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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就業
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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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
距離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申報繳費期限結束還有20天(11月1日至12月15日),大家都申報繳費了嗎?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申報提醒—
2020年申報繳費時間:2020年11月1日至2020年12月15日。
申報繳費方式:進入電子稅務局「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繳費申報」模塊進行申報。
(小編提醒:逾期繳費會產生滯納金哦!大家要合理安排申報時間。)
最近12366熱線又接到了不少殘保金諮詢,小編今天特意邀請了市殘聯和市稅務局的業務大咖就大家比較關心的熱點問題進行答疑解惑,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
「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是怎麼來的?
市殘聯答覆:根據(深殘聯發〔2018〕3號),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是指用人單位在編人員或依法與用人單位籤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的人員。
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按上年本單位在職職工的年平均人數計算,即: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全年各月在職職工人數總和/12 個月。
用人單位全年各月在職職工人數按照參加社會保險(按參保人數最多的險種)的平均參保人數計算。
2
外聘的勞務工,是屬於在職職工嗎?
市殘聯答覆:以勞務派遣或勞動事務代理形式用工的,計入派遣單位或代理單位在職職工人數。註:集團單位(有分支機構的),殘疾人用工一般計入為其發放工資和繳納社會保險的用人單位,當發放工資和繳納社會保險單位不一致時,計入至發放工資的用人單位,且需提供相關書面說明。
用人單位依法以勞務派遣方式接受殘疾人在本單位就業的,由派遣單位和接受用工單位通過籤訂協議的方式協商一致後,將殘疾人計入其中一方的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和在職職工人數,不得重複計算。
接受用工單位申報年審時需提供雙方加蓋公章的協議和派遣殘疾職工人員名單,以及殘疾職工在接受用工單位所在地的參保證明、工資發放明細表(實際工資不得低於接受用工單位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
3
哪些單位需要進行年審申報?
市殘聯答覆:本市行政區域內安排了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
4
企業註銷或停產停止經營還需要繳納殘保金嗎?
市殘聯答覆:企業註銷或停產,需要繳交註銷或停產之前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2020年,用人單位需要補繳2018年所屬期及以前屬期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可以前往市社保局直屬分局辦理,諮詢電話12333,地址:深圳市人才園服務大廳一樓 41-43號窗口。
2020年之後,用人單位需要補繳2019年所屬期及以前屬期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用人單位向深圳市殘疾人聯合會提出申請,由深圳市殘疾人聯合會審核確認其應補繳年度和應繳款金額後,用人單位向稅務機關申報補繳。
5
企業今年經營不善,現在還能申請減免緩嗎?
市殘聯答覆:不能,緩減免在每年年審期間申請。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用人單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災害、連續兩年虧損、破產或者其他突發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經濟損失等,可在每年年審所屬期內到用人單位到所在地的區級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申請辦理緩繳、減繳或免繳保障金。
6
新成立的企業,從什麼時候開始首次年審和首次申報?
市殘聯答覆:我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按年度徵收,當年徵收上一年度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用人單位自成立的下一年度起參加首次年審及申報繳費。
7
用人單位「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如何填報?
稅務局答覆:用人單位「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按照國家統計局有關文件規定口徑計算。
《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國家統計局令第1號 1990年1月1日)第三條:「工資總額是指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工資總額的計算應以直接支付給職工的全部勞動報酬為根據。」
第四條:「 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一)計時工資;(二)計件工資;(三)獎金;(四)津貼和補貼;(五)加班加點工資;(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8
保障金年繳納額=(上一年度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0.5%-上一年度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深圳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60%。中沒有「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為什麼申報時需要填寫這個欄次?
稅務局答覆:深圳稅務部門徵收殘保金按照全國稅務部門統一使用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繳費申報表》,由用人單位通過深圳市電子稅務局自行進行申報。
為便於用人單位申報繳費,深圳市稅務局提供殘保金申報免填單服務,系統會自動帶出2019年度殘保金的應繳款信息,儘管各用人單位自身實際的「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不參與殘保金應繳款計算,但是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的統一規定,「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欄目為殘保金繳費申報表的必填項,因此需要由用人單位據實填寫。
9
企業在申報時,「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填寫錯誤如何更改?可否再次申報提交?
稅務局答覆:「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不參與殘保金應繳費額計算,繳費人「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填寫錯誤,可就近前往稅務局辦稅服務廳前臺辦理更正申報。
10
深圳市是分公司,在深圳就職工作的員工,購買的是深圳社保,但是發工資的是總公司,申報的時候有個「上年度在職職工工資總額」怎麼填寫?
稅務局答覆:《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國家統計局令第1號 1990年1月1日)第三條:「工資總額是指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
用人單位按照上年本單位在職職工人數及為其實際支付的勞動報酬總額來填寫申報表中的「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該企業應填寫深圳市分公司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
11
深圳的總公司,分公司在外省或者外市,社保和工資都是由分公司購買及發放,報的時候有個「上年度在職職工工資總額」怎麼填寫?
稅務局答覆:《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國家統計局令第1號 1990年1月1日)第三條:「工資總額是指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
用人單位按照上年本單位在職職工人數及為其實際支付的勞動報酬總額來填寫申報表中的「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分公司員工的社保及工資均不由總公司支付,則不納入總公司「上年度在職職工工資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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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中的職工是指繳納社保的人數還是所有的?已經離職的算不算?
稅務局答覆:「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中,「在職職工」是指用人單位在編人員或依法與用人單位籤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的人員。已離職職工不屬於用人單位在編人員。
13
在登陸電子稅務局的時候提示:「根據您的稅費種認定信息,本月沒有【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申報】的應申報信息……」這種情況是否需要申報繳納?
稅務局答覆:稅務部門根據深圳市殘聯審核確認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應繳款臺帳進行徵收,用人單位登陸電子稅務局申報殘保金時,如出現上述提示,則表示應繳款臺帳中沒有該單位,本年無需申報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如果用人單位對相關內容存在疑問,可諮詢深圳市殘疾人綜合服務中心,諮詢電話:82788957、83219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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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提示:如果您對以上相關內容仍存在疑問,可諮詢納稅服務熱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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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電話:12366。
繼續往下
複習一下前6節課吧
專題課堂 · 往期回顧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第四期:
第五期:
第六期:
來源:深圳稅務
供稿:非稅收入處、深圳市殘疾人聯合會
編發:納稅服務和宣傳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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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專題課堂 | 殘保金申報繳費倒計時20天!這些熱點問題速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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