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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對於服務行業來說,顧客雖然不是上帝,但也都是小心伺候著,畢竟那是他們的金主,說什麼都是對的,而服務好每一位顧客也是大部分商家的宗旨。但生活中,商家毆打顧客,和顧客起各種衝突的事也不少。
1月2日,據報導,杭州一女子花了500元在某家服裝店買了一件羽絨服,在隔壁店試穿之後,發現羽絨服太大了,想換小一點的,回到店裡,女店員表示,已經出售的衣服概不退換,該女子與員工爭論未果,後面甚至還被店裡的員工毆打。
羽絨服過大欲換,一女子反被商家圍毆
近日,金小姐和她的姐姐兩人一起到某家服裝店購買羽絨服,不一會兒就選中了一件500多元的羽絨服,因為店內不能試穿,兩人只能先付完錢再去隔壁店試穿。
買完後,金小姐在隔壁店試穿發現,這件羽絨服太大了,於是就拿到服裝店,想著換一件小點的。結果店裡面的工作人員告知金小姐不能更換。看著這幾個員工也還小,金小姐也沒想著太過計較,想著大了一點也不影響穿著,就想著算了。
結果幾名員工竟然在背後笑起了金小姐,甚至金小姐經過她們身邊要離開時還旁若無人,對金小姐指指點點,金小姐也不能忍,就把羽絨服扔櫃檯上,與她們爭論了起來,期間五六名工作人員對金小姐和她的姐姐大打出手。
最終金小姐的姐姐被毆打致傷,已通過120送往醫院,而金小姐的名牌包也被損壞同時姐姐剛配的眼睛也壞了。
這件事在當地引起了不小的轟動,商家表示願意賠償給顧客4000元,希望這件事能夠到此為止,但金女士並未接受,她希望能得到該服裝店正式的道歉。目前金女士已經把這件事反饋給了相關監督部門,案件還在解決當中。
一男子買衣服與工作人員起衝突,被放話留下地址
同樣的,鄭州一男子在買衣服時也與某服裝店起了衝突,原因是該男子買完衣服後,又不想要了,想著七天無理由退換貨,男子回到服裝店想要把衣服退了,結果服裝店員工告訴該男子店裡只允許換貨,不允許退款,經過商場管理員協調,該服裝店店員同意退貨,但兩人又因退款到帳時間問題起了衝突,相關工作人員更是威脅男子,留下他的住址。事後該工作人員被罰款了200元,並被要求向男子道歉。
結語:在買東西的過程中,經常會涉及經濟糾紛,對此提醒廣大群眾,買東西一定要留好小票,如果遇到權益受損,記得及時尋求幫助。《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九條,經營者採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應當依照法律規定承擔無理由退貨義務,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
部分消息參考來源:河南商報
作者/責編:劉一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