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幸運,她們一直都在。
她們就是我的髮小——阿丹和阿明。
從小學幼兒園認識開始,我們幾乎每一天都在一起。上學一起走,放學一起跑,回家一起玩,放假一起瘋。
我們曾一起在別人家的麥田裡捉迷藏,我們曾一起在荒涼的山洞裡烤紅薯,我們曾一起在水庫的冰面上滑冰車,我們曾一起在平房的屋頂上睡午覺。
太多太多的趣事,我已不能全然記得。但我記得每個場景裡,都有你們的參與。
當然我們也會鬧矛盾,但頂多是冷處理,從來沒忍心出過手。
具體幾年級因為什麼事鬧矛盾,我已經完全忘記了。但是阿丹偷偷放在我日記本裡的一個字條和一袋鐲子,我一直保留至今。
雖然字條字跡潦草,有錯字甚至還有拼音。但它卻意味著有人很重視你的感受,重視你們之間的友誼,甚至為此主動結束冷戰期,不惜買了當時很昂貴的手鐲送給你。
忘記了誰起的要結拜的主意,只記得三人很興奮,很愉快地答應了。
為了模仿桃園結義,我們仨翻過了兩座山,才到達那個栽滿桃花的山頂。
山風吹落花瓣,翩翩起舞,宛若置身於一場盛大的桃花雨。
我們也學劉關張一樣,虔誠地跪在一株桃樹下,扯著嗓子喊:「有福同享,有難同當,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大聲地喊了好幾遍,仿佛想讓全世界都能聽見。
直到喊累了才停下來,在那個桃樹上刻下了我們仨的名字。
現在想起真的想笑:結拜這種事真的是只有小孩子才能幹出來吧?但想起我們當時嚴肅的表情,又莫名地感動。
我們真的是很認真地在結拜,沒有辜負那場美麗的桃花雨,也沒有褻瀆「桃園結義」這四個字。
現在,大家在不同的城市工作,聚少離多,但是一有機會,還是會去老地方重遊。
除夕吃完年飯,她倆肯定會來我家聚一聚,這似乎已成為我們之間不用約定的習慣。
魯迅說:人生得一知己足矣。而我們仨,是髮小,是朋友,是知己,更像是親戚。
既然有幸參與了你的過去,那麼你的現在,你的未來,我勢必還要奉陪到底,至死方休!
「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當年一起發過的誓,可不是隨便說說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