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晚,「海底撈申請池底撈海底撿等商標」登上微博熱搜高位。
據天眼查數據顯示,近日,四川海底撈餐飲股份有限公司在兩日內新增263條商標信息,其中包括「淮底撈」、「池底撈」、「渠底撈」、「清底撈」」、「海底淘」、「海底撿」、「海底煎」、「海底挑」等,目前以上商標還處於「申請中」狀態。
今年8月,「海底撈」狀告「河底撈」商標侵權。法院一審駁回海底撈訴訟請求,認為河底撈並未侵犯海底撈的商標權。此次海底撈密集申請商標,有築商標「護城河」之意。
此前,今日頭條起訴今日油條的新聞上了微博熱搜。河南今日油條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還已申請註冊今日油條、明日油條、餅多多、快手抓餅等商標。
根據公開信息,我國《商標法》規定,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屬於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按照《商標法》規定,侵權人通常需承擔停止侵權的責任,明知或應知是侵權的行為人還要承擔賠償的責任。情節嚴重的,還要承擔刑事責任。
近幾年,我國對包括商標在內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力度不斷加大。2019年4月,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了《商標法》,加大對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懲罰力度,修改條款將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額由1倍以上3倍以下提高到1倍以上5倍以下,並將法定賠償額上限從300萬元提高到500萬元,修改條款已於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經營者必須增強智慧財產權意識,尊重他人在先商標權益,惡意侵害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將受到法律嚴懲。」北京市煒衡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智慧財產權部主任吳新華接受媒體採訪時提醒,《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禁止擅自使用與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名稱、包裝、裝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識。
編輯:張娟