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22
農曆十月初八
星期日
一周要聞回顧
旗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會召開
11月20日,旗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會召開,張立峰、吳青海等旗四機關在家領導參加學習。
會上,以視頻形式學習了中央社會主義學院統戰理論教研部副主任沈桂萍所作的《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專題講座。沈桂萍教授圍繞「誰是中華民族共同體」「為什麼要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如何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等方面,從歷史、政治、文化等多角度論述了中華民族共同體的形成和發展歷程,進行了全面系統、深入淺出的解讀。
通過講座,進一步提升了黨員幹部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能力和水平,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盡職盡責,紮實工作,積極營造各民族共居共學共事共樂的社會環境,全力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進一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
張立峰深入部分嘎查村督導調研脫貧攻堅工作
11月16日,旗委副書記、旗人民政府旗長張立峰深入部分嘎查村督導調研脫貧攻堅工作。
調研中,張立峰先後深入到先進蘇木查幹臺嘎查、庫力吐村、六家子鎮胡金稿村等地,通過實地查看、現場交流、查閱資料等方式,詳細了解脫貧攻堅成效工作進展情況。還到建檔立卡貧困戶、監測戶家中進行入戶走訪,詳細了解他們的生產生活情況及生活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張立峰要求,今年是脫貧攻堅決戰收官之年,當前脫貧攻堅已到了總攻決戰的最後關頭,全旗上下要切實提高思想認識,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全身心投入、全身心備戰,全力以赴抓好收官各項工作。要嚴格按照扶貧部門部署、對照各項方案開展自查,列出問題清單,針對發現的問題和薄弱環節,立即採取有效措施查漏補缺、完善提高,確保脫貧攻堅各項工作落實落地落細,讓群眾滿意、經得起檢驗,確保高質量、圓滿收官。
全旗人口普查長表登記暨全國聯網比對複查階段工作部署會召開
11月16日,全旗人口普查長表登記暨全國聯網比對複查階段工作部署會召開。旗委常委、旗人民政府常務副旗長張勝利主持會議並講話。
會上,張勝利要求,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持續關注人口普查工作。人普辦要繼續加強業務指導,各蘇木鄉鎮要繼續保持高壓態勢,不能有鬆懈心理,起步要早、速度要快、質量要好,確保早完成早收尾。要繼續壓實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責任,持續關注普查長表登記進度和質量要求。要正確理解人口普查階段性工作質量的重要性和人口普查結果的重要性,各蘇木鄉鎮主要領導要沉下身子,高度關注,及時了解工作難題,清楚普查進程,同時要關注全國聯網比對複查工作,確保高質量完成普查任務。要配齊配強鄉鎮普查辦人員,加大人員補充力度。要繼續強化鄉鎮統計站「八有八化」建設,在做好人口普查工作的同時,進一步強化統計站建設,以政治高度來加強統計工作。要充分認識到統計工作的重要性和統計數據的權威性,重視統計數據質量,在統計人員、設備、網絡、場所、制度、檔案等方面加強調度和管理,在統計數據質量把控方面強化監督。
會上,就全旗人口普查長表登記工作進行了詳細地安排部署。
市政協副主席檀志軍一行到庫倫旗調研社會治理網格化服務管理工作
11月17日,市政協副主席檀志軍率隊的調研組到庫倫旗就社會治理網格化服務管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調研並召開座談會。旗委常委、旗委政法委書記劉春豔,旗政協副主席王學堅陪同調研。
調研組首先深入到旗矛盾化解服務中心,現場參觀了警務聯動室、訴訟調解室、綜治中心指揮室、心理調解室、知行心理工作室等功能室,實地查看了網格化服務管理工作開展情況,隨後又深入到福緣寺社區了解網格設置、網格員配備、待遇保障、責任落實及實體運行等情況。
在隨後召開的座談會上,劉春豔就全旗網格化服務管理工作開展情況,旗、鎮、村三級矛盾化解服務中心建設情況,「紅色物業」黨建工作與網格化服務管理整合情況,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開展情況及網格化建設存在的問題等方面進行了匯報。
聽取匯報後,調研組對庫倫旗網格化服務管理工作給予充分肯定,認為全旗上下高度重視,突出為民、利民、便民服務宗旨,創新思路,強化措施,整合資源,搭建平臺,推動社會治理網格化服務管理工作有序開展。就下一步工作,調研組指出,社會治理網格化服務管理工作是提升群眾安全感、幸福感和滿意度的重要抓手,要繼續狠抓網格員隊伍建設,加強網格管理,健全完善橫向聯動機制,充分發揮各職能單位作用,確保網格運行落到實處,真正發揮作用。要進一步總結工作經驗,堅持問題導向,狠抓推進落實,努力推動社會治理網格化服務管理工作實現新突破,幹出新亮點,取得新成效。
全旗駐村幫扶工作調度會召開
11月17日,全旗駐村幫扶工作調度會召開。旗委常委、組織部長高明,旗委常委、紀委書記張鐵龍出席會議並講話。
會上,高明要求,當前,正是全旗脫貧攻堅工作決勝收官的關鍵時期,要明確監管責任,有效提高駐村幫扶幹部履職效能。各蘇木鄉鎮黨委、政府承擔脫貧攻堅工作主體責任,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統籌推進本地區脫貧攻堅工作任務,統籌管理駐村工作隊伍。旗直中區市直派出單位負責人要嚴格落實派出幹部監督管理責任,確保駐村幹部與原單位工作完全脫鉤。所有駐村工作隊員一律駐村,必須做到「五天四夜」駐村。要強化保障措施,特別是針對冬季冰雪天氣多發等特殊時節,統籌做好駐地防寒保暖、防火防煤氣中毒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大力宣傳駐村幫扶工作的好經驗、好方法,切實樹立先進獲獎勵、優秀得表揚的鮮明導向。要明確工作重點,紮實推進駐村幫扶工作取得實效。
張鐵龍在講話中要求,要進一步強化思想認識, 各蘇木鄉鎮和部門單位黨委(黨組)、主要負責同志及駐村幹部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到開展脫貧攻堅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認識到工作紀律的嚴肅性,自覺服從旗委、旗政府安排,嚴格遵守相關紀律,不講條件、紮實開展好脫貧攻堅各項工作。 要進一步強化責任落實,嚴明紀律作風。 紀檢監察機關要持續加大監督檢查和執紀問責力度,重點強化對脫貧攻堅工作隊、駐村幹部和嘎查村幹部的工作作風、履行職責等情況的監督檢查,對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成效不明顯、群眾反映強烈的,嚴肅追究主體責任、監管責任和領導責任。
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
致住戶的一封信
尊敬的住戶朋友:
您好!
國務院決定於2020年開展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為黨中央、國務院制定人口有關政策提供決策依據。積極參與人口普查是每個公民的義務,您所申報的內容,將直接影響未來收入、消費、教育、就業、養老、醫療、社會保障等政策的制定和完善,也影響到您所在地區的教育和醫療機構布局、兒童和老年人服務設施建設、工商業服務網點分布、城鎮住房供給、城鄉道路建設等,與您的生活息息相關。
這次普查將採用普查員入戶登記,或由住戶您通過微信小程序自主填報的登記方式。普查標準時點是11月1日零時。10月11日至12月10日期間,普查員將佩戴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普查機構統一頒發的證件入戶開展工作。為節省登記時間,請您提前了解家(住所)中每一位成員的公民身份號碼、受教育程度、外出成員的現住地址等基本信息,並在家中留一位熟悉情況的人向普查員申報,以保證普查登記的準確性。
如果您選擇自主填報,請您在普查員上門時予以說明,並在普查員的指導下,按照本頁背面提示的步驟於10月11日至11月5日期間完成填報。
如果您在11月5日24:00之前沒有完成自主填報,普查員將於11月6日至15日入戶進行登記。
如果您家(住所)被抽中作為長表調查戶,普查指導員將於11月16日至30日再次入戶進行普查長表登記。
大國點名,沒你不行!
您的支持配合,是人口普查取得成功的關鍵。您提供的信息會經加密處理後直接上傳至國家統計局資料庫,我們將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全國人口普查條例》的規定,對您提供的信息予以保密。
普查員的入戶登記可能會佔用一些您的休息時間,在此特致歉意。真誠地感謝您在百忙中抽出寶貴時間參與人口普查工作!
祝工作順利、闔家幸福!
國務院第七次全國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10月
公告
庫倫旗禁牧封育工作管理辦法
自2020年11月15日起,在全旗範圍內實行全時全域全畜種禁牧,嚴禁一切戶外放牧行為。
庫倫旗禁牧封育工作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切實保護和合理利用草原、森林資源,恢復林草植被,改善生態環境,維護生物多樣性,加快畜牧業結構調整步伐,發展現代畜牧業,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沙治沙法》《內蒙古自治區草原管理實施細則》《內蒙古自治區基本草原保護條例》《國家林草局關於進一步加強草原禁牧休牧工作的通知》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旗實際,制定庫倫旗禁牧封育工作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第二條 凡在我旗行政區域內從事牲畜養殖的單位和個人以及各級禁牧封育工作人員,必須遵守本管理辦法。
第三條 全旗範圍內實行全域全時全畜種禁牧,禁止一切野外放牧行為,所有畜種實行舍飼圈養。
第四條 保護生態環境,加強生態建設和管護是全體公民應盡的義務。對違反本管理辦法的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監督、制止和舉報。
第二章 組織機構和管理原則
第五條 強化旗鄉兩級禁牧封育執法隊伍建設,健全禁牧封育監督管理機構。各蘇木鄉鎮負責本轄區內禁牧封育執法工作。
第六條 建立分級管理、共同監管機制。充分發揮蘇木鄉鎮綜合執法局的職能作用,全面抓好禁牧封育執法工作;各嘎查村要成立禁牧封育巡查隊伍,受各蘇木鄉鎮政府領導。
第三章 管理要求及範圍
第七條 蘇木鄉鎮政府是禁牧封育工作的責任主體,全面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禁牧封育工作。
第八條 將禁牧封育工作納入到蘇木鄉鎮領導班子和旗直相關部門實績考核目標管理,作為重點指標進行考核;實行半年通報制度。各蘇木鄉鎮要將禁牧封育工作納入嘎查村幹部考核範圍,禁牧封育工作與嘎查村幹部績效工資直接掛鈎。
第九條 建立行政嘎查村信息報告制度。嘎查村禁牧封育巡查隊伍在抓好本嘎查村禁牧封育工作的同時,要及時向上級報告管護工作相關情況。
第十條 廣大養畜戶要積極保護生態建設成果,及時準確向上級管護組織反饋管護意見和建議。
第十一條 各地、各部門要積極整合項目和資金,優先扶持禁牧養畜戶進行棚舍、窖池建設。
第十二條 旗政府鼓勵和扶持農村牧區以科學的養畜理念轉變生產方式,通過舍飼圈養,進一步提高畜牧養殖業發展規模和效益,增加群眾收入。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十三條 為保障禁牧封育工作順利啟動和正常管護,旗政府每年安排一定額度的禁牧工作專項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嚴格執行專款專用制度。
第十四條 社會各界對農村牧區禁牧封育工作人員的監督管理工作應當給予支持配合,不得拒絕和阻礙。
第十五條 管護人員要按照法定程序履行公務,依法行使職權,確保執法程序合法。
第十六條 禁牧罰沒款收入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罰沒資金將以補充工作經費的方式撥付到各級禁牧封育隊伍。
第十七條 旗禁牧封育工作辦公室以及各蘇木鄉鎮政府均要設立舉報電話,對舉報違法行為的單位和個人實行嚴格保密制度,並經核實後給予舉報人一定的獎勵。
第十八條 旗人民政府對在禁牧封育工作中成績突出的蘇木鄉鎮、嘎查村、農牧戶及管理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
第十九條 禁牧封育工作人員執行公務時,應出示有效執法證件,並兩人以上共同開展禁牧封育工作。
第五章 責任追究
第二十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擅自放牧或偷牧的,首次違規行為以教育勸導為主;勸導無效或再次出現放牧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第四十七條,《內蒙古自治區草原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第四十七條,《內蒙古自治區基本草原保護條例》第三十八條之規定進行處罰。
第二十一條 對違反禁牧封育規定,致使毀壞圍欄、人畜飲水設施等草原建設保護設施的,按照《內蒙古自治區基本草原保護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責令限期修復,並處以實際損失三倍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二條 對違反禁牧封育規定,致使森林、林木受到破壞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四十四條依法賠償損失,補種毀壞株數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樹木,拒不補種樹木或者補種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由旗自然資源局組織代為補種,所需費用由違法者支付。
第二十三條 對於拒絕、阻礙禁牧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予以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四條 對于禁牧封育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造成不良影響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羊單位」是指牲畜的計算單位,一隻羊等於一個羊單位,一頭牛等於五個羊單位,一匹馬等於六個羊單位,一頭驢等於三個羊單位,一匹騾等於五個羊單位,一峰駝等於七個羊單位。
第二十六條 本管理辦法由旗自然資源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管理辦法施行後,旗政府以往有關規定與本辦法相牴觸的,一律廢止。
第二十八條 本管理辦法中如有與國家現行法律法規相牴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喜歡此內容的人還喜歡
原標題:《【庫倫新聞】2020年11月22日 星期日》
閱讀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