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之前給大家介紹過不少北京市共有產權房政策、項目情況,本期帶大家了解一下北京、上海、廣州三個一線城市共有產權房政策都是什麼時間出臺的、申請條件和轉讓限制有什麼不同。
北京、上海、廣州共有產權住房政策的基本內容
北京
2017年8月3日晚市住建委發布一則住房政策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的新聞,連續幾個月佔據各大媒體新聞熱搜榜,至今新聞「主角」關注度仍然很高。它就是《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意味著北京自住房將被新的共有產權住房替代。2017年9月30日,《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暫行辦法》正式實施,同日,首個共有產權住房項目朝陽區錦都家園也進行了公開搖號。
上海
上海共有產權確保房準則於2010年推出試點,施行住所和經濟「雙困」規範,其首要特色是施行「共有產權」的運作機制,房價和產權份額一起「打折」。
2016年2月29日,上海市政府發布了《上海市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管理辦法》,至此,上海的共有產權房才從經適房概念中獨立出來,同廉租房、公共租賃住房、徵收安置房一起構成上海「四位一體」的住房保障體系。
2019年12月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發布關於修改《上海市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管理辦法》的決定,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管理辦法修改後,非上海市戶籍家庭同時符合居住證持證和積分、住房、婚姻、繳納社會保險、繳納個人所得稅、收入和財產等條件的,可以申請購買共有產權保障住房。取得不動產權證未滿5年,非上海本市戶籍購房人和同住人的居住證若全部被註銷,則應當騰退共有產權保障住房,但因戶口遷入上海市導致的除外。
廣州
2018年4月,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選擇廣州、深圳、珠海、佛山、茂名5市開展共有產權住房試點,京、滬等城市此前業已出臺試點了多項租購併舉的住房保障政策。
為緩解廣州市無房家庭的購房壓力,吸引城市發展急需的緊缺人才,滿足「新市民」住房需求,提供經濟上可負擔住房、健全租購併舉保障形式,廣州市制定和出臺《廣州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辦法》,辦法自2020年1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北京、上海、廣州共有產權住房政策區別
在申請條件方面:
1.北京、廣州在政策中對於申請共有產權房的具體條件比較明確,而上海政策中規定了大的原則,實際條件需要另行確定。上圖中大家看到的上海2020年標準,是作者查詢相關資料找到的,在上海政策原文中申請條件如下: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本市城鎮戶籍家庭或者個人,可以申請購買共有產權保障住房:
(一)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達到規定年限,且戶口在提出申請所在地達到規定年限;(二)住房面積低於規定限額;(三)可支配收入和財產低於規定限額;(四)在提出申請前的規定年限內,未發生過因住房轉讓而造成住房困難的行為;(五)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前款所稱的家庭由具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者扶養關係且共同生活的成員組成;個人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年齡符合規定標準的單身人士。
非本市戶籍家庭同時符合居住證持證和積分、住房、婚姻、繳納社會保險、繳納個人所得稅、收入和財產等條件的,可以申請購買共有產權保障住房。
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規定的具體條件和標準,由市人民政府確定,並向社會公布。
2.本市戶籍限制。北京本市戶籍沒有年限上的限制,而上海、廣州對本市戶籍購買共有產權房,有年限限制,其中,上海為本市城鎮常住戶口連續滿3年,且在提出申請所在地的城鎮常住戶口連續滿2年,廣州本市戶籍申購人應具有本市城鎮戶籍滿10年。
但是,廣州政策規定:1.具有國家承認的國內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並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或者取得國家承認的境外院校學士及以上學位、屬於本市公布的中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和執業資格目錄、屬於高技能人才和緊缺工種(職業)目錄、持有有效的廣州市人才綠卡主卡人員的,可以不受戶籍或戶籍年限限制。2.申購人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優先配售共有產權住房:(一)夫妻雙方均符合共有產權住房申購條件且共同申購的;(二)取得國家承認的國內或境外院校博士或碩士學位,或具有本市公布的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或執業資格。兩條款均突出廣州共有產權房的目的之一為了吸引城市發展急需的緊缺人才。
3.家庭成員構成。北京、廣州一樣,北京政策中明確申請家庭成員包括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廣州政策中雖然並未像北京政策明確提出,但是在政策申請條件中多次提到申購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例如「申請條件要求申購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名下無本市的住宅、商鋪、寫字樓。名下無本市的住宅、商鋪、寫字樓。」同時,北京、廣州對於單身家庭購房年齡都限定為30周歲。
上海在政策中明確「家庭由具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者扶養關係且共同生活的成員組成;個人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年齡符合規定標準的單身人士。」
在不得申請行為方面:
北京政策規定申請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轉出記錄的,不得申請。該條對於住房轉出沒有設定一定年限,除了離婚轉讓特殊情況外,家庭只要有房屋轉出記錄,不管轉出多少年,都不能申請了。但是政策對於申請家庭在本市有商業、辦公未作限制,可以申請。
廣州政策中規定「申購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其控制的企業,在提交申購前5年內在本市有住宅、商鋪、寫字樓不動產轉移記錄」,設定了5年年限,而且轉讓範圍除了住宅,還包括了商業、辦公。同時,廣州政策明確,申購人被列入失信懲戒名單的不得申請。
在轉讓年限方面:
北京、上海轉讓年限都必須滿足5年,廣州是滿足規定的住房限售年限(目前為取得不動產權證後滿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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