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日
最高人民法院
發布了第十批司法改革案例
讓我來看看
是哪些法院入選
……
……
……
這……這是!!!
感覺很厲害的樣子
這個案例
究竟是個什麼東東?
《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選編》是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化司法體制改革過程中打造的一項亮點工程,旨在全面收集、深度挖掘各地法院推進司法改革的特色經驗,提煉可複製、可推廣的典型做法,並以案例形式推廣。2017年至今,最高人民法院先後印發10批《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選編》,共計167個案例,全面展現了各地法院改革創新的積極探索和生動實踐,取得良好效果。
哇塞,這含金量槓槓的
你們攢了一個怎樣的「大招」?
#審判輔助事務二元分道
資源重組釋放審判新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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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著眼全流程網上辦案新需求,聚焦審判輔助事務運行載體與行為模式新變化,剝離非核心審判輔助事務,實行全流程集約化運行,確保核心審判輔助事務「輕裝快行、提速增效」,同時配套優化重組審判輔助人力資源,運用科技手段強化輔助事務監督管理,有效釋放出審判輔助力量在提升審判質效的新動能。2020年1月至9月,在收案數量不減、工作人員不增的情況下,鹽田法院同比庭前準備周期縮短7天,案件審理周期減少10天,結案同比增長11.1%,上訴案件移送周期減少33天,審判效率顯著提升。
一、搭建審判輔助事務集約新平臺,實現司法輔助事務科學分道
一是二元劃分審判輔助事務。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將審判輔助事務劃分為核心審判輔助事務和非核心審判輔助事務。核心審判輔助事務主要包括組織庭前會議、調解、草擬法律文書、採取執行措施等。非核心審判輔助事務主要包括材料收轉、排期、送達、保全、鑑定、庭審記錄、歸檔、上訴等。根據兩類事務難易程度、專業要求的不同,合理調配審判資源,確保核心輔助事務聚焦法官審判核心業務,非核心輔助事務集約高效辦理。
二是非核心輔助事務實現「八項集約」。出臺《優化審判流程工作方案》,改變案件單線流轉模式,在訴訟服務中心設立審判輔助事務集約辦理平臺,將上述8項非核心審判輔助事務從審判業務部門剝離,統一集約至該平臺辦理。全面推行電子檔案為主、紙質檔案為輔的案件歸檔方式,辦案人員辦結案件後,由檔案工作人員統一對電子檔案核查跟進和整理歸檔。各項事務專人負責、分段處理,有效解決人員流動帶來的某個崗位空缺導致的環節中斷、銜接不暢問題。集約以來,原由49名法官助理負責的非核心事務性工作減少為由8名書記員負擔,原由法官助理承擔的事務性工作減少了56%。
三是推進審判輔助事務標準化建設。結合無紙化辦案工作實際,出臺《案件材料集中收轉工作規程》《集中排期送達工作規程》《上訴案件移送流程規定》等涉及各環節的七項制度規定,明晰時限要求和工作標準。各類輔助人員嚴格按照各自工作職責和工作標準落實,推進審判輔助事務標準化建設。明確集約事項不符合標準要求造成的案件拖延或質量瑕疵由相應人員承擔責任,確保集約事務規範高效、責任明晰。在標準化機制推動下,平均排期周期由原來的8.6天縮短至1天,進行首次送達的時間由原來的14.7天縮短至3天,平均歸檔周期由原來的58.4天縮短至29.3天。
二、構建團隊配置新模式,提升人員分類管理機制效能
一是配置雙驅模式團隊。在審判輔助事務二元分類的基礎上,深化審判輔助人員管理制度改革,將現行的「法官-法官助理-書記員」單一團隊配置模式變革為「法官—法官助理」與「審判輔助事務審核官—書記員」的雙驅動團隊配置模式,審判輔助事務審核官由業務能力突出、責任心強的員額法官兼任或因迴避等原因退額的法官專職擔任。前者處理核心審判業務,後者則專門集中處理非核心審判輔助事務,實現人盡其才、才盡其用和兩類事務的專業、高效處理。非核心審判輔助事務不再納入審判團隊的組合中,充分提升法官和法官助理團隊專司裁判、提升質效的合力。
二是完善團隊全鏈條運轉機制。出臺《法官助理、書記員工作職責暫行規定》,保障雙驅動團隊在各自環節各司其職,負責核心事務的法官助理分屬各審判執行部門管理,負責非核心事務的書記員由訴訟服務中心統一管理。對單項審判輔助事務實行分段分項培訓,有效解決人員流動帶來的某個崗位空缺導致的環節中斷、銜接不暢問題;根據輔助事務的情勢變化由中心對書記員實行動態調配,防止集約機制出現空轉,保障審判流程高效運行。
三是利用社會化服務實現再分流。梳理適合購買社會化服務的審判輔助事務範圍,出臺《鹽田區人民法院推進社會化服務實施工作方案》,對文書集中送達、案卷集中整理及掃描、司法網拍、檔案管理、辦公自動化設備維護、信息系統運行維護等輔助事務實行購買社會化服務,通過公平競爭擇優選擇方式確定購買服務承接主體,相關經費納入年度預算保障,實現人力資源集約、財政成本下降、服務質效提升。
三、賦能審判輔助事務監督管理新途徑,發揮數據集約管控優勢
一是智能分配、智慧操作。在電子卷宗辦案系統中嵌入集約事項管理模塊,具備動態數顯、事務統籌、業績展示、衝突校驗、瑕疵識別等各項功能,將事務分配從「循案管理」向「循數管理」轉變,實現工作科學統籌、人力及時調配。對於法官工作衝突、歸檔材料缺失等事項智能識別提示,有效提升非核心審判輔助事務從核心團隊剝離後的辦結成功率。
二是審判流程精準管控。嚴格流程節點管理,按照上級法院規定將排期、送達、掃描、歸檔等各環節辦理時限嵌入辦案系統,實現時限臨近自動預警提醒。將超期辦理案件納入院庭長監管範圍,對各環節超期辦理等審判偏離行為自動鎖定,最大限度避免因主觀原因帶來的辦案周期不當拖延。
三是審判業績實時測評。科學設定法官助理、書記員從事各項審判輔助事務的考核指標,通過可視化展示、案件數據分析、審判績效管理三項功能,實時記錄輔助事務操作及監管行為,自動匯聚、分析、測算法官助理及書記員的審判業績並進行實時排名,充分發揮審判績效考核體系提升審判輔助事務質效的導向作用,避免因事務性質不同帶來的分工不均、考評不公等問題。
這也太長了吧
不,不想看……
沒關係
小羊來做一回課代表
前因 |
全流程網上辦案新型審判業態帶來了傳統審判輔助事務行為載體與行為模式的變化,為了確保核心審判輔助事務「輕裝快行、提速增效」,鹽田法院剝離非核心審判輔助事務,實行了一系列的措施。
措施 |
二元劃分
組建「法官—法官助理」與「法官—書記員」雙驅動團隊分別辦理核心審判業務及非核心審判輔助事務;
集約辦理
在訴訟服務中心設立審判輔助事務集約平臺,集約辦理8項非核心審判輔助事務;
七項制度
出臺七項制度規定推進輔助事務標準化建設;
購買社會化服務
通過購買社會化服務對文書集中送達、案卷整理掃描、司法網拍等輔助事務再分流;
實時測評
對輔助事務集約辦理、審判流程精準管控、審判業績實時測評探索智能操作路徑。
成果 |
2020年1月至9月,在收案數量不減、工作人員不增的情況下,鹽田法院審判效率顯著提升:
➡ 庭前準備周期同比縮短7天
➡ 案件審理周期減少10天
➡ 結案同比增長11.1%
➡ 上訴案件移送周期減少33天
入選是榮譽
更是激勵
鹽田法院將持續發力
深入探索
為提升審判質效
不斷創新
提供鹽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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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全國十五家之一!鹽田法院這項改革成果厲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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