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自查表
公司簡稱:麥克奧迪 股票代碼:300341 獨立財務顧問(如有):無
是否存在該事
序號 事項 項(是/否/不 備註
適用)
上市公司合規性要求
1 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是否被註冊會計 否
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2 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被註冊會計 否
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3 上市後最近36個月內出現過未按法律法規、公司 否
章程、公開承諾進行利潤分配的情形
4 是否存在其他不適宜實施股權激勵的情形 否
5 是否已經建立績效考核體系和考核辦法 是
6 是否為激勵對象提供貸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財 否
務資助
激勵對象合規性要求
是否包括單獨或者合計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
7 份的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是
8 是否包括獨立董事、監事 否
9 是否最近12個月內被證券交易所認定為不適當 否
人選
10 最近12個月內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認定 否
為不適當人選
11 最近12個月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 否
會及其派出機構行政處罰或者採取市場禁入措施
12 是否具有《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 否
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情形
13 是否存在其他不適宜成為激勵對象的情形 否
14 激勵名單是否經監事會核實 是
激勵計劃合規性要求
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內的股權激勵計劃所涉及
15 的標的股票總數累計是否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 否
20%
16 單一激勵對象累計獲授股票是否超過公司股本總 否
額的1%
激勵對象預留權益比例是否未超過本次股權激勵
17 計劃擬授予權益數量的20% 是
激勵對象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單獨或合計持
股5%以上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
18 女 以及外籍員工的,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是否已列 是
明其姓名、職務、獲授數量
19 股權激勵計劃的有效期從授權日起計算是否未超 是
過10年
20 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是否由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負責 是
擬定
股權激勵計劃披露完整性要求
21 股權激勵計劃所規定事項是否完整 是
(1)對照《管理辦法》的規定,逐條說明是否存
在上市公司不得實行股權激勵以及激勵對象不得 是
參與股權激勵的情形;說明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
會否導致上市公司股權分布不符合上市條件
(2)股權激勵計劃的目的、激勵對象的確定依據 是
和範圍
(3)股權激勵計劃擬授予的權益數量及佔上市公
司股本總額的百分比;若分次實施的,每次擬授
予的權益數量及佔上市公司股本總額的百分比;
設置預留權益的,擬預留的權益數量及佔股權激 是
勵計劃權益總額的百分比;所有在有效期內的股
權激勵計劃所涉及的標的股票總數累計是否超過
公司股本總額的10%及其計算方法的說明
(4)除預留部分外,激勵對象為公司董事、高級
管理人員的,應當披露其姓名、職務、各自可獲
授的權益數量、佔股權激勵計劃擬授予權益總量
的百分比;其他激勵對象(各自或者按適當分類) 是
可獲授的權益數量及佔股權激勵計劃擬授出權益
總量的百分比;以及單個激勵對象通過全部在有
效期內的股權激勵計劃獲授的公司股票累計是否
超過公司股本總額1%的說明
(5)股權激勵計劃的有效期、授權日或者授權日 是
的確定方式、可行權日、鎖定期安排等
(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價格、股票期權的行權價
格及其確定方法。未採用《管理辦法》第二十三
條、第二十九條規定的方確定授予價格、行權價
格的,應當對定價依據及定價方式作出說明,獨 是
立董事、獨立財務顧問核查該定價是否損害上市
公司、中小股東利益,發表意見並披露
(7)激勵對象獲授權益、行使權益的條件。擬分
次授出權益的,應當披露激勵對象每次獲授權益
的條件;擬分期行使權益的,應當披露激勵對象
每次行使權益的條件;約定授予權益、行使權益
條件未成就時,相關權益不得遞延至下期;如激
勵對象包括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披露激勵 是
對象行使權益的績效考核指標;披露激勵對象行
使權益的績效考核指標的,應當充分披露所設定
指標的科學性和合理性;公司同時實行多期股權
激勵計劃的,後期激勵計劃公司業績指標如低於
前期激勵計劃,應當充分說明原因及合理性
(8)公司授予權益及激勵對象行使權益的程序;
當中,應當明確上市公司不得授出限制性股票以 是
及激勵對象不得行使權益的期間
(9)股權激勵計劃所涉及的權益數量、行權價格
的調整方法和程序(例如實施利潤分配、配股等 是
方案時的調整方法)
(10)股權激勵會計處理方法,限制性股票或者
股票期權公允價值的確定方法,估值模型重要參 是
數取值及其合理性,實施股權激勵應當計提費用
及對上市公司經營業績的影響
(11)股權激勵計劃的變更、終止 是
(12)公司發生控制權變更、合併、分立、激勵
對象發生職務變更、離職、死亡等事項時如何實 是
施股權激勵計劃
(13)公司與激勵對象各自的權利義務,相關糾 是
紛或者爭端解決機制
(14)上市公司有關股權激勵計劃相關信息披露
文件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的承諾;激勵對象有關披露文件存在虛假記載、
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導致不符合授予權益或 是
者行使權益情況下全部利益返還公司的承諾。上
市公司權益回購註銷和收益收回程序的觸發標準
和時點、回購價格和收益的計算原則、操作程序、
完成期限等。
績效考核指標是否符合相關要求
22 是否包括公司業績指標和激勵對象個人績效指標 是
23 指標是否客觀公開、清晰透明,符合公司的實際 是
情況,是否有利於促進公司競爭力的提升
24 以同行業可比公司相關指標作為對照依據的,選 不適用
取的對照公司是否不少於3家
25 是否說明設定指標的科學性和合理性 是
限售期、歸屬期、行權期合規性要求
限制性股票(一類)授權日與首次解除解限日之
26 間的間隔是否少於1年 不適用
27 每期解除限售時限是否未少於12個月 不適用
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是否未超過激勵對象獲授限
28 制性股票總額的50% 不適用
29 限制性股票(二類)授予日與首次歸屬日之間的 否
間隔是否少於1年
30 每個歸屬期的時限是否未少於12個月 是
31 各期歸屬比例是否未超過激勵對象獲授限制性股 否
票總額的50%
股票期權授權日與首次可以行權日之間的間隔是
32 否少於1年 不適用
33 股票期權後一行權期的起算日是否不早於前一行 不適用
權期的屆滿日
34 股票期權每期行權時限是否不少於12個月 不適用
35 股票期權每期可行權的股票期權比例是否未超過 不適用
激勵對象獲授股票期權總額的50%
獨立董事、監事會及中介機構專業意見合規性要求
獨立董事、監事會是否就股權激勵計劃是否有利
33 於上市公司的持續發展、是否存在明顯損害上市 是
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發表意見
34 上市公司是否聘請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 是
並按照管理辦法的規定發表專業意見
(1)上市公司是否符合《管理辦法》規定的實行
股權激勵的條件 是
(2)股權激勵計劃的內容是否符合《管理辦法》 是
的規定
(3)股權激勵計劃的擬訂、審議、公示等程序是 是
否符合《管理辦法》的規定
(4)股權激勵對象的確定是否符合《管理辦法》 是
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5)上市公司是否已按照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要求 是
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6)上市公司是否為激勵對象提供財務資助 否
(7)股權激勵計劃是否存在明顯損害上市公司及 否
全體股東利益和違反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情形
(8)擬作為激勵對象的董事或者與其存在關聯關
系的董事是否根據《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了回 是
避
(9)其他應當說明的事項 是
上市公司如聘請獨立財務顧問,獨立財務顧問報
35 告所發表的專業意見是否完整,符合管理辦法的 不適用
要求
審議程序合規性要求
36 董事會表決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時,關聯董事是否 是
迴避表決
37 股東大會審議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時,關聯股東是 是
否擬迴避表決
38 召開股東大會審議激勵計劃,獨立董事是否就股 是
權激勵計劃向所有的股東徵集委託投票權
39 是否存在金融創新事項 否
本公司保證所填寫的情況真實、準確、完整、合法,並承擔因所填寫情況有
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
麥克奧迪(廈門)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