意見》(中辦發〔2017〕13號)
三、《細則》的主要內容
(一)專職工作人員的界定。社區專職工作人員是指通過公開招聘程序,在城市社區黨組織、社區居民委員會和社區公共服務站從事服務管理工作的工作人員。
(二)管理責任主體。區人民政府是社區專職工作人員隊伍的管理主體,具體由民政部門負責。區財政、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審計、街道(鎮)等相關部門(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履行相應的工作職責。
(三)社區公共服務站崗位設置。對副站長崗位職數,副站長職數設定程序,正、副站長任命程序等進行了明確。
(四)專職工作人員的招聘工作。我區明確公開招聘程序由發布招聘公告、公開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覆審、面試、體檢、組織考察、公示、錄用等10部分組成。招聘對象應具備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對於「村改居」的社區,考慮社區實際,可適當放寬學歷條件。
(五)專職工作人員的考核獎懲。社區專職工作人員考核分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由所在街道黨工委(鎮黨委)和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統一組織,自行制定具體考核辦法。社區專職工作人員月度考核結果與月度考核獎勵工資掛鈎,年度考核結果與年度績效獎掛鈎。年度考核由居民(黨員)代表評議、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業務科室考評、本社區專職工作人員互評3部分組成,考核權重比例為4:4:2。考核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廉5個方面。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個等次。年度考核連續2年不合格的,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應由聘用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同時,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政策,定向從我區優秀社區專職工作人員中招錄基層公務員;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應當加大探索從優秀社區專職工作人員中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作力度。對年度考核連續3年達到優秀等次的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優先推薦。
(六)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在職的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經費(含「五險一金」)由區財政保障、市財政補助。建立健全工資增長機制,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工資標準每兩年由區民政局會同區財政局根據我區實際重新核定。社區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由崗位工資和獎勵工資兩部分構成,其中崗位工資佔60%左右,獎勵工資佔40%左右。社區專職工作人員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住房公積金,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各項假期。
(七)對現有居委會工作人員的過渡問題。結合黃埔區實際,對現有實行「選聘結合」的「村改居」社區及農場轉制社區「兩委」成員,經統一業務培訓及考核合格後,可過渡為本社區專職工作人員。
四、《細則》如何落實
區民政局將會同區委組織部、區財政局等部門按照督促指導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落實相關工作。同時,要求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根據《廣州市黃埔區社區專職工作人員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制定相應的社區專職工作人員管理制度,加強對本轄區社區專職工作人員的管理。
五、具體情況如何進行諮詢
如有疑問的市民可向黃埔民政局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科進行諮詢,電話:82116258,地址:廣州市匯星路81號人防樓910室(郵政編碼:510530),郵箱:hpwgb@hp.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